《龙床大明王朝六位皇帝》第93章


沈德符很谨慎地指出,真正的配方已“不可知”,他所叙述的,乃“相传至今者”。但对这些春药的奇效,他相当肯定,尤其隆庆皇帝用后“阳物昼夜不仆”一语,令我们想起同样成书于嘉靖年间的《金瓶梅》对西门庆之死的描写,应该说不是虚言。
更有力的佐证,来自以下史实——嘉靖年间,多次从民间征选幼女入宫。我们在《国榷》中找到了几例这样的记载:二十六年二月“辛丑,选宫女三百人”。{125}三十一年十二月“配朔,选民女三百人入宫”。{126}三十四年九月“戊戌,选民女百六十人”。{127}仅三笔记述,即达七百六十人。这些女孩,在八岁至十四岁之间,年龄分布很符合取“红铅”的目的,有立等可取者,也有蓄之以充后备军者,同时,这时间段正好是陶仲文为嘉靖所倚重的全盛时期(陶卒于嘉靖三十九年)。
王世贞有一首《西城宫词》,阴指此事:“两角鸦青双结红,灵犀一点未曾通。自缘身作延年药,憔悴春风雨露中。”
一切迹象表明,嘉靖年间,尤其嘉靖中年以后,宫中长期、持续而有计划地执行焙炼及供应“红铅”的任务。嘉靖必定感觉“药方”奏效,方才形成如此长期的需求。但所谓有效,实质不过如沈德符所言:“名曰‘长生’,不过供秘戏耳。”亦即,在性事方面显出了效果,与“长生”并无关系。但是,道家偏偏对性事与长生之间的关系,独有一套神秘主义理论,嘉靖很容易从性事的有效而相信此必有助于长生。
嘉靖所能看到的,只是服药后在床笫之间雄壮有力,抑或身轻体健而已,他根本不知道吞入腹中的究竟是什么,各种成分的药理作用如何。在现代,任何受过一定教育的普通人,都懂得用药安全问题,都明白只能服用经过严格动物、人体实验,被证明确有疗效并且安全可靠的药物。可叹嘉靖身为皇帝,人间至尊,却勇于尝试一切完全不知来历的药物,承担连现代药物实验志愿者都不可能承担的风险。念及此,人们与其羡慕那些皇帝,倒不如好好地可怜他们一番哩。
世事真是奇怪。嘉靖此人,一生“图迥天下于掌上”,谁也斗不过他,但命运还是给他安排下一个劲敌,一个死敌,那就是他自己。当把所有人收拾得服服帖帖、唯唯诺诺之后,他似乎无事可做,于是开始跟自己较劲。他把自己分作两派,一边是皮囊,一边是灵魂。皮囊循着自然和上帝的旨意,生长、衰老、走向终点,灵魂却恐惧地大叫:“不!”灵魂一边不停地嘶喊,一边搬来援兵——五花八门的长生不死之药。这些援兵,非但未能延缓皮囊老去的步伐,反而加速了它,以至于最后从结果来看,简直是引狼入室——这些援兵成了皮囊坏朽的最大帮凶。
嘉靖就这样自己把自己整死了。
不必留待现代医学的检验,对嘉靖之死,当时的看法便非常明确一致:药物中毒。“其方诡秘不可辨,性燥热,非神农本草所载。”{128}例如《明史》提到,方士所进药物之中,居然有以水银制成{129}。如此剧毒成分,都是摄服对象,危害可想而知。没有人能够回答,他这一生究竟把多少种毒素请入自己体内,但相关记载却足够让我们去想象他的疯狂:
帝晚年求方术益急,仲文、可学辈皆前死。四十一年冬,命御史姜儆、王大任分行天下,访求方士及符箓秘书……上所得法秘数千册。{130}
对这数千册“法秘”,他居然如获至宝,大大赏赐姜、王二人。他的确已经癫狂,连内侍悄悄放在其床褥案头的药丸,也信为天赐,郑重其事地吩咐礼部举行“谢典”。{131}直到最后时日,死神走来,他才若有所悟:“朕不自谨惜,致此疾困。”
《明史纪事本末》以专门一卷,单独叙述嘉靖崇奉道教之事。作者谷应泰,终篇处以如下话语具结:
语云:服食神仙,多为药所误。又云:君以此始,必以此终。
吁!可慨也夫!{132}
“君以此始,必以此终”,精彩真精彩。他又说:
世宗起自藩服,入缵大统,累叶升平,兵革衰息,毋亦富贵吾所已极,所不知者寿耳,以故因寿考而慕长生,缘长生而冀翀【鸟直飞升状,借喻成仙】举。
天道诡异。历来,做皇帝能做得这么顺当者,凤毛麟角。倘嘉靖无此爱好,我们看不出有何原因能够妨碍他享受“清平乐”。然而一股奇怪的力量偏偏让他自滋事端,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且沉溺如此之深,在毒素的攻逼下了却残生。
其实,最终被自己坚信不移的东西所击倒和戕害,往往是唯我独尊者无法逃脱的命运。嘉靖爱道教,我们也因为他爱道教而爱道教。感谢道教,感谢嘉靖狂热地信仰它,感谢邵元节、陶仲文等所有向嘉靖进献毒药的道士们。否则,世上还真没有其他什么东西,能让这个被海瑞在《治安疏》里骂得狗血淋头的皇帝,略微遭到些许的报应。
注释
{1}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五章。
{2}《人民日报》,1959年6月16日。
{3}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五章。
{4}《明史》,列传第七十八。
{5}{6}{7}《世宗实录》,卷一。
{8}原为明清皇城第一门,清代改称大清门,民国称中华门。原址在今正阳门之北、毛主席纪念堂一带。毁于1954年。
{9}土木之变后,英宗朱祁镇为瓦剌俘虏,由皇太后指定,郕王朱祁钰奉命监国摄政,后经廷议,即位为君。这属于危难之时为应付紧急情况而发生的事情,并非正常的继承。
{10}《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世室。
{11}《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触忌。
{12}{13}{14}{15}{16}《明史》,列传第七十八。
{17}{18}《世宗实录》,卷一。
{19}程颐:《代彭思永上英宗皇帝论濮王典礼议》,《河南程氏文集》,卷五。
{20}《明史》,列传第七十九。
{21}《明经世文编》,卷一百七十六,张文忠公文集一。
{22}欧阳琛:《王守仁与大礼议》,《新中华》,1949年第12卷第7期。
{23}{24}《明儒学案》,卷十,姚江学案。
{25}{26}《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大礼议。
{27}【美】苏均炜:《大学士严嵩新论》,《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第828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7月。
{28}《世宗实录》,卷七。
{29}《左传》,成公二年。
{30}《世宗实录》,卷九。
{31}《世宗实录》,卷二十一。
{32}《世宗实录》,卷二十二。
{33}《世宗实录》,卷三十四。
{34}《世宗实录》,卷三十五。
{35}《明史》,列传第七十九。
{36}《明史》,列传第八十四。
{37}《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大礼议。
{38}《明史》,列传第八十四。
{39}《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大礼议。
{40}《世宗实录》,卷四十三。
{41}《世宗实录》,卷七十九。
{42}《易》,序卦,传。
{43}钱穆:《朱子学提纲》,第6页-7页,三联书店,2002年10月。
{44}《中国大历史》,第200页,三联书店,1997年8月。
{45}《隋书·经籍志》:“凡祈禳祭告,必记醮奏章,称奏章之文曰青词。”
{46}李肇:《翰林志》。
{47}无名氏:《民抄董宦事实》。
{48}《世宗实录》,卷八十九。
{49}《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献帝称宗。
{50}《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进献谀诗得罪。
{51}《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贺唁鸟兽文字。
{52}《世宗实录》,卷五百零八。
{53}《世宗实录》,卷二,列朝,嘉靖青词。
{54}《世宗实录》,卷二,列朝,颁行《女训》。
{55}孔子原话是:“古之为政,爱人为大。不能爱人,不能有其身。”(《大戴礼记·哀公问》)意谓,从政以仁爱为上;不懂得爱别人,也就不能保全自身。
{56}《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母后谥号。
{57}《国榷》,卷六十四,世宗嘉靖四十二年癸亥至四十五年丙寅。
{58}吴晗:《谈迁与〈国榷〉》。
{59}《国榷》,卷六十四,世宗嘉靖四十二年癸亥至四十五年丙寅。
{60}《世宗实录》,卷五百六十六。
{61}王维桢:《王氏存笥稿》,卷十五。
{62}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63}《世宗实录》,卷八十一。
{64}《世宗实录》,卷九十。
{65}《世宗实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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