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房地产这些年》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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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媒体披露,房地产业高居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之首之后,对开发商暴利的谴责就成为开发商被妖魔化的开端。于是就有人把当年某些开发商的原罪变成妖魔化现在开发商的证据。说到“原罪”,不能不提2004年初发生的一场争论。这一年年初,各地媒体热炒企业家的原罪,引发了诸多争议。有的人话说得很重: 暴富阶层除了极少数是靠自身勤奋的积累之外,大多数离不开权力的关系,离不开行贿受贿……一言以蔽之: 钱来得不干净!
这场争论对正处在风口浪尖上中国房地产商也有颇多指责。那段时间,在此起彼伏的房地产高层论坛上,关于企业伦理和社会责任的话题竟成了一个“保留节目”。
就是这个话题,又着实让地产领袖王石“大放异彩”。
新年伊始,他参加了在云南弥勒举行的企业家峰会论坛,还是探讨企业的伦理道德问题。作为万科的代表,王石明确地提出,万科奉行诚信守法的经营原则,从来没有行贿。随后发言的一位企业家嘉宾说,“王石先生不行贿,我很佩服,但那只是个案,因为在中国不行贿,很难办成事,比如说我自己就行贿。”他说完这句话,台下300多位听众报以热烈掌声。王石说他不行贿,下面没有掌声;坦诚行贿者却得到喝彩,令人深省。
一次王石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企业伦理道德课,当他讲到上次论坛上的感受时,主持人马上请他停下,当场测验在场的200多学生,“相信万科不行贿的请举手”,结果举手的不超过1/3。当时在座的都是未来的职业经理人。他们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显然反映出,如今的企业行贿已成为普遍的共识,企业和社会的信用危机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
八年后,借助《南方周末》的选择题,“低调”的王石又亮出“不行贿”的标签。在他的那篇影响很大的博文《我选“不行贿”这个标签》中,有这么一段话: 我觉得有意思的是这次《南方周末》让我在企业家、登山家、不行贿三个符号中选一,你选择哪一个?作为企业家和登山家,我都还在路上,目前取得的成就并不足以自满,未来更精彩;而“不行贿”作为一种行为底线,我踏踏实实做到了。我选择不行贿。为什么呢?问题是,“不行贿”本来是一件我可以做到的、最起码的事情,却成为一位著名企业家的标志符号,这不让人让觉得荒诞吗?
主动或是被动,企图通过贿赂官员,获得商业上的生存或额外利益,确实能在短时间内行得通。问题是,一旦东窗事发,拔出萝卜带出泥,经营的公司就会一蹶不振,甚至决策者面临牢狱之灾。即使公司能幸免于难,竞争力只会越来越萎缩,很难发展壮大。万科坚持不行贿,早年拿不到市中心的优质地块,只能以较高价格在比较偏远的城郊地带搞开发,被人调侃是“城乡结合部开发商”。这种形势迫使万科只有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生存发展下去。最终,因为起点上的不利条件,反而使万科走在了行业前面。
2004年的房地产界,被业内人士称为“多事之秋”。在这一年中,不但出台了许多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而且发生了许多典型的、令人难忘的案例。
2004年7月21日上午,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城新街热闹的街上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峨边县资产上亿的第一富豪、明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被炸死,引爆者张春明与他一道身亡。在峨边县,葛君明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房地产大腕。当地的县委住宅楼、邮政局商住楼、教育局培训大楼等50余项重要建筑工程都是由葛君明的公司一手完成的。后据调查,在被炸身亡之前,葛君明正在筹划进入水电行业。总投资达五亿元的玉林桥水电站就是其中一个项目。在工程的占地赔偿问题上,葛君明与被占土地者张春明未达成一致,随后矛盾激化,张春明选择了以死相拼。
2004年12月31日夜里,山西鑫龙集团董事长赵恩龙从四楼跳下死亡,年仅52岁。鑫龙集团始建于1998年8月,涉及行业包括房地产、酒店经营、医药等,是一家多种类、跨区域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2004年,新一轮的国家宏观调控开始,房地产等行业的基本建设贷款被严格控制。不幸的是,赵恩龙的碧海花园房地产项目正处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阶段,此时银行贷款方面又出现严重问题。当地人士称,“他的碧海花园已经成了半截子工程,没有钱再盖了”。据了解,警方在赵恩龙自杀现场发现了其本人的遗书,自杀原因交代为“政策变化快,负担过重,银行的贷款无法如期归还,讨债的人很多”。在多方催逼下,他选择了以死了断。
2004年春天,杭州中江大厦开盘时,开发商以建筑成本增加为理由要求解除2001年与认购户签订的《认购协议书》,并重新办理认购手续,新的认购价格由当初的4770。46元/平方米涨到了10988元/平方米。该事件被浙江省消协斥为“不讲诚信之典型”,并引起了杭州市房管局、各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该房地产公司一名负责人竟公然面对媒体舆论和购房者宣称:“我就不跟你们讲诚信,我只跟你们讲法律。”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诸多媒体对此进行了披露,引起社会各界的愤怒。《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明文规定: 诚实守信,也就是诚信,是每个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中江房地产公司怎么能把诚信和法律截然分开呢?在社会舆论压力之下,最后中江房地产不得不放弃对中江大厦认购价格的调价,争议的商品房最终按原价出售。
而2004年影响最大的当属湖南嘉禾野蛮拆迁事件。“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一句“霸道”口号让偏僻的湘南贫困县成了当年社会关注的焦点之地。
2003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嘉禾县委领导沉重地宣布: 在郴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42项综合评价指标中,嘉禾县有24项指标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倒数第一。现实的压力,让嘉禾县的干部们觉得只有不断提高“发展速度”才是唯一出路。
在这种背景下,“项目建设”成了嘉禾县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指标。县委提出,务必形成项目建设“一浪高过一浪,大上项目,上大项目”的“生动局面”;并提出了“项目上、干部上;项目下、干部下”的干部政绩考核方案。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就是一个大项目。
这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嘉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路绿灯。尚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就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嘉禾县委、县政府强迫该县公职人员必须保证他们的亲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嘉禾方面还在拆迁中使用暴力手段,由县法院出动200多人执行“武装拆迁”。2003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三人。许多当事人正是由此迫不得已走上“假离婚”的道路,以此逃避被“株连”的命运。
2004年5月8日,北京《新京报》发表记者罗昌平的《湖南嘉禾县拆迁引发一对姐妹同日离婚》一文,揭开了嘉禾株连式拆迁事件的盖子。五天后,中央电视台对这一事件也进行了曝光。
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随即责令嘉禾立即纠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际上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依然一意孤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4年6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率先播出了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震惊全国的嘉禾野蛮拆迁事件终于有了人民群众期盼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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