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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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这段话基本上把阳明的论说策略与评判原则给亮了出来。“传”往往不可信,故须由传回到原典(旧本),如果说尊传与尊贤相连,那么,尊经是与尊圣相连。经无疑比传具有更高的合法性,此评判原则亦与圣比贤具有更高的合法性相连。但回到原典并不是终点,尊经是为了尊道,而最终必落实于“尊心”上面。
第3章 不可不辨
【原典】
来教谓:“如必以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以为务,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不尽之有?何必于入门之际,便困以‘格物’一段功夫也?”
诚然诚然!若语其要,则“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诚意”?“诚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工夫之详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为“精一”之学,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为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者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故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学矣。“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不可以不察也。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凡事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无毫厘之差,而千里之缪,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译文】
您信中指出:“如果必须强调做学问不靠到心外探求,只是要以在心中反省体察为第一要务,那么‘正心诚意’这四个字还有什么没有说尽的呢?又何必非得在学问的着手处用格物的功夫让人困惑呢?”
正是,正是!若讲学问的主宰,“修身”二字已经足够,何必又要讲“正心”呢?“正心”这两个字就足够了,何必又要讲“诚意”呢?“诚意”两个字也就尽够了,何必还要讲“致知”,又讲“格物”呢?之所以这样,只是要使做学问的功夫详细而周密,而概括起来只是一件事,如此才是“精一”的学问,这里正是不得不深思的。天理没有内外之分,本性没有内外之别,所以学问也没有内外之别。讲习讨论,未尝不是内;反观内省,未尝就遗弃了外。如果说学习必须要从外在事物上求,这就是把本性分成了内外两部分了,这就是“义外”“用智”;如果说反观内省必须要从内心来求得,就是把本性分成了内外两部分了,就是“有我”“自私”,这两种观点都是不知道人性没有内外之分。所以孔子说:“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中庸》讲:“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由此便可以明白“格物”的学说了。“格物”是《大学》实际下手的地方,从头至尾,自儿童启蒙以至成为圣人,只有这一个功夫,并非仅仅在刚开始学的时候有“格物”的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都是为了“修身”,而格物所下的工夫,每天都可以见到效果。所以“格物”就是清除自己内心的物欲,清除自己思想中的物欲,清除自己认识上的物欲;“正心”就是纠正物欲之心;“诚意”就是使物欲之心精诚;“致知”就是致其物欲的良知。这哪有内外彼此之分呢?理只有一个。从理的凝聚上来说就是性,从凝聚的主宰处来说就是心,从主宰的发动上来说就是意,从发动的明觉上来说就是知,从对天理的光明觉悟的感应上来说就是物。所以理就物而言就是格,就知而言说就是致,就意而言就是诚,就心而言就是正。正就是正心,诚就是诚意,致就是致知,格就是格物,都是为了穷理而尽性。天下没有本性之外的理,没有本性之外的物。圣学不昌明,都是因为后世儒生认为理属于内,物属于外,而不知道孟子曾经批评过“义外”的学说,以至于沿袭并陷入错误而不自知,这难道不是也有似是而非而难以明白之处吗?不可不仔细体察啊!
您之所以质疑我的格物学说,无非是认为我肯定内求而否定外求;认为我一定专门致力于反观内省,而放弃了外在讲习讨论的功夫;认为我一定一心在纲领本原的框架上,而忽视了详细的条目;认为我一定沉溺于枯槁虚寂的偏执中,而不能穷尽事理人情的变化。如果真是这样,岂是只得罪了圣门和朱熹?这简直是用邪说欺骗百姓,离经叛道,人人都可以杀了我,更何况您这样的正直之士呢?如果真是这样,世上稍稍明白训诂,闻听过先贤往哲绪论的人,都知道它是谬论,更何况您这样的高明之士呢?我所说的“格物”包含了朱熹的九条,但我的格物学说自有重要的地方,作用也和朱熹先生的九条不同,实在只是差之毫厘。然而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我不得不辨明。
【解读】
王学绝不像普通学者所想象的那样简单,它和朱学的差别也很微渺,不是随便一瞥就可以辨认出来的。凡什么读书稽古讲习讨论,朱子所从事者,阳明也未尝不从事。但在朱子,知是知,行是行,讲习讨论是讲习讨论,反观内省是反观内省,划然各为一事;在阳明,则提出个良知做头脑,讲习讨论是致良知,反观内省也是致良知,无论知还是行,都是从良知出发。只要一个“致良知”,就把什么功夫都“包罗统括于其中”。前者是多元的,而后者是一元的。前者是头疼治头,脚疼治脚;而后者是直抉根源。
第4章 公道、公学
【原典】
孟子辟杨、墨至于“无父、无君”。二子亦当时之贤者,使与孟子并世而生,未必不以之为贤。墨子“兼爱”,行仁而过耳;杨子“为我”,行义而过耳。此其为说,亦岂灭理乱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而其流之弊,孟子则比于禽兽夷狄,所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也。今世学术之弊,其谓之学仁而过者乎?谓之学义而过者乎?抑谓之学不仁不义而过者乎?吾不知其于洪水猛兽何如也。孟子云:“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杨、墨之道塞天下。
孟子之时,天下尊信杨、墨,当不下于今日之崇尚朱说。而孟子独以一人呶呶于其间。噫。可哀矣!韩氏云:“佛、老之害,甚于杨、墨。”韩愈之贤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于未坏之先,而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其亦不量其力,果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
呜呼!若某者,其尤不量其力,果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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