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第121章


期,他把对以前的帝王的献祭和皇帝对天的献祭分开,并为这种典礼建立了
专庙。这些以及其他的改变,由于使皇帝的献祭和其他一切典礼在性质上有
了差别,全都提高了皇帝的身份。
皇帝于 1532 年停止主持对地的献祭,于 1533 年停止主持对天的献祭。
在他统治的随后 33 年中,他再已没有参加这两种献祭。他对朝廷礼仪的兴趣
和使他的父亲身后成为正统皇帝的计谋始终联系在一起。在重定大礼中,他
不能为他的父亲获得其中的一个位置,他因而失去了兴趣。
1534 年 9 月,他又提出了重新布置北京的太庙问题。南京的太庙在 8 月
焚毁,接着朝廷奉命讨论应办事宜。夏言知道皇帝想的是什么。他建议重新
安排和太庙有关的所有位次,放弃重建南京太庙的想法,在北京举行所有重
要的祖先献祭。①在这个新的安排中,每个皇帝都将有一座单独的庙。新建筑
群的工程于 1535 年春开始,九个新庙于 1536 年 12 月完工。开国皇帝和他的
祖先的神主留在中央向南的庙里,而其他皇帝的神主被安放在较小的庙里,
这些庙排列在中央那座庙的前面,向东和向西。他在 10 月已经更改了他父亲
的庙的名称,他父亲的庙仍然和这些庙分开,以便符合用于新的太庙建筑群
的名称。他现在只需把他父亲的神主送入太庙了。
1538 年 7 月,他在一个退职的地位较低的官员的建议下,恢复了一种古
老的仪式,以便他父亲能够在一种对上帝的献祭中祔祭,就像本朝最早的两
个皇帝在皇帝对天、地的献祭中祔祭一样。这个建议的提出者是丰熙(1468
—1537 年)之子丰坊(1523 年中试),丰熙领导了 1524 年 8 月朝臣的抗议,
此前一年在谪戍中死去。只有属于皇帝世系的人才能在这种对天的献祭仪式
中配享。自古以来已故的皇帝就作为配享的人包括在最重要的献祭仪式中,
以敦促受祭者享用祭品。这种新的仪式也应当每年秋季在所有帝国的行政地
区中举行,在那里,皇帝的臣民都将供奉他,正像他供奉上帝一样。
1542 年,他干脆以这种新的仪式代替在南边祭坛举行的皇帝的献祭,又
制定另外一种对天神的献祭,这种献祭代替在北边祭坛举行的献祭。在皇城
的西苑内修建了两座新殿以举行这些新仪式,自此以后他便在这两座殿内献
祭,他已故的父亲配享。皇帝借助于恢复这些仪式,实现了他的两个目的。
第一,他给予他的父亲一种只给予已故皇帝的礼仪方面的职分,由此确立了
一种把他父亲包括进皇帝世系的托词;第二,他制定了一种对皇帝的崇拜仪
式,这有利于提高他自己在整个帝国的威望和权力。
皇帝使他的父亲这样暗暗地挤进了皇帝世系,于 1538 年 10 月给予他通
常留给一个朝代的次要的或辅助创业的皇帝的谥号。为了做到这一点,他首
先必须给予永乐皇帝一个新谥号。他通过把永乐皇帝的谥号由太宗改为成
祖,给予他以给予开国皇帝的相同的礼仪身份,开国皇帝也具有“祖”的谥
号。他这样做,便暗暗地认可了本朝的另一个皇帝在和他所具有的同样基础
上(弟接替兄),在名义上继承了皇位,并建立了在位皇室的一个并列的支
系。他用这种方式把他自己和永乐皇帝相比,借以避免对他的行为的一切批
① 嘉靖皇帝 1524 年他 16 岁时的书法样品,见《明太祖世宗御笔》'393'(上海,无日期)。
评,因为那时没有人会怀疑永乐皇帝的正统性。①
他父亲作为皇帝世系的一个成员,他的神主便应入太庙。皇帝让它安放
在他的伯父弘治皇帝的庙中,并排列在他的堂兄正德皇帝的神主之上,尽管
他的父亲事实上曾是正德皇帝的臣子。他在 17 年之后终于让他的父亲像太庙
中所有其他皇帝一样成了一个皇帝,除了一个细节——他父亲的庙仍和其他
的庙分开。
1541 年 4 月 30 日,在一场凶猛的暴风期间,太庙院内发生了一场火灾,
所有九座新的祖庙都被烧毁。只有分开的皇帝父亲的庙未被波及。他的下一
个策略的舞台布置好了。1543 年 12 月,他下令依照原来的布局(1535 年他
改变了原来的布局)重建太庙,以便包括他父亲神主在内的所有神主都能一
起竖立在一个庙里。新建筑群于 1545 年 7 月竣工,他于 8 月 7 日规定了神主
的排列顺序。第一个皇帝的神主被安放在庙的中央,向南,其余的在它前面
排列左右,向东和向西。他再次把他父亲的神主排在正德皇帝的神主之上,
仿佛他的父亲在他之前确曾统治帝国。现在,在他最初掀起大礼的争端 24
年之后,他终于对排列顺序满意了。
皇室
皇帝有三个主要配偶。他的第一个配偶娘家姓陈,是他的伯母为他挑选
的,于 1522 年立为皇后。皇帝对她的父亲陈万言(死于 1535 年)很好,有
几个朝廷官员批评过他的宽宏大量。但在 1528 年,当进讲《诗经》时,皇后
因嫉妒其他两个妃子而发了脾气。皇帝被激怒,皇后(她已怀孕)变得非常
焦急,以致流产,不久以后于 10 月 21 日死去。
他的第二个配偶娘家姓张,是锦衣卫一个军官的女儿,于 1526 年进宫。
她满足皇帝对精心制定的朝廷礼仪的爱好,到处陪伴着他。当两个皇太后指
示皇帝从后宫中选一个新配偶时,他挑选了她。她于 1529 年 2 月 8 日立为皇
后,并到 1534 年她被废为止,一直是皇后。她在那个期间参加了所有重要的
朝廷仪式,1530 年 1 月在崇尚养蚕的新仪式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在北京北郊
建了一座祭坛,1530 年 4 月 24 日在那里举行了一种精心制定的仪式,这是
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5000 名太监仪仗队排列在行进的路线上,还有 5000
名环绕祭坛。所有皇帝的嫔妃和宫女陪伴着皇后,仪式之后举行了盛大的宴
会。皇帝觉得她在这次和其他仪式中的举止非常动人。
但是,这位皇后不能生育后嗣。1531 年,在大学士张璁的建议下,他额
外选了九个嫔,希望由此增加生育的可能性。张皇后于 1534 年颇为突然地被
废,可能是由于她曾试图为皇帝的伯母说情。她于 1536 年去世,埋葬时没有
举行仪式。
前两个配偶是北京附近地区的北方人,第三个主要的配偶却是南京附近
地区的南方人,娘家姓方。她于 1530 年入宫,在皇帝母亲的建议下于 1531
① 在规定皇帝诸王子正当行为的一个条款中出现的《皇明祖训》'385'的这段文字,原文如下:“凡朝廷无
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奸臣弃嫡立庶,庶者必当守分勿动,遣
信报嫡之当立者,务以嫡临君位。朝廷应即斩奸臣。其三年朝觐,并如前代。”这段文字明显地指同母所
生兄弟,而不是指异母兄弟或堂兄弟。见明太祖:《皇明祖训》(1395 年;重印于《明朝开国文献》'388',
台北,1966 年),Ⅲ,第 1633—1634 页。
年被选为嫔。1534 年 1 月 28 日,在张皇后被废后的第九天,她立为皇后。
据说她入选是因为她举止彬彬有礼,她也在朝廷仪式中设法使皇帝感到高
兴。
1542 年,她阻挠了一次谋杀皇帝的企图,但在这一过程中处决了他宠幸
的一个妃子。皇帝后来认为她对他爱妃的死负有责任。1547 年她的宫着火
时,他不肯营救她,她在大火中丧生。但是,因他对她深感负疚,他为她的
下葬精心地安排了仪式。
在皇帝的八个儿子中,只有两个达到成年。他的第一个儿子在他 26 岁生
日的前一个星期,即 1533 年 9 月 7 日出生,两个月后于 10 月 27 日死去。他
的第二个儿子朱载壑(1536—1549 年)于 1539 年三岁时立为太子,在他 12
岁举行冠礼后两天死去。他的第三个儿子朱载壑(1537—1572 年)继承了皇
位。1539 年,当第二个儿子立为太子时,第三个儿子成了裕王,第四个儿子
朱载圳成了景王。由于太子于 1549 年死去,裕王应立为太子,但皇帝认为不
吉利,把这件事搁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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