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皇明》第104章


回到家的时候,天还没亮,迅速的脱掉自己带血的衣服后,去厨房洗了个澡,就匆匆会房睡觉了。第一次杀人让他的心里很不舒服,总觉得自己的身体有哪里不对劲。晚上也经常做噩梦,有时候会喊着武师的名字从半夜惊醒。
母亲总是第一时间就会出现在他身旁,和马澈一样,他母亲也从来没有问过马澈到底发生了事情。随着时间日久,马澈也以为这件事也会像时间一样慢慢的过去。
一天夜里,马澈从外面租工的店铺里面回来,本来想着取出那些抢来的银子,与母亲一起商量以后生活的时候,却发现母亲的房间里一片漆黑。
吹亮火折子的时候,马澈一屁股就坐在的地上的,因为他的母亲两脚悬空的挂在一条粗制的麻绳上。
长长的舌头不知道是在表明对这个时间的愤恨,还是自己的无奈。马澈赶紧从绳索上抱下母亲,一边开始嚎啕大哭,一边又从去挂差母亲脖颈上的勒痕,去判断母亲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身体表面没有凝固的尸斑,代表人死后没有被人移动过,脖子上也没有其他的绳索的勒痕,勒痕倾斜的角度和绳子的宽度也完全符合,一切,一切的条件,无不是在表示他母亲其实是属于自杀。
正当他在为母亲的死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这才想到了母亲的肚子。以前马澈问过母亲。母亲还说自己最近这段时间发福了。马澈用手一探,心里立刻就明白了。母亲这是又有身孕了,三个月,已经开始显怀了,再也遮不住了。
这一刻,马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做错了,是自己该死,还是这本就是该死的世道。
因为母亲很喜欢金不摇,所以马澈打造金不摇的手艺也越来越好,她原本头上笨重的金不摇,被马澈重新拿了下来,做成两个精致的金不摇,一个重新戴回了在了母亲的头上,而另一个则是被用上好的丝绸包裹了起来,放在胸口,一个是为了纪念母亲,另一个就想把它戴到自己这辈子遇到的第二重要的女人……刘铃儿头上。
第137章 被掳走了() 
少年人的感情很简单,也很专一,生活在寨子里唯一能让他感受道关怀的,除了母亲就是现在寨子里的大当家刘铃儿。
小的时候,被欺负挨揍,第一个给他送跌打药酒的就是她,当初的铃儿还是一个憨憨的胖丫头,虽然知道自己配不上,但是却仍然还是想要和他在一起,为此,不管做什么事情,他都比别人多做一倍,为的就是出人头地,的道铃儿的关注。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铃儿已经越来越漂亮了,而寨子里比他优秀的青年也越来越多,虽然那些人或许打不过自己,但是他们的身份和财富却不是自己能够比拟的。
但是铃儿似乎对他们并不感兴趣,这让马澈很开心,还天真的以为铃儿这些年对自己的关心,是因为喜欢自己,但是今晚,他很难过,脚踩在枯叶上发出的声音让他想起了以前的很多事情。
因为这些天的劫掠异常顺利,很多人都是前脚被抓紧山寨,后脚就有人送钱来,把人领走了,寨子里的物资,敞开吃都能吃上三年。寨子里的所有人都在狂欢,这样热烈的氛围让马澈鼓起了以前从为有过的勇气,想要和铃儿告白。
铃儿今天好像也很高兴,也鼓足了勇气,把自己的秘密准备告诉一直以来都把他当做哥哥的马澈,他喜欢上了一个书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一个连自己家人都无法养活的书生。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很奇怪,那就是当你自己以为有足够的能力给你爱的女人带去富足的生活于快乐的时候,而你的女人去告诉你他爱上了另外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
当这种说法成为现实,你根本无法想像,当事人所经历的那种绝望,马澈恰好就在经历着这种绝望。很多时候你的自以为,在对方看来,那跟本就算什么事情,就像你在喜欢对方的时候,第一时间,衡量的从来都不是对方的身份,家底,而是对方会不会也喜欢你。
所以马澈一个人慢慢的走向了后山,哪里有他娘的坟墓,他可以把这些话跟自己的娘说,一个人憋在心里确实很难受。
莫凡以前从来都不相信一个人,能左右一支部队的进程,一个人,竟然敢在面对数千敌人的时候,第一时间不是逃跑,也不是报信,而是战斗。
顺着钱顺的指引,莫凡的队伍早就走到了树林的深处,在峭壁上,拴好绳子,然后所有部队,都顺着绳索攀爬上来,转个半圈,找道最合适的地点,然后继续攀爬,一路上都很顺利,没有遇到大型的猛兽,也没有遇到一个人影,就在所有人都爬到最高峰,准备向下俯冲,直接打击土匪营寨的时候,变故发生了。
有个先遣小队在前面的树林里发现了一个人,更确定的说是一个在晚上嚎啕大哭的男人,本来还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匪徒。于是夜不收小组决定偷偷敲晕这个不存在计划之中的人。
虽然前面探路的夜不收都是百战的老兵组成的,他们的经验和战斗力毋庸置疑,但是狮子搏兔尚需权利,何况是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晕一个人,虽然六个人几乎是同时出手,但却终究是慢了一步。
被猛然从惊愕中惊醒过来的马澈,一个鞭腿就踢翻了两个。当其他几个人准备继续追击的时候,对方就就已经像是猿猴般爬上了大树,几个纵身,跳跃边消失在了剩下几位夜不收的视线中。
深刻知道突袭先机重要性的莫凡,也不再去管那个身手高强的匪徒,而是马上就下达了全军突击的命令。
于是队伍里面所有的人,都按照预定的对队形,向山腰上还在狂化的匪徒发起了这辈子的第一次实战冲锋。
长牌兵在前,长枪手在后,瞭望台的士兵,才刚看道有人影攒动时候,第一队就已经冲到了寨门外面,开始拆解吊桥。
当他们再揉眼的时候,东江营就已经杀到了寨墙上。我们每次看战阵电影或者电视剧的时候,步战的话,横刀很厉害,但是实际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尤其是大规模的战斗上,长矛优势却是最明显的,一个人刀法厉害,可能会隔开一两之枪头,但是却格挡不开第三支,尤其是还一起发力刺出的时候。
十个人打一个人的战术毫观赏性可言,拿刀的土匪,挥舞武器最只能砸到里这他最近的长牌和藤牌手,而对后面威胁最大的狼羌和长枪却毫无办法,有时候狼羌挥舞的时候,他们甚至连睁开眼睛的机会都没有。
寨子里战斗里最强的人,就是反应最快,迅速加入战场的这批人。而这些人几乎都有老兵在照顾。
新兵队伍的砍杀,有因为害怕,走路缓慢被带头老兵拿脚踹的,也有杀红了眼,不断往敌阵深处扑去的,甚至还有一边往前突刺,一边往地上呕吐的,但是却没有一个后退的,相信经历了这长战斗,对这些新兵来说,一定比平日里高强度的训练还要有效果。
没有经过系统化训练的土匪,最多也就只能算是一小股强人而已,打顺风仗的时候可以一拥而上,一鼓作气,打逆风仗的时候时候却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这就是流民反贼和国家军人打仗的区别。
这样的战斗是没有观赏性的,你之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盾牌组成的人强不断往人群中推进,然后就像刺猬炸毛般从盾墙里出现几只长枪,接着就是有人倒地,再然后就被前面拿盾牌的人直接踩踏过去,最后后面的火兵拿起砍刀手起刀落,就是一颗人头落地,随手扔进扁担框里后,就继续前进。
第一队由张凡率领,取的优势后,第二队就从另外一个位置掩杀上来,在土匪刚刚出现大溃败苗头的时候,莫凡就已经命令第三对,把整组寨子都围了起来。
黑老刘的手很痒,因为这这样的战斗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经历过了,前面的喊杀声,让这个世代刀头舔血的汉子已经被刺激的每个毛孔都扩张了起来,嘴里的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承重。
第138章 连升三级() 
“是不是很想去作战啊?”
“啥?”
“问你是不是很想去参战?”
黑老六先是看了看莫凡,本来一脸的欣喜,但是随即却是摇了摇头,道:“算了,俺不去。”
“行了,行了,想去就去吧,我这还需要什么保护啊,土匪都在寨子里面,谁还能突破出来,就算是跑出来,难道他们都知道我就在这个位置,记得多砍几个,弄些人有头跟皇帝换点酒钱,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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