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皇明》第103章


茸约矣乩锍隼吹娜宋镆骱Γ运牟呕惨淮危淮伪宦衩弧?br />
既然文的不行,那就只能来武的,很多人都能够耕读传家,却从未有听人说过有耕武传家的,因为相对于练武来说,每次所需要的外伤修补药材,和充足的但蛋白质,在这个吃饭都成问题的年代,是很拥有充足的热量给自己消耗。
每次山寨里的人过来教练武,除了马步,直拳和一共不足三式的刀法,就是全部,因为不是所谓的真传底子,所以不可能得到亲囊相授。
但是马澈却从来没有懈怠,别人扎马步一个时辰,他就是三个时辰,别人下上随便提一桶水倒进厨房的大缸就算完成任务。
他的目标却是一整缸的水都打满才算作罢。
最然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自从自己练舞后,本来连吃饭都成问题的自己,居然隔三差五还有一些荤腥。尤其有些明明看着就是一起学功夫的少年给武师的束脩,没过几天却出现在了自家厨房的案板上之后,他就觉得这里面,肯定还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事情。
于是一次练拳完毕,他就偷偷的跟着武师,果然在武师中午小酣的木头房子里看见了一个人,一个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人,他的母亲。
因为紧张,他没往小木屋走一步,他的心却都像是要从嗓子眼里面挑出来一样。时间虽然没有尽头,但但路却是有尽头的。把手伸进发干的喉咙里面,好不容易才从里面弄出点唾沫,差点让他干呕起来。
用粘和口水的食指轻轻的按压了一下纸制的窗巾,打眼看去,只有两具白花花的肉体在床上松动。于此同时传来的还有武师夜枭般的淫笑生,和女人压抑的闷哼声。
武师的脸笑的是那样的快意,而女人的脸却是看不到,但是女人发髻上的哪一个粗糙的金不摇他却是认识的,那是自己捡到的一片断掉的刀片,然后在小河的鹅暖石上,一点点的磨出来的。用来作为送给母亲的生日礼物的,不管他有多难看,但是自从母亲把它带上自己头上的时候,却从来都没有再取下来过,即使是洗头的时候也把它放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洗完后就马上又戴了回去。
马澈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么回去的,不过当他再次到家的时候,发现今天早上三胖用来孝敬武师的猪蹄,此刻又已经出现在了自己厨房里面。
晚上吃饭的时候,母亲又把熬好的猪蹄塞进了他的碗中,而母亲的碗里面却只有可怜的一点油汤,本想把肉从新夹到母亲的碗里,但是他似乎就已经猜到了目前的说辞:“澈儿快吃,娘年纪大了,吃不得大荤腥,不然会闹肚子的。”
以前他总是相信母亲是对的,但是当自己也长到道目前的这个年纪后,才发现,其实根被就没有那回事。
以前没次吃肉的时候,他都会笑的很开心,这次,他也要笑,因为他不想母亲难过,所一他也是笑着吃完了所有的饭菜。
人,之所以是人,他并不觉的是因为人天生聪明,而是人懂得礼义廉耻,懂得敬老爱幼,而不是像野兽,一切的活动都只为自己的本能服务。
没看见,马澈可以当做没看见,但是看见了却仍然那没有作为,那就不是马澈了。
虽然自己只会三招,还是武师教的三招,但是她却并不害怕。
寨子里虽然与世隔绝,但却不是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一干在普通百姓常见的商业铺子,在寨子里也有,那天大当家又外出捞了一笔,所有分到钱的人的,都在想着各种各样的办法快活自己,因为刀头舔血的日子,并没有里些的那么快意。那些土匪山贼,杀完人后,也是要想办法释放心中的暴掠之气的。
寨子里的妓院其实也是有的,但是大多数都黑丝庸脂俗粉,而最刺激,最能引起人兴奋的的则就是莫过于大摇大摆的去城里的窑子里面买醉了,虽然被认出来有被官府杀头的风险,但是刚抢完别人的钱,就又来官兵眼皮子底下寻欢作乐,那不是很有成就感吗?
第136章 马澈(2)() 
于是,武师去了,随着武师一起去的,还有寨子里一些其他的小土匪。马澈知道想要在寨子里面杀了武师不留痕迹,那是不可能的,自己可以死,但是他却不想连累母亲受罪。
寨子里在狂欢,所以平时人满为患的铁匠铺,此刻却冷清的很,甚至连看家的小仆,此刻也是搬了把椅子坐在店铺外面看热闹,所以马澈很容易的就盗取了一把横刀。
这把刀比平时练习时用的木刀份量要重了不少,他随手就挽了两个刀花,发现还是轻了一点,要是再重一点就好了。
那天的夜色也和今天一样,一样的漆黑如墨,一个人走在枯黄的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等了很久,直到下半夜出寨的几个人才勾肩搭背的回来。
这一战,自己或许会死,但马澈却早已经不在意了,因为如果连捍卫的勇气都没有,他觉得那样和死了其实没有区别。是他就那样趴伏子草丛上一动不动,当他们走到了马澈预想到的位置时候,马澈就迅速发出了袭击,当前一刀直刺,一个人就倒在了血泊之中,汩汩留出的鲜血,让他看起来就像是地上的一堆烂泥。
其他几人虽然喝的烂醉,但是常年刀头舔血的生活,让她们拥有了随时进入战斗状态的能力,当下就都从自己的衣服里抽出了吃饭的家伙,而领头的武师,拿出了的武器,却是比他的横刀还要大了一圈的大刀,直立起来几乎和马澈的身高等长。
面对强大的敌人,很多人可能都会被吓到,或者感到绝望,但是马澈却很奇怪,在他的心中,越是这样的境地,他就越是感觉道兴奋,身体里流动的血液也在疯狂的加速,肾上腺素的激增,让他一边感受到的是无边的愤怒,而另外一边感觉到的确实飘飘欲仙的畅爽,两种感觉在身体里不断的涌动,此刻他感觉自己就好像是要飞了起来一样,身体里的每一个毛孔都绽放出了苏爽的感觉。
每天练习的三招,就好像被刻印在了骨头里,每次劈砍该用出的招式和抽刀的顺序就像是有一台告诉计算机在运算。当右一刀劈死了一个土匪,鲜红的热血溅射道脸上的时候,那种狂暴的感觉,让身体更加的兴奋。
眨眼之间,对方六个人就已经死了三个,这让武师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但是从对方的身高和挥舞的刀法老看,这个人分明就是在寨子里跟自己学刀的孩子。
虽然他蒙着脸,但是武师还是一口喊出了对方的名字:“你是马澈。”
其他两个人人本来准备溜走,但是一听到武师练出了对方的名字,他们就只能放下逃跑的心思。原因很简单,江湖事,江湖了,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还好,一旦知道了那就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面,因为,即使自己逃了回去,也难免不被人背后来一刀,即使自己能跑掉,那自己的家人怎么办,想要祸不急家人,要么就在这里战死,要么,就杀了要自己命的人。
两个人当下也就不在犹豫,拿出武器就冲入了马澈
的战团,因为毕竟是第一次实战,虽然马澈感觉到自己的状态很好,但是自己的三招在常年刀头舔血的人看来,就已经算是破绽百出了。之所以牢牢的破不开马澈的防御,一个是因为马澈天生神力,另一个就是这三招虽然就有横,劈,砍寥寥的几式,但是却都已经到达了巅峰。
马澈凭着挨一刀,返身一技拖刀斩,两颗大号的头颅就已经飞上了天空。
武师的脸色迅速也变得凝重了起来,打架,一个除了招式和武功之外,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气势,横的怕愣的,愣的就怕不要命的。
马澈见久久不能打破武师的防御,放放弃了自己的防御,开始奋力的劈砍,用的都是大开大合的法子。如果武师没有去万花楼荒唐一晚,还用了补药的话,马澈绝对不是武师的三合之敌,但是世界上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如果。
于是武师败了,他的头颅和他的同伴一样都到掉在了柔软的落叶上面,滚出去了好远。山贼,土匪从都不是一群值得信赖的人,同样他们也不会轻易信赖别人,所以他们的所有财富,从来都是随身携带。这也便宜了马澈,从他们身体上取得银两之后,就匆匆的返回了山寨。至于尸体,那些冬季寻找食物过过冬的动物会处理的。
回到家的时候,天还没亮,迅速的脱掉自己带血的衣服后,去厨房洗了个澡,就匆匆会房睡觉了。第一次杀人让他的心里很?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