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像你》第24章


他冷淡地说:“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这就是我深爱的人,因为太爱,所以连恨,我都舍不得。
在我离开伦敦前,我录了一盘磁带。录音机开始转动,我轻声清了清嗓子,我说:“你在听吗?”
“我知道,你其实已经不愿意再听到我的声音了,可是,”我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就当作是告别吧。”
我随手将诗集翻开,竟然又是那首《我在这里爱你》,这就像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笑话。
“……我的生命日渐疲惫,它向往无矢之舟。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开始向我歌唱……”
念到最后,我泣不成声,我捂住脸,诗集从我的怀中滑落到地上。
录音机发出嘈杂的“吱吱”声,我伸出手,按下了暂停键。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声,我的手还搭在录音机上,我用中文,对着一室飞舞的尘埃,哽咽地说:“我爱你,欧阳景。”
最初和最终的这一首诗。
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
我在这里爱你,欧阳景。
再见。
No。6
我爱我所没有的 你如此的遥远
回到中国以后,我开始过着和大部分人无异的生活,上班回家,两点一线。过了两年,父母开始着急,想方设法安排我相亲,可是见过了欧阳景,在我看来,别的男生实在是太差劲。试着相处过,每一次都无疾而终。
我开始渐渐习惯单身的日子,有一次,母亲忍不住问我:“你在英国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我麻木地回答,“我爱上了一个人,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爱我。”
又过了几年,有天下雨,我在路边捡到一只躲在垃圾桶旁被淋得浑身湿透的牧羊犬。鬼使神差地,我走上前为它撑伞,站在雨中同它一起等待它的主人。等了许久,便利店的老板才无可奈何地告诉我,这只狗已经被人遗弃许久。
我收留了它,给它取名叫Lucky,因为欧阳景曾经不无嘲讽地说过,英国人的狗,不是叫Lucky就是Happy。有了Lucky之后,我的日子变得轻松许多,每次想起欧阳景的时候,我就带着Lucky去散步。我们在滨江大道走了一遍又一遍,假装是在泰晤士河畔。
离开英国的第十年,Lucky也离我而去。我捡到它时它已经有两三岁,它活到这个年纪,在我怀中自然而然地死去,我也没有别的遗憾了。
送走Lucky那天,我一个人在窗台边坐了许久,就在那一天,我忽然下定决心,要再见上欧阳景一面。
年轻的时候,我总是很纠结,我纠结欧阳景的过去,我纠结他不爱我,我纠结自己同他之间悬殊的地位,可是过了十年,我忽然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我只是想见他一面,将十年前未能传递的心情告诉他,我才能支撑着过下一个十年。
我凭着十年前的记忆,去到英国,来迎接我的已经不是原来那名管家,新的管家年轻得不像话。
他毕恭毕敬地问我:“小姐,请问您找谁?”
我轻声说:“欧阳景。”
他愣住,抬起头看我。那一刻,我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颤抖着问:“他怎么了?”
“没事,先生身体很好,”他神色复杂地看着我,“只是……终于等到了您,请您稍等。”
等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当年的那位管家。他穿戴得一丝不苟,身材相貌竟同十年前并无多大变化。
他一瞬间热泪盈眶,他说:“小姐,少爷、少爷他,一直在等您。”
我淡淡地笑:“他等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
“那一年,您回到中国,他在伦敦遭到竞争对手的报复,左肩中弹。”
我猛然抬起头,不敢相信地问:“他受了枪伤?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身体一直算不上好,若非抢救及时,恐怕连再见您一面都不能实现。他躺在医院的时候,收到下面的人寄来的您的照片,您和家人在一起逛街,混在人群里,再普通不过,无忧无虑,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在那个时候,少爷告诉我,想要让你走。”
“小姐,请您原谅他,少爷十几岁的时候,发生的那件事对他影响太大。人人都羡慕少爷,生来就被命运眷顾,可是对少爷来说,最大的心愿,恐怕只是抛弃这个家族,像普通人一样,简简单单地活着。可是他不能,所以他希望,至少小姐您可以。”
我怔怔地说:“您说的,都是真的吗?”
“为什么您就不能明白呢,”老管家重重叹了一口气,“除了您,他再也没为谁站起来过。”
他身陷地狱深渊,他不愿拉我入这魔障。
他自以为是地认为,他唯一能为我做的事,就是放手让我走。
我站在铁门之前,伸手去触碰,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可是又猛然收回了手。
这紧闭的大门后,是英国残存不多的私人城堡,坐落在山顶,孤立于世,与之为伴的,只有天地间的日出和日落。
这里,住着我深爱的人。
可是这么多年已经过去了,我已然不是当初那个懵懂无畏,独自去往异国求学的女孩了。
有时候,相见不如怀念。
而在这个时候,我听到脚步声,下一秒,大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来。他穿着竖领的格子大衣,脖子上系的,竟然是十年前我为他织的那条黑色围巾,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站立着。
管家说,我离开以后,欧阳景开始试着站立。他肌肉萎缩得厉害,最初的时候,每天要花上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锻炼和康复,大概用了四个月到半年的时间,他才恢复,同正常人无异。
而此时,欧阳景的手从门锁上放下来,他蹙着眉头看着我。
我捂住嘴巴,忍不住想要尖叫。
我想我现在的模样一定丑死了,我风尘仆仆,连夜奔波,甚至忘了补一补口红。
我浑身颤抖,我多么害怕,我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已经不能认出我是谁。
他静静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终于开口,问:“你怎么来了?”
时隔十年,我终于再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我热泪滚滚,几乎无法站立。
“因为我爱你,”我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我以我的生命,爱着你。”
身后,伦敦漫天雪花。
岁月迢迢,宁静致远。
岁 月 手 札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在一家著名的游戏公司实习,非常忙,每天几乎没有睡觉时间。
那时候《岁月忽已暮》即将上市,我因为求学和工作,很长时间没有写过文。于是只好利用中午大家吃饭的时间,饿着肚子拿出笔记本偷偷写小说,用了三个中午,写完这篇《伦敦旧梦》,遗憾的是没有瘦下半斤。
一个非常言情的故事,里面写满了我对英国的憧憬,旧城堡、鹅毛大雪,以及有过去和回忆的英俊男人。
另外,我最喜欢的英国作家是简?奥斯汀。
◆宁愿没拥抱,共你可到老
Almost a love story。
No。1
你泛起山川 碧波里的不是我
我一直同旁人说,我认识康子州,是在香港的冬天里。
大部分人以为香港是没有冬天的,我觉得它只是来得比别的地方晚一点。2月的时候,春节刚刚过,每天早上起来推开窗户,外面只有一片茫茫大雾。雾水顺着屋檐落在阳台的栏杆上,衣服和床单在外晾整整一个星期也不会干。
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打电话给吴靖,问能不能借他家的烘干机。
我抱着一大篮子衣服,穿着睡衣和拖鞋去吴靖家,他家离我家不远,走完一个长长的下坡路就到了。
典型的港式住宅区,花斑猫咪伸了个懒腰,从围栏上快活地跳走了。有个人站在楼梯下的电线杆下,穿着黑色的针织衫,雾气太重,我走近了才看到他手上捏着一支烟,但是看不清究竟有没有点燃。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正好一脚踩到一个水坑,“扑通”一声摔在地上,顺着下坡路滑下去,洗衣篮里的衣服散了一地。他被吓了一跳,愣愣地看着我,我已经飞快地爬了起来,一脸尴尬地看着他。
他笑了笑,蹲下身,帮我捡起地上的衣服。
“香港这天气。”他用普通话对我说。
“是啊,”我拍了拍膝盖上的泥,接过他递给我的篮子,“谢谢了。”
正好吴靖下楼来给我开防盗门,看见我身边的人,挥挥手:“上来啊。”
他把手上的烟丢进垃圾桶,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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