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缠丝为蛊》第102章


最后一句差不多是吼出来的。我和莫伤都有些悻悻,莫伤怕云谨言跟他算账,打着哈哈,“雨声如泉水叮咚,小生要躺在床上卧听雨打芭蕉。”说完脚底抹油溜了,不仗义地将我留在了厅堂里。
我看着莫伤跑得比兔子还快的背影,也想开溜,身形刚动,就被一道身影挡住。
云谨言面无表情地站在我面前。我扬起笑脸,“你衣服都湿了,阿城给你打热水去了,你快去泡个热水澡吧,免得着凉!”
他挑了挑好看的眉毛,神色竟有些受伤,带着一股孩子气的委屈,“我没去青/楼。”
我在心中翻了个白眼。天底下的男人还不都是这样。更何况他浪荡之名早就声名远播,京城中无人不知他这个国舅爷放荡形骸,声色犬马。我义正言辞向他道:“这次没去就算了。”
他乖乖点头。我凑近一步,双眼烁烁放光,“但下次你去青/楼一定一定要带着我,知不知道?”
他一怔,继而啼笑皆非,“哪有女人去那种地方的?”
我满怀憧憬,“古人有诗云:‘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 ,赢得青楼薄幸名’。想想看,青/楼是文人骚客的温柔乡,斗酒作诗,一掷千金,‘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落魄不得志的青年才俊,有情有义的风尘女子,靡糜旖旎的丝竹之音,红烛暗影下的情愫暗涌,这一切多么引人遐想。”
云谨言抽抽嘴角,毫不客气地打击我,“你想多了!就是一个纸醉金迷的买欢场所,哪有那么多才子佳人,红袖添香的典故。”
我低声下气地央求他,“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只想去看看。”眼见无果,我心一横抛出更大的诱饵,“你答应带我去瞧瞧,我就请你吃火锅!”
“什么锅?”他显然不懂。
“别管什么锅了,你只等吃就行了。”我大包大揽下来。在太子府的时候,我就想鼓捣火锅,可是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太子府,让我不敢做任何出格的事儿,生怕引起别人的怀疑。如今我已经毫无顾忌了,满心只想着我前世最爱的火锅。
云谨言激动地差点儿泪流满面,“没想到你懂得厨艺,我还以为你只会做面条和点心呢!”
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姐姐会的多着呢。我轰走云谨言让他赶紧去沐浴更衣,这么冷的天穿湿衣服若是着凉得了肺炎可不是好玩的。他临走时忽然回头问我:“扬州在哪里?”
我这才想起来这个时空根本没有扬州这个地名。见我一脸呆滞,他也没有细究,耸耸肩膀回屋沐浴去了。
我找到美艳的老板娘买原料,进到客栈的厨房里一通洗劫,新鲜的牛肉、羊肉、一条活鱼、一只活鸡、豆腐、香菇、冬笋、土豆、粉条……差不多凡是厨房里有的,都被我当做火锅食材。反正云谨言不差钱,老板娘拿着一锭银子乐得合不拢嘴,由着我在厨房里看见什么拿什么。
我用那只鸡吊了一锅高汤,又将所有的东西都切成了片,再准备了麻酱、青酱、盐、香油等调料。让我感动的是这里竟有韭菜花酱,若没有这个宝贝,吃火锅岂不是少了最诱人的滋味。一切准备停当之后,我将所有的涮菜摆放在二楼厅堂的八仙桌上。
云谨言沐浴过回到二楼的厅堂,换了一身银白色的锦袍,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他的到来仿佛一道亮光,照亮了昏暗的房间。他在一旁看着我忙活,此时忍不住插嘴道:“都是生的,怎么下嘴?这是要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啊!”
我没理会他的愁眉苦脸,指使他帮忙将炭盆放在八仙桌的中间,上面架上装着鸡汤的铜锅。大功告成,我看着铜锅里翻滚冒泡的鸡汤,嗅着浓郁的香味,感动到想哭。我最爱的火锅啊,终于又与你重逢了。
一年多了,有时候一恍惚我都会忘了自己是个现代人,虽然一直心怀回家的执念,但是在这里待得久了,现代的一切都如梦境一般不真实,仿佛只是我臆想出来的一样。而如今看着铜锅中冒出的热气,我好像回到了现代的家中,在我家的餐厅里,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热热闹闹地吃一顿火锅,杜诚每次伸筷子都是奔着肉去的,我就涮一把青菜放到他碗里,以身为姐姐的绝对权威监视着他愁眉苦脸地把青菜吃光。当时平凡的幸福,如今想来竟是如此弥足珍贵。我甩甩头,不敢再多想,怕自己再次陷入思乡的情绪中无法自拔。
莫伤和阿城被我从房间里拽了出来,他们好奇地看着桌子中央的大铜锅,迟疑着不知如何下嘴。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向那几个面容呆滞的家伙说:“吃吧!”然后自己当仁不让地夹起一片羊肉在铜锅里涮熟,沾了调料放进嘴里。那久违的香味,太让人陶醉了。
见我吃得一脸心满意足,他们几个才迟疑地拿起筷子,学着我的样子将生肉在锅里涮了涮,蘸料放进了嘴里。阿城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笑脸,“姐姐,真好吃!”
莫伤已顾不得说话,吃得不亦乐乎。只有云谨言鸡蛋里挑骨头,“所有的东西都是涮熟了然后沾料,岂不是吃了半天都是一种味道?”不过话虽如此,也没耽误他老人家下筷子。
满满的一桌菜统统进了我们的肚子,我都没想到我们几个人的战斗力有这么强。暴饮暴食的代价就是几个人都撑得直不起腰。
莫伤熬了消食健胃茶,让我们一人喝下一碗,于是天未黑我们就统统回屋卧床养胃,连我的古代青/楼参观大计也丢到了爪哇国去了。
第98章 创业梦想
转天早上雨停了,天空湛蓝如洗,虽然还是很冷,但是明媚阳光驱散了阴霾,让料峭的寒风也变得不那么难耐。
云谨言说整日赶路太无趣,不如在这里多休整几天。来到古代这么久,我对这个时空可以说知之甚少,能有机会深入了解到这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对我来说吸引力极大。平州城虽然不算很大,但作为通向西北的要塞之地,南来北往的人很多,贸易也很是发达,每逢初一和十五就会在城南开放集市,今日正是十五。
我换上一身男装,披上镶着貂皮领子的厚披风出了客栈。昨日的薄冰已在阳光下融化,地面还有些积水,好在平州是个要塞城镇,城中的主路都是石板路,被雨水冲刷得很干净,不会泥泞难走。街道两边的房屋鳞次栉比,衣着朴实的百姓进进出出,热闹非常。
我们坐着马车沿着城中最宽的街道到了城南。这里道路的两旁都是贩卖各式各样摊贩,布料、首饰、小吃、手工艺品不一而足。我们一路走一路逛,很快就兵分两步。男人和女人的逛街步伐永远不在一个频率上。莫伤拉着云谨言直奔卖药材的摊铺。莫伤行医从来不向穷苦人要医药钱,这点让我尤其敬佩,但是药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于是他揪着云谨言出银子买药材,用莫伤的话说,“你占着一个国舅爷的名头,兜里的银子到死都花不完,不如做点儿好事儿,用你的银子买药材给没钱就医的人,也能给你削点儿业障,死后少下几层地狱。”我们的莫神医就是这样好话也不会好好说。
而我则是逢摊必逛,充分发挥了我在现代逛街一天跑八个商厦的战斗力,就连卖烟斗的,我都要上去翻看翻看。只有阿城忠实地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丝毫不嫌烦,这点上可比我那亲弟弟杜诚强多了,那小子从没陪我逛过街。
我的目光很快被一个卖根雕工艺的摊子吸引住了。这些根雕粗旷古朴很有特色,有一整根树根抠出来的笔筒,有憨态可掬的胖娃娃,也有满脸沧桑荷胆而行的老人,我忍不住看看这个,摸摸那个。远远地云谨言向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正在纠结哪个更可爱,阿城适时地递过银子,我叹口气怏怏地放下手里的根雕笔筒,拉起阿城去追莫伤和云谨。
现代人的思想根深蒂固,我早已习惯自己赚钱自己花,以前我跟林越也是各花各的,没有刻意地把钱放在一起由一个人主抓财政大权,遇到买房买车的大花销再把存款都凑在一起。
来到古代,我一下子变成了无产阶级,还没有任何自力更生的渠道,让我非常别扭。跟着叶澜修时,我是从管家那里支银子,太子府里的人都知道叶澜修宠爱我,不会对我苛刻,从来都是支多少给多少。假死那会儿没法带银子出来,让我很是遗憾。如今我兜里倒是揣着几张大面值的银票,那是云谨言硬塞给我的,说是怕我走丢了回不了京城。不过买吃买喝还说得过去,但我总不能花朋友的银子买这些无关痛痒的小玩意儿吧。这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