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男主不能死》第74章


翌日中午,一行四人终于到了欧阳府前。
此时距欧阳、梁丘两家的婚事只有半月了,府上早早就准备了开来,各处张灯结彩、红幔翻飞。听闻于淳来了,欧阳夜璃立即将汇报采买情况的管家晾在了一旁,急匆匆地到门口迎接。
“哈哈,于弟,你可来了!”
“夜璃大哥!”
两人一见面就是一个熊抱,亲热得不得了。陆小鹿不客气地瞪了眼抱着她的男人的男人,而抱着她的男人的男人则挑衅地冲她挑了挑眉。
陆小鹿瞪大了眼睛,气呼呼地上前挤开两人,笑容满面地朝准新郎官拱了拱手:“欧阳公子,大喜啊!”
欧阳夜璃将她上下打量一番,似笑非笑地答道:“这不是小鹿姑娘吗?瞧我这眼神,现在才看到。近来可好?”
装!你继续装!
陆小鹿正想再顶上几句,身后却传来一个醇厚的男声。
“琉之,有客人?”
欧阳夜璃立刻收起玩笑之态,恭谨地朝着来人拱了拱手:“大哥。”
陆小鹿回头一看,见着了一个剑眉星眸,蓝衫玉冠的男子。他的面容与欧阳夜璃有几分相像,但周身的气场要比他强许多,一派鸿儒之姿。
她这回还真没看走眼,欧阳家的长子欧阳长赋乃是有名的大儒,天下文士皆赞其风骨。与他的大学问相比,欧阳夜璃的琴艺倒显得不过是风雅之事罢了。
欧阳家向来鸿儒辈出,先祖中还有在孔夫子门下受过教的。欧阳家的子弟虽不从仕但却影响力巨大,每次的科举中总有几个状元探花得过他们的点拨,欧阳家所办的学堂可以说是天下学子的神往之处。
在这位比都教授还要教授的鸿儒面前,学渣陆小鹿立刻就“怂”了,诚惶诚恐地给他行了礼。
于淳亦然。
“我有些事想同你谈谈,门口说话不便,改去大堂吧。于公子一同过来也无妨。”
欧阳长赋是见过于淳的,知晓他和自家二弟关系亲密,因此即便有家事要商议也不避着他。
于淳闻言也不推却,让小鹿三人先去厢房安置行李,自己则同欧阳家两兄弟去了大堂。
小厮沏了茶,恭谨地退了下去。
坐在首位的欧阳长赋叹了口气,眉宇间满是担忧之色:“听闻北方久旱,又遭了蝗灾,粮食颗粒无收,饿殍遍野。我等文人虽非大富之辈,但皆有忧天下之忧之心。北方有难,我们不能坐视不管。”
“竟出了这等事?”欧阳夜璃大吃一惊,偏头去问于淳,“你打北方来,可知道情形?”
于淳蹙眉摇摇头:“我从山西回来,一路上快马加鞭,未曾多留意。但所经之处似乎并无这般严重的灾情。”
“消息应当不会有错。”欧阳长赋微微皱眉,“许是更偏北一些。”
“大哥放心,此等大事,若是有用得上琉之的地方,你尽管吩咐便是。”欧阳夜璃先表了态。
欧阳长赋点点头:“我已写了文章号召商户与学子捐款捐粮,江南乃是富庶之地,应当能够筹到不少善款。”他话锋一转,“我既然是发起者,更应该作出表率,欧阳家这次也应当多多出力。”
欧阳夜璃自然是赞同的:“粮仓中皆有存粮,留下我们所需的,其余的都捐出去便是。还有佃户们今年上缴的收成,也可跟父亲商量捐出一些去。此外……”
“琉之,大哥有个不情之请。”欧阳长赋突然打断他的话。
欧阳夜璃一愣:“何事?”
“你与梁丘姑娘的婚事……”他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最终还是犹豫着将请求说了出来,“大哥知道,成亲是你一生的大事,本该体体面面、热热闹闹地办上一办。但此时既然出了这事,我们又有心筹款,就不太适合行铺张浪费之举……”
“我明白大哥的意思了。”欧阳夜璃闻言一笑,宽慰他道,“婚宴会尽量从简,我和采薇本就不计较这些,只要两人知心便好。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子,定会理解你的苦心。”
“唉……真是委屈她了。”欧阳长赋有些愧疚,认真地叮嘱道,“你定要和她好好商量,万万不要勉强了她。”
欧阳夜璃满口应下。
“眼下还有另一桩难事。”欧阳长赋眉头未纾,“这番运粮北上兹事体大,需要交托给一位可信之人。学堂这边的事我脱不开身,怕是不能亲自押送了。”
“此事交给我便是。”欧阳夜璃接了话。
“不妥。”欧阳长赋想也不想就否决了他的提议,“你与梁丘新婚燕尔,应当好生相处才是,哪有刚成亲就分隔两地的道理?婚宴一事我已愧对你们两人,怎可又……”
“不如交予我吧。”于淳仔细考虑了一番,语气坚定地说道,“往北方的路我熟悉,又会些拳脚功夫,虽然年纪尚轻难以服众,但若是您能为我说上几句,想来应当能够少些反对之声。”他想了想,又接着说道,“我随身携带近千两银两,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上不少粮食,这应当也能够安一些人的心。”
欧阳长赋细细听了,还是有些不放心:“粮食沉重,恐怕得走水路,水路你可熟悉?”
于淳为难了,这水路他的确不熟。
一旁的欧阳夜璃突然眼睛一亮:“我倒是想到一人!”
“何人?”
“扬州林家独子林徹。他能力出众,早早就能独当一面,又有一位做漕运使的姑父。林家与我们家又颇有些渊源,若是能够请到他相助,事情也许会容易得多。”
欧阳夜璃仍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于淳的心却渐渐沉了下去。
好不容易才让小鹿离他远远的,难道这么快又要见面了吗?
大堂内吹进一股风,艳红色的布幔翻飞。
他的心,乱了。
☆、第七十八章 :新宫主登位
尽管存着私心,于淳还是没有提出异议。毕竟,由林徹来做这个负责人再合适不过。此次乃是拯救苍生的大事,切不可因为个人恩怨而搅黄了它。
欧阳夜璃还得忙婚宴的事,于淳不好打搅他,自个儿回了厢房。
厢房里陆小鹿正指挥两人忙上忙下,一见他回来立马迎了上去:“淳哥儿,这琴要搁在哪……”里。
于淳将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些,轻轻蹭着她的发丝,撒娇似的呢喃:“别动,让我抱抱你。”
陆小鹿脸颊有些红,但还是依着他的意思没有动,只小声嘀咕了一句:“你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
他慌了,怕了。
于淳的心中慢慢渗出一种名为自卑的情感,他没有底气去面对这个强劲的对手。
林徹,他虽是富贾之家的独子,却与那些游手好闲的二世祖不同。他的魅力不只在于他的家世,更多的是来自于他出众的才能与恰如其分的为人处事。
他年幼时便开始学习经商,嗅觉敏锐,判断果决,经商之才比之其父更甚。他心思细微内敛,在不经意之间早已安排好一切,润物于无声之间。当一个人的身上兼备身为商人的果决与身为贵公子的体贴,很难有女子抗拒得了这样的魅力。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于淳不得不承认,现在的他远及不上林徹。如今他唯一能够倚仗的,不过是小鹿对他的喜欢罢了。
“小鹿。”于淳轻啄了一下她的额头,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眼睛,“你爱我吗?”
陆小鹿惊讶地盯着他,突然噗哧一声笑了:“你到底怎么了?被你的夜璃大哥秀了一脸恩爱了?还是……”
“林徹要来了。”于淳打断她的话,紧张地抿紧了唇。
方才还喋喋不休的人蓦地愣住了,半晌才讷讷道:“也对,林家和欧阳家有渊源,欧阳家办喜事他应该来。啊,对了。”她低头摸摸腰上的钱袋,可怜巴巴地抬头看向于淳,“咱俩该还钱了,于大少爷。”
去七侠镇的路上一路吃他的住他的,这会儿得好好结个账了。
于淳没想到她想到的竟是这事,不禁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这般如临大敌,她却压根儿找不着重点。林徹对她的心思,她自己应当知道得最清楚了不是吗?
唉,罢了罢了。他泄气地叹了口气,只要好好地将她圈在身边,林徹还能有什么招数?总不能强取豪夺吧?
此时此刻,扬州林家。
书房中的林徹蓦地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少爷……”帐房的视线从账本上挪开,担心地询问了一句,“要不要再加件衣服?”
“夏至都快到了,还添什么衣服。”座上的林徹不悦地蹙起了眉头,搁在桌下的手却下意识地将盖在腿上的小毯往上拉了拉,“你继续说。”
帐房忧心自家少爷的身体,但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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