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觉得我夫君会当个凤凰男》第34章


请镖师并不是因为张甫远什么不一样了,只是为了预防遇匪而已。
虽然说现在这样的很少,但是以防万一,两个镖师一看就是人高马大十分健壮,让人很有安全感。
来的时候太匆忙,周围还有很多人,都来不及欣赏风景,现在回去只有小两口,以及请来的镖师两个,书童侍棋一只,他们的进程慢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青灰色的马车悠悠地在路上行走,有时候路边会有小摊,摊子虽然简陋,但是不缺乏有美味存在。
高小诺中午的时候,路边有一家买锅贴烧饼,夹着卤的豆腐皮,咬一口掉渣,油不多却香的很。
她跟张甫远一人一个,吃完了俩人面对而笑。
高小诺指着张甫远嘴巴上面的白色芝麻,嘲笑他:“你变成一个小老头了。”
“那你先看看你自己。”张甫远也不让她。
傍晚的时候拐路去了一个离官道不远的一个小镇,小镇名字叫“青宁镇”,已经是傍晚,但是小镇上来来往往的人还不少,路边还有叫卖的。
这副场景可不常见,张甫远跟高小诺俩人都觉得挺稀奇,让侍棋带着俩保镖还有马车去客栈,俩人逛街去了。
俩人决定的太快,都没有给侍棋拒绝的时间,侍棋等俩人的身影都找不见了才挠着头问都不知道去哪个客栈。
其中一个镖师咧嘴笑:“小先生,你这可是白操心了,之前我们不是都说了吗?青宁镇只有一间客栈。”
青宁镇只是一个小小的镇,跟后世冠以“镇”名的城镇压根没法比。
要高小诺说,大概就相当于县城里的一条街吧!还是不知道怎么冠名的一条街,就这短短的一条街,兼具了多种功能,卖吃食的,卖农具的,卖被褥的…
反正就是乱七八糟,甚至还有点杂乱,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俩人的兴趣。
具体分工是这个样子的,到了一家馄饨店,高小诺叫上一碗馄饨,张甫远在边上跟卖馄饨的老板交谈,高小诺支楞着耳朵听。
没想到啊,张甫远这三棍子打不出来一个闷屁的人,真跟人说起话来这么遛,这才多大一会儿啊,就连人家里几亩地产量如何就给套出来了。
要知道,张甫远刚开始跟人说话的时候,这老板还有点拘谨呢,毕竟张甫远一幅读书人的打扮,还是很让人有距离感的。
再看看现在,如果不是因为老板手里还有活儿忙着,估计俩人就能直接称兄道弟了!
结账的时候,老板死活不愿意收钱,高小诺悄摸摸地把钱放到了老板放碗的地方,等到俩人走的时候,老板还冲着俩人背影吆喝着让他俩明天再来吃饭,他还不收钱。
第34章 
自从得到了张甫远这回考试中了案首的消息; 钱氏就开始翘首以盼着闺女回来了。
算起来她也有将近一月没有见她闺女了,她正盘算着呢,人都有圈子,从前高小诺没出嫁的时候; 她没带高小诺去过县城的任何圈子。
钱氏清楚呢!虽然说因为县令夫人; 各位夫人都没再嘲讽过高小诺的亲事; 但是当初张甫远确实只是个童生。
她当初就算是带着高小诺去认识人; 估计人家也看不上她闺女。
这女人啊,没出嫁以前; 交往看娘家,嫁人了之后; 再交往就要看夫家了。
人看不上她闺女,可能在她面前还会收敛,她万一没看见呢?人家要是讽刺高小诺; 以她闺女那狗脾气; 估计要当场给人顶回去。
哪怕她是亲娘; 钱氏也不觉得她闺女脾气好,这脾气; 多不被各家给儿子找媳妇的当家太太们喜欢。
这也是当初钱氏没带高小诺去社交的最主要原因。
钱氏不是没想过给高小诺别别这狗脾气; 但是高小诺的脾气早就印在骨子里了; 哪能轻易改掉?何况无论是丈夫还是婆婆; 都没觉得闺女的脾气有啥不对,于是钱氏心灰意冷选择放弃。
当然,她私心里觉得; 女子脾气硬点也没什么,婆婆的脾气不也挺硬吗?别看公公在外边挺硬气,在婆婆面前敢不敢凶一句?他不敢。
现在她害怕啥?她啥都不怕了!她亲爹是举人,丈夫是前途光明的秀才,哪怕是她闺女的脾气再差也会有人上赶着上去交往。
钱氏觉得是机会了,她闺女长的多好看,各处都出色,她早就想要拉到人前让人看看了!
钱氏打定了主意,让人专门去城门口等着,等到小姐跟女婿回来了要立马回去告诉她。
高小诺也有点想家,想她跟张甫远的小院子,想钱氏还有高举人,也想孙氏跟存在感不怎么高的祖父,丝毫不清楚回去之后要面对什么。
他们是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到县城的,下午的城门口蔫儿蔫儿的,基本上没有路过的行人,他们这一行就有点显眼。
钱氏派的人眼尖,一下子就瞅见了,马上回去告诉了钱氏,钱氏收拾收拾东西就往高小诺家赶。
李婶子跟侍棋在搬那些本来就不怎么多的东西,高小诺跟张甫远俩人在商量着明天去她娘家。
张甫远之所以回来这么一趟,主要就是为了告诉高举人自己的决定,高举人在他眼中,跟别人是不一样的。
虽然他理想主义又办事迷糊,但是在张甫远心里,他是真的有把高举人当成自己的父亲。
在父母都去世的时候,只有高举人专门跑到他家,跟他说他应该怎么做,而不是让自己沉浸在悲伤中。
高举人虽然没说过什么肉麻话,但是对张甫远确实是关心的很,虽然说张甫远很清楚,高举人对他的关心是基于他的读书天赋上面的。
张甫远知道,老师刚开始去家里找自己,只是为了圆他与昔日好友的情义,再后来之所以如此厚待自己,是因为他读书天赋超常,并不是有什么图谋,只是惜才而已。
但是这么多年相处过来,高举人陪着他度过了从稚子到青年,在每一个阶段,都告诉他,他应该这样做,应该那样做。
张甫远的很多性格都是从高举人这里学过来的,如果没有高举人,张甫远也不清楚自己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
他可能浑浑噩噩,放弃读书,把先辈留下的家产挥霍殆尽,或者是继承家业,一辈子当个老老实实的点心掌柜。
无论怎样,都不会意识到世界是那么大,他能做的有那么多,如果不是高举人愿意把妻子嫁给他,他也不会明白书中所描写的“锦瑟和谐”到底是多么美好。
未成亲前,他见过其他夫妻相处,男主外女主内,恩恩爱爱,觉得夫妻就是那样,平平淡淡小幸福。
但是现在他已经明白自己当初有多浅薄,能找到一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很好,但是能找到一个“灵魂伴侣”,那当真是幸运了。
张甫远想起高小诺话本中写的这个词,觉得套在他们身上当真是无比合适。
他们能够理解并且支持对方看起来不合实际的理想抱负,能够共同为了理想而努力,这是他们两个人共同的幸运。
所以他决定想要在郡城读一段时间的书的事情,他要亲口告诉高举人。
“你想什么呢?”高小诺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人怎么回事儿?正说话呢就发起呆了。
“我在想,去完岳父家我们就快点去郡城吧。”张甫远说。
高小诺理解,刚转到新学校嘛!所以想要快点认识自己的新老师新同学:“那家里收拾东西的事情你就要多费点儿心思了,我要找潘叔谈谈。”
她第一个话本,潘叔给了她很大的优惠,高小诺许下了以后多多跟潘叔合作的诺言。
但是现在她要搬到郡城去,她总不能写了话本然后让人从郡城送到县城来?这显然不合实际。
张甫远知道这回事儿,还挺好奇的:“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问问潘叔有没有打算在郡城新开一家书店。”高小诺说。
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她是打算自己开一家书店,或者说她打算开一家书局,她甚至将来还打算办出话本集,相关的报纸…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她现在的钱只足够她办一个书店,说起来有点悲伤。
这个念头在她决定写话本的时候就有了,她第一个话本成型的时候这个念头也成型了,只是她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开始。
当初钱氏让她开店子的时候她想过,不过后来事情太多就暂且放下了。
然后就到了现在,这是最好的时机,他们要在郡城生活三年半,足够她把自己的计划变成现实。
而潘叔,就是她最看好的合伙人。
首先是潘叔的人品在那里,不用怀疑,其次虽然不愿意承认,在这个时代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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