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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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她郑重的对我说。
“孩子,母亲一直错,错在以为你是无能的,错在认为只有展屏才能让母亲得到世人的尊重。可是我错了。”
我握着她的手,那变形的双手,让我的心猛然抽动。
“我会多救一些人,替妹妹赎罪。”
我这样,如同发誓一般说着。
母亲沉重而长久的点着头。
然后,将身体靠在我的肩膀上,沉沉的睡去。
她就这样离开了我。
最终归属于这片遍满瘴气的地方。
那天,我背着母亲。父冒手里拿着弓箭。
这是这里的习俗。家里有人去世,一人背着死者,另一个人引弓而射,箭落在哪里,就以此箭落点为穴。
母亲埋在了一个小山丘上,那里,能看到第一缕朝阳。
我和父冒坐在那里,忽然间,感觉到一阵温暖。
那朝阳,是我来揭阳县至今,第一次见到的壮观景色。
我想那是我母亲的微笑。
翠烟笼 商誉(一)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是个木讷的人。
鲁王刘庆忌是我的爷爷,刘封是我的父亲,而我,是鲁王孙刘晙。
鲁国是大汉王朝势力最为雄厚的诸侯国,源自于这里肥沃的土地和浓厚的文化积淀。
我的童年和少年几乎是在靶场上度过的。
这和父亲刘封完全不同。
爷爷曾说,父亲从小就是个病包,一听到刀剑的争鸣,便会吓的躲到角落里。从那时候起,爷爷就断定,鲁国断然不能交到他的手上。
我的降生是在冬天,大雪纷飞,整个鲁王宫变成了一片银白的世界,人们脸上似乎都结了霜。
刚生下来的我,哭声震天。
母亲梁氏几乎被我的嗓门吓了一跳。
术士则惊喜的告诉爷爷,说我将来必定成为一名栋梁。
爷爷十分相信,日夜守在我的身旁。
果然,在我长到六七岁的时候,便特别喜欢靶场。
爷爷特地为我制作了一把小小的弓箭,又派来鲁国最优秀的弓箭手来教我骑射。
再后来,我稍微大了一些,又开始迷恋上了剑术。
几乎那时候的时间都用来研习武艺和学习诗文上。这铸造了我既儒雅又骁勇的性格。
有人说,这就是汉人的性格,如同一块温润的玉。仁慈、义气、礼乐、智慧、诚信。用孔子的定义,我便是中原所谓君子的最佳模范。
因此,我自小便在赞扬声中长大。
可是,我并不快乐,我很孤独。这性格让我自相矛盾。儒雅和骁勇本来就是不同的两个极端。
直到病已来到鲁国,我才找到了人生的乐趣。
他并不像我的其他弟弟们那样,见到我便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他总是很有礼貌,却敢于直视我的眼睛。
其实骨子里,我是反对卑微渴望平等的人。
我知道,从刘弗陵在位的时候,我的名字便在长安传开了。
人们把我说成是大汉朝众多王孙贵族里最英勇儒雅的少年王侯。而事实上,我只是个很木讷和顺从的人。
在我的人生进程中,基本上没有反抗过任何人。我明知道自己有掀起惊涛骇浪的能力,却从不乐于做那样尝试,我只想做一个平凡而忠顺的男子,效忠我认为值得扶持的帝王,这既是对刘氏家族的义务,也是对帝国江山的责任。我自小便习惯于被寄予厚望。
后来我随着病已来到长安。
在沉淀了几年后,便被派往边关。
那些年,我带着一队人马,不断的活跃在匈奴的战场上,接应过无数次帝国的大军,几乎战无不胜。
也许,将士们对刘姓王侯亲自上阵感到振奋,因此,我手下的士兵总是非常英勇。他们对我绝对的服从,不惜奉上性命。我树立起严明的军纪,对每一次进攻和撤退照顾周全而行为果决。从那时开始,我发觉一名将军注定要背负全军的生死,一名帝王则要背负整个王朝的兴衰,相比之下,作为将军的我,已经是历史的幸运了。
然而,我的人总是会死去。然后又有新的人从长安派来。
无数个黑风呼啸的夜里,我立在烽火台上,将目光尽可能的放到最远。
所有人都以为我在关注战事或者想念家里的亲人。其实我在缅怀,缅怀那些将性命交付给我,却因此而永远长埋在边关的我的兵们。每到这时,我会觉得心口处有着一把钢刀,不断的来回翻滚。
要到何时,大汉的边界才能不受侵扰。我们的家园才能永久的平安快乐。为了这个目的和理想,我不断的鞭策着胯下的紫魄,一次又一次的冲向敌人的阵营。我当然杀人,杀人是不论士兵还是将军都必须做的事情,我们的霸业和安乐就是通过杀人来得以实现的。尽管残酷,可身处军营的我又能如何呢。
边关的月格外的高远。
烽火台上的月光也格外的苍凉。
狂风大作时,我的战袍随风激昂。
我早已习惯了这样刀头饮血风餐露宿的日子,整个人都变的冷峻和麻木。
然而,八年后,我还是给陛下调回了长安。
我知道,陛下被架空了八年,而这八年,我已被战火历练的刚刚好。
在陛下面前,我如同那些将性命交付给我的士兵一样,愿意将一切交付给他。因为他是大汉朝的天子,是刘氏家族地位最高的家长。
我承认,长安的繁华令我有些不能适应。我已经被黄沙磨砺的有些粗糙。
我还记得,当日刘弗陵高高的坐在大殿上光芒万丈的样子,比起我刚来长安的时候,要更加美艳明亮。
成年的他,有种介于颓废和辉煌之间的美,那感觉令人目眩神迷。
他起身迎接了我。
我们君臣之间,总有着某种神秘的默契。
也许是来自于同一血脉,也许是来自于共同的理想和愿望。
长乐未央,岂是女人们一句句喊出来的,那是将士们用一捧捧热血浇灌出来的,是一具具年轻的尸体堆砌起来的,是一位位远赴和亲的公主用泪水充塞出来的。我有多么敬重为了太平盛世而流血牺牲的将士们,就有多么鄙视那些只懂得在后宫争宠的女人们。
因而,在再次回到宫廷后,我本能的漠视了她们。尽管我发现了周嫣不住投过来的目光,然而我终究不是个喜欢探讨女子内心的男子,我只对热血和衷肠投注敬意。
病已,时常说我木讷,甚至说我不开窍。
其实是我的心里太沉重。在八年里,我死了四个副将,他们有的死在我的怀里,有的连尸体都没有找到,有的甚至被匈奴人托在马后翻山越岭,肠子流淌一地。我的八年血肉模糊,我的兄弟们用满腔热血筑起一道道屏障为中原的王侯们遮风避雨。因而,我连面对酒肉都不能大快朵颐,我总觉得有无数个英魂环绕在我的周围,我不能让自己那样的轻松快乐。这是一个将军必须背负的永生的沉重感。
我不可能如病已那样时常去倚翠楼。
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女人,只是我不屑于在那种做作的媚态里让自己沉沦,我的确需要休息,可我宁愿找一个山遥水阔的地方独自生活,也不能让自身的浪荡亵渎那些带血的灵魂。
翠烟笼 商誉(二)
这些,远不是一个普通王侯能够懂得的事情。我知道,这血腥的八年,已经让我和大汉朝所有的刘氏贵族分裂,我的心,永远的站在了忠诚和信念这边。
我拒绝所有的享乐,每日都保持练武的习惯,这习惯是久经沙场的惯性。此时此刻,我已经不再是个长安城里细腻温润的君子,我成了个骁勇的将军,沾染了永远也擦不去的血迹。
后来,在我几乎是自持到有些封闭无趣的时候,一个女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她像一道春日里的阳光,有种轻描淡写的坚定。
我终于知道,我喜欢的,是这样的女人。
她叫长烟。那时候还是刘弗陵身边的一个小织女。
我喜欢她的名字,我甚至觉得,她的父亲也和我一样,曾经做过将军,否则,哪里会想到如此绝佳的一个名字,那孤独升起在大漠里的狼烟,仿佛一柄利剑,直冲天际。
那是只有战士才懂得的意义,苍凉的,带着战鼓的累累重音,气壮山河的扑面而来的神气。
其实,在我离开长安奔赴沙场时,就已经见过她了,只是那个时候她才入宫,还是个刚过豆蔻的女孩子,那样子,非常的伶俐和爽快。后来竟渐渐的淡忘掉了,直到这次回宫,她竟然完全变了模样,我险些没有认出她来。
那天,她立在阳光里,似乎遥望着什么,浓翠的纱衣在夕阳的余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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