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妖孽好多年》第13章


还绨。一褂幸桓錾钌畹某脸恋囊晌剩恢苯膊坏苯病!?br /> “靠,你小子少跟我绕弯子,说吧。”
“你买这些舞蹈书倒没什么,可你买这些碟片在哪里放啊?我们寝室这寒酸样,可没电视和DVD。”
江放忍不住给荆锋一记响锤:“你小子不会真的成了白痴吧?寝室没有,不代表其他地方没有,况且我现在住在寝室,改明个混出点模样来了,难道还会蜗居在这破破烂烂的寝室里?再说了,舞蹈有那么容易学的吗?对我这种门外汉而言,没个几年工夫想都别想。”
“这个我倒不担心,凭你江哥的天赋和毅力,要学什么那都是一个决心问题。”荆锋变得诚恳起来。
江放淡淡笑了笑:“倒还像句人话,退一万步讲,我又不指望着能像迈克尔杰克逊似的,成为舞王什么的大人物,我也不过是为了追个MM罢了,没必要真的较劲。我啊,现在最大的感觉倒不是要为舞蹈付出多大的代价,什么流血流汗啊,什么废寝忘食啊,还没达到思考到那种地步的程度。”
“嗯,还好,还好,没有迷失自我。”荆锋不断的点头逢迎。
“我啊,现在最大的感觉就是,有一个困住我这只鸟儿的笼子即将被打开。”
“你是鸟,不对吧,你通常都像一只秃鹰。”荆锋逢迎的同时,同样不会迷失了自我。
“笼子打开,我该准备好之后的飞翔。”
说着,江放忽然觉得热血沸腾,也不知身上那些血液是如何热起来的,突发性的就热了,就沸腾了,于是江放竟然头一次当着寝室众人的面,哼起了立志的调调:“我是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呀却飞也飞不高,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不算太高。”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只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攀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每次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睡不着,我怀疑是不是只有我明天没有变的更好,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
“我是一只大秃鹰,想要飞多高就飞多高,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个温暖的怀抱。”
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不过到了后来,确是被江放唱出了另一种调调和意境。
“那你现在准备飞翔了?”荆锋凝视着江放,刹那之间,从江放的神情中看出了几道锋利的霹雳。
“我一直都在飞翔,不过我该好好提提飞翔的速度了。”
蓦然转脸,同荆锋面对着面,江放很深沉的提出了一个很肤浅的问题:“怎样能够最快的赚钱?”
提这个很肤浅的问题的时候,江放的脑海中又一次被孙含菲那迷人的样子所阻塞,主要还是孙含菲那动感的身体,而且涉及到孙含菲没有穿衣服的身体,尽管这样的身体还未在现实中为江放所亲见,却在梦中被江放看了个遍,尽管梦中的那具裸躯同现实中的多少有些差别。
脑海中翻现出孙含菲裸躯的时候,江放很自然的想到了那套六千块人民币一套的舞服。
想到了那套舞服,江放接下来想到了一连串记忆里的画面。
那时,江放不过才十三岁,那时,江放刚刚要了十八岁的上海女人钱欣曼的身体,并于某一天的凌晨,带着惺惺忪忪将醒未醒的钱欣曼,来到上海一家不算太大的婚纱店外,然后在钱欣曼木讷的张望中,随手撩起一根铁棒,敲碎了婚纱店的玻璃窗户。
那是一件钱欣曼奢望已久的婚纱,江放爬入破碎的窗户将它取出后,身上已被玻璃渣划出了道道血口。
后来神不知鬼不觉的,江放和钱欣曼带着那套婚纱逃窜。
再后来,江放压根就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得到的一件婚纱,却永远都没有机会被钱欣曼穿戴在身。
江放没有想到的还有,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因为那套婚纱受到什么警察叔叔的关照。
当然,过去的已经过去,成了过去时,江放现在不再少年,也不会再重复一遍对他而言非常老套的野蛮和野性。江放只希望这一次自己能够用亲手挣到的钱,为孙含菲将那套六千块人民币一套的舞服弄到手。
第十三章 无根状态
第十三章 无根状态
当你说,看见我的时候想到狮子
我一定会高兴的发疯,如果说想到一根鞭子
和鞭子的不断鞭笞,我一定会抱头痛哭。
当然,你不可能对一座雕塑产生多少幻想
毕竟我不是什么断臂的维纳斯。
你的眸子,尽可以带着闪烁的露珠映衬美好
而不必关注我身上的僵硬和行走时的趔趄
你只需要稍微思索一下,不难发现——
我不过是个无根的游魂,在这日光下的大街。
。。。。。。
一个人在某个特定时段挣钱的多与少、快与慢,往往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最基本的一点,那就是这个人在这个特定时段的地位和状态。这句话是荆锋告诉江放的,也可以说,是江放告诉荆锋的。
几年前,当荆锋询问江放“怎样能够最快的赚钱”的时候,江放原创出了这样一句话,几年后的今天,当江放询问荆锋“怎样能够最快的赚钱”的时候,荆锋同样用这句话作为回答。事实上,几年前的荆锋,压根就没弄明白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江放也不过是顺口说说罢了。
几年后的今天,江放知道,这句话其实对自己没多大意义,顶多不过算是个华丽的摆设而已。
其实事情再简单不过,若想多挣钱,就得多拼命,只要不将一条性命拼到棺材里去。
在荆锋的介绍下,江放结识了两个人,一个叫金重,一个叫梁晖。金重乃是江放早年就已经认识的一个好哥们,同荆锋的性质差不多,在江放心目中的地位,也同荆锋差不多。只不过江放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自己早年在沿海地区结识的同道中人,如今竟然跑到合肥混日子。
至于梁晖,则是江放第一次听说,江放跟随荆锋找到梁晖的时候,梁晖正在给一家广告公司发传单,四十块人民币一天,每天早上发两个钟头。算起来,梁晖一个月下来的工资比江放这个一天工作九个小时的服务生要多出三百来,毕竟是拉着面子大街小巷的奔跑,二人工作性质不一样。
金重在一家比较大型的KTV做保安。
无事不登三宝殿,江放自然不会闲着没事辛辛苦苦让荆锋带着自己去找二人。
事实非常明显,之所以找这二人,江放无疑是为了让自己得到一些兼职的工作,江放清楚的明白,凭借自己目前每个月九百块的死工资,再除去一些不算少的用费,若想凑齐六千块给孙含菲拿下那套舞服,毫不夸张的讲,最低也需要近一年时间。
一年时间啊,就算那套舞服还在商场尴尬的挂着,江放买到手的时候,估计孙含菲这MM都凉了。
过程不容易,结果还算让江放满意,在金重和梁晖的双双努力下,江放很快一次性得到了两份兼职,其中一份便是发传达,具体工作时间约莫在每天早上的六点到八点,另一份便是在那家冠名为“纵歌舞限”的KTV内做保安,具体工作时间约莫在每天晚上的八点到十二点。
江放在“黄金沙滩”的工作时间约莫在每天早上的九点到下午的六点。
如此一来,三份工作,在时间上确是没有什么冲突的。
只不过,一旦决定拿下那两份兼职,江放每天的休息时间当真是少得可怜了。
搞的荆锋忍不住为江放感到心疼,并当着江放的面咒骂道:“该死的生活,该死的MM。”
咒骂完毕后,荆锋展开双臂,将两只比熊掌廉价多倍的手掌狠狠搭在江放的肩膀上,有模有样的皱着双眉,正视坚定不移要拿下那两份兼职的江放:“提到伟人我就会想起马克思,提到才子我就会想起唐伯虎,提到英雄我就会想起董存瑞,提到疯子我就会想起周星驰,提到笨蛋我就会想起——你!”
对于这个说法,江放没有打算否认,也没有断然承认。
“你认为我拼命的工作仅仅是为了一个孙含菲?”江放问道。
荆锋顿了顿:“难道不是吗?”
江放沉闷的摇了摇头,又无奈的点了点头:“目前来讲,或许只有这个解释能够说的过去,那你就当我全是为了孙含菲吧,纵然如此,我难道就堕落到成为一个笨蛋的地步?你认为我如此做不值得?”
“当然不值得,无非是一个MM罢了,我泡秋瓷妍可没这么费劲。”
江放再次摇了摇头:“秋瓷妍是秋瓷妍,孙含菲是孙含菲,我若泡秋瓷妍,也不用这么费劲。”
荆锋再次顿了顿:“说的也是,不过江哥啊,为什么你总喜欢挑战难度比较大的MM呢?”
“难度越大,才越能显示我的能耐呗,再说了,那孙含菲还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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