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旧事之山河寂廖》第12章


咽且慌趟阑摇?br /> “在凯撒把我送给你之前,我曾问他,在意大利和我之前,他会选谁,他说他会选择意大利,斯蒂文,告诉我,如果换作是你,你会选谁?”
那一双沉黑的眼睛,静默地盯了我很久,然后,他终于吐出了我识曾相似的答案。
“丹青,我不知道。”
一瞬间,我觉得这原本是潮热的夏日,竟是那么的寒冷。
(二)
这之后,我回了自己的舱房,一直静静地避居在其中。既是为了理清思绪,也是为了避嫌——海迪斯一直歇在外面,现在,正是船队出航的重要时候,我不能让他认为我有向凯撒传递消息的嫌疑。
可到底,我又有什么消息能向凯撒传达的呢?告诉他我已经随斯蒂文远赴东方,今后请恕不能效力?我惨淡地笑了,一直要到现在,我才发现自己的存在是多么的虚无——博尔吉亚的女药师,之前,我是一直如此自况的。但是,在这茫茫的大海上,我什么也不是。
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应该不是斯蒂文,他习惯了光明正大,应来则来,应去则去,决不会犹豫再三。“进来吧。”我出声招呼。
一个小小的黑发脑袋从门口探进来,是克林特,那双大大的眼睛,正不知如何是好地盯着我。
或许是因为上一次我戏弄他太过的原因,这一回,我的心里居然对他有些小小的歉疚。再加上,他确实是个那么小的孩子——仅仅十一二岁而已。于是,我放柔了面孔,轻声问他:“有什么事吗?克林特?”
他显然是没有料到我会这么和气地跟他讲话,竟然吓得猛然激灵了一下。我又气又好笑,禁不住喝道:“到底有什么事?再不讲,我赶你出去了。”
“别赶我走!“他猛然急了,连珠炮地讲出一大串的话来:”那只白鹰真好看!羽毛那么白,眼睛那么圆!丹青小姐,我从小就想养一只鹰,你能让我摸摸它吗,就摸一下!”
就这点事?我笑了,站起身携他走到舱外,只一声呼啸,那白色的灵隼就从天而至。我随手从地上捡了一根木棍递给克林特,让他拿好,再做了一个手势,海迪斯就跃到了木棍上,目光炯炯地看着我和克林特。
“隼是不能随便让人摸的,他们的自尊心很强,如果不是驯服了它的主人,当有人碰触它,它却不愿意时,就会自裂心脏而死。“
我伸手抚摸着克林特颈后的细羽,它从喉中发出低沉地鸣叫,转着头,在我的臂上蹭来蹲去。
“我什么时候才能象你这样摸它?丹青小姐?”克林特的声音又尖又高,那是少年人获得了心爱的物事后,最爱发出的声音。很多年前,当我调配出第一味能致人于死命的药剂时,也是这样兴奋的。
“最少还有几个月后。”我回答:“去找你的主人,让他给你配一只皮护腕——想必他现在已经做好一只皮护肩了,过几天,我教你如何让海迪斯听简单的命令。等你们熟悉以后,就可以和我一样与他相处了。”
“它叫海迪斯吗?真好听的名字!”他由衷的赞叹:“可为什么要这样叫它?”
“海迪斯是冥王的别称。”我微笑,准备讲些儿童不宜的话语:“不要小看这只隼。它的前世,是一位杀人如麻的将军,大家都叫他死神。他死后,因为欠下了太多的冤魂孽债,无法托生成人,所以就化成了这只鹰。到现在,他还是喜欢一口啄出人的眼球——你看,他的脚爪上现在还有血呢。如果半夜里看到它,你就会发现,有很多很多的幽灵,都在它的翅膀下随着它一起飞来飞去……”
话还未完,克林特已经一声尖叫,丢下木棍,飞奔了出去。
我倚在栏杆上,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花枝招展,像极了一个坏心眼的巫婆。
“我还担心,是不是你生我的气不出门,结果,你却在这吓唬小孩子。”一个又气又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回头,当然是他,斯蒂文·冯·亚谢巴哈。
“大人。“我转过身,声音腻如蜜糖:“我怎会生您的气?只不过船上无聊,我自己找点法子来打发时间罢了。”
他皱皱眉,似是不太满意我的称呼,但我不准备改变。斯蒂文,那是一个太过于亲昵的称呼,并不适合只是怜惜与照顾的他和我之间。
“跟我一起来吧,我要大家介绍一下你。”他语气淡泊,我却心中一震,心知,这又是考验的时候到了。
船的第二层甲板,原本是一块空空如也的大场地,四周摆着刀剑、人形机(注,古代用来训练骑士剑术的设备,形似可以转动的稻草人)木马等物,显然是平时武士们练武的场所,现在却聚满了人,连妇孺老幼在内,约有两千人之多。
形容打扮,却并不整齐划一。有人如日尔曼农人般穿着灰褐的短衣坎肩,有些,却一身蒙古长衣毡鞋的打扮。厅中点了数十把火焰,将整个大厅照得通红一片。
场边的高台上,立着一位老者,正慷慨激昂地地讲着些什么。我没有多关心他,却留心观察着那高台——高台的正面,绘着一只白头兀鹰,作展翅飞翔之状,那图案,竟是我万分熟悉的。
“我们元人,是蒙古人的后代。”一路向高台行去,他一路在我身边详加介绍:“在欧洲全境,共有四五万人,祖先都是来自同一支在欧洲远征的蒙古勇士。当年这些蒙古勇士所跟随的一位远嫁波斯的公主,在去世时曾经留下遗命,要他们护送她的骨灰回到蒙古草原。但在她死后,勇士们遇到了战乱,各自分离,公主的骨灰也被分成好几份,由数位勇士分别保存。但他们的后代却一直没有忘记在公主灵前许下的誓言,大家以元人为号,在这两百年内,终于慢慢聚集在一起,将公主全部骨灰收集无缺。现在,便是我们为祖先完誓,回归中国的时候了。“
听到“远嫁波斯的公主”时,我的心中猛然一紧,莫非……
他并没有让我有时间多想下去,继续着他的话题。
“我的母亲,就是当年公主卫队长的后代的女儿。外公去世后,就由我来带领大家,继继主持东归的事业。为了这次远航,我们已经策划了整整十年,各地的海图大致已经绘好,等出了直布罗陀海峡,就能一帆风顺了。”
这些说法,与凯撒的情报相应证,于是我也确信,候爵并没有对我说谎。但是,我的心中仍有疑问。
“就为了当年祖先许下的一句誓言,上万人就都要回到中国去?”我问他。
他点头。“蒙古人是一个重承诺的民族,和出尔反尔的范伦提诺大公当然不同。”他的语中有刺:“不过,也不是全部元人都想要回到中国去,很多人已经习惯了欧洲的生活,甘愿留了下来。这次就只有八百人跟我东归,大多是跟随我到费拉拉的元人……”
慢慢的,他的话中充满了向往:“小的时候,我就常听外公对我讲,蒙古的水草是多么的丰美,草原上有成群的牛羊,紫色的朝霞一眼望不到边,雪白的蒙古包中,大汗处理着整个欧亚的事务。他的身后,有上万的铁骑随时准备出动征战。从那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回到中国去,继承我祖先们事业,做一个真正的蒙古勇士。“
然而,我的话却寒冷如冰,打断了他美丽的回忆:“但是现在统治中国的早就不是蒙古人了,你难道不知道么?”
“这就是你们女人的狭隘想法。”他没有丝毫的生气,反而笑了起来:“回中国只是为了完成那位公主的遗愿。可做一位蒙古勇士,却不一定要在陆上征战才行的。凯撒的目标,只是拥有一个意大利;而我,却想成为雄霸海上的蒙古铁骑。就算这一切都做不到,我手中有黄金城韩凌送给我的一圈中国海图,他说中国东海有一座无主之岛,物产丰美,雄踞万里水域之险,可容上万人起居,但因远离大陆,所以并没有人定居。等到了中国,我再带领元人们北上寻找蒙古人的余部,或是到海上去据岛为王,又有什么不可以?“
看着我思索的样子,他拍拍我的肩,继续为我介绍他的随从们。
“前面那四位,你是认得的。他们是我的四位属下,大家叫做“四翼将”的就是,灰发的,是托斯卡,是我的谋士。黑眼睛的是文森特,精通航海;只有一只眼睛的那位是法兰克,我们的后勤官,他们都是全欧洲最出色的武士,还有就是你认识的靳光,四人之中,他最小,是我的贴身侍卫。这四个人各自分管着若干事务,我不在的时候,便可以代行处理相应的问题,也算是辅佐我的人吧。”
我微微摇了摇头,如此大的第二集团幕僚设计,完全不符合王者应有的架构。在这个时代,独裁才是唯一可以获得绝对统治权的方式。真正的霸主,是绝不允许过多的人参于最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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