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只唐朝鬼》第9章


坐下来,我开始整理自由来稿,张金定走过来说:“主编让我把稿子送过去,你看完了吧?” 
按规定,我们除了负责各自稿件的编辑外,还要彼此交换稿件做对方的二审,而我和张金定正是搭档,故此他的稿子都放在我这儿。我将稿件取出放在一个大档案袋里一齐交给他,本能地说一句“谢谢”。 
这时代,礼貌同微笑一样,都是假的。好莱坞导演吴宇森有个大片《变脸》轰动全球。其实有什么稀奇,我一天变脸次数不知凡几。只是没人颁我奥斯卡奖。 
临近中午时,主编打电话上来:“小唐吗?小张特意说过这期他写了一篇特稿我怎么没看到?他说交给你了,你见过没?” 
“见过,我记得还特意详细加了二审意见,刚才不是让张金定一块给您送去了吗?” 
“没见到,你看看是不是还在你那里。” 
我赶紧把桌子翻成废墟状,却仍然一无所见,只好跑到楼下跟主编商量,“的确不在我这儿。不过稿子是电脑打字,张金定那儿一定有存盘,不如重新输出一份吧。” 
“也只有这样了。”主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竞争是要的,但应当公平,知道吗?” 
我一愣,不由情急:“您的意思是说我故意把稿子藏起来?” 
“你这孩子,怎么性格这么急?我可没说你什么,别人说什么我也不全信,不过做事还是应该小心谨慎些,不要让别人落下话柄,知道吗?” 
又一句“知道吗”,倒真是让我知道了,一定又是张金定搞的鬼。但是证据在前,理亏的是我,说什么也没人相信,我只有吞了这个哑亏,拎起相机袋子出了门。 
怨气一天天闷在心里,我怀疑胆结石就是这样形成的。 
回到家我对着黛儿诉苦:“你就好了,只对着我哥哥一个人,工作简单,人事简单。不像我,同事间就像王熙凤说的,个个乌眼儿鸡似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恨不得将我赶尽杀绝。” 
黛儿说:“不被嫉妒是庸人。你文采好,笔头快,别人越攻击你,就越证明你优秀,何必介意?” 
我惊讶:“看你不谙世事的,倒是练达人情即文章。” 
“习惯了嘛。”黛儿言若有憾,心实喜之,“从小到大,我一直被嫉妒包围,不习惯也不行啊。” 
我“哈”地一声笑出来,有黛儿这样精彩的良友相伴,真是我枯燥如泼墨山水画的黯淡人生中最亮丽的一笔。 
终于等到片子在中央六频道播出,吃过晚饭人我便牢牢守在电视机前等候自己出场,那种感觉十分奇特,好像同一个神秘的人约会,走了几天几夜去赴约,但是总预感到对方会失约,所以越走越急,越急越走不快,浅浅的兴奋中有着十分无奈的真正悲哀。 
黛儿则比我还紧张,一会儿开音乐一会儿弄咖啡,一刻也坐不稳。 
终于我出现在荧屏上,是个大场面,人头济济,而我远远地一晃,表情根本看不清,声音亦很僵硬。“我叫张洁,暂代班长。” 
一下子就过去了。 
我错愕,“那不是我的声音。我练了那么久的台词,我根本不是这么说的。”但立刻反应过来,这八成是后期录音,随便找个工作人员录入的,电影公司当然不会为了三句对白再找我一次。 
怒极反笑,我忽然觉得滑稽,生命原来是这么讽刺的一回事,在你眼中看去大得不得了的喜怒哀乐,在别人眼中不过是一秒钟的剪辑。 
黛儿拍拍我的手:“万事总有开始。那些专业演员也都是打这个阶段走过来的。” 
我关掉电视,不想再看到自己的另外两次现眼。 
就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誓必出演一次大角色,让那些小觑我的导演制片悔断肠子,对着我的剧照吐血去。我像于连那样握紧拳头对自己起誓:“这是任务!”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是高子期先生找陈黛儿小姐。 
只听黛儿说:“看电影?现在?可是我……我有点累,不太想出去……要不……” 
不等她说完,我已赶紧起身:“反正没事,回家找老爸聊天去。”朋友是用来同甘的,至于苦,自己吞咽已经算了,犯不着株连九族。何况子期常要带团出差,与黛儿见面机会并不多,每一次约会都被黛儿视为生命中大节目,我不愿令她为难。 
关门前,正赶得及听黛儿说最后一句话:“等等,现在我又想去看电影了……”??
第五章 邂逅一个唐朝武士 
清风徐徐,月光如水,我沿着西大街慢慢走至西门,拾级而上,信步走上城头。 
夜深沉,因是深冬,城墙上阗无一人,显得格外冷寂,连月光也比在城下看起来空灵。 
有冷自心底缓缓渗出,我觉得孤独,又觉得踏实。终于又回到这古城墙了,感觉上正如老友重逢,我在“秦钺”的名字旁坐下来,轻轻抚摩着砖上纤细沧桑的名字,仿佛可以听得到城墙的心跳,可以感觉到它坚硬外壳下的温柔的爱。 
远远地,有人在吹埙,那简直不是属于人间的音乐,那是历史的回声,是地底的哭泣,在夜风中呜咽着,一层层浸透我的心。风里,不知有多少前朝魂灵游荡其间,它们使城墙上的空气显得清冷而幽微。 
月光益发明朗,城砖上的名字渐渐清晰,仿佛昨天刚刚刻就,还隐隐带着血迹。 
我心颤栗,忽然做了一个自己也难以解释的动作——我将脸依偎在城砖上,轻轻呼唤那名字:秦钺! 
月光在那一刻蓦地明亮,我于是知道要有事发生了。 
身后有锵锵的脚步声响起,愈走愈近,伴着铠甲相碰的清脆声。月光下,声音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清越遥远,仿佛从远古走来,可是又分明响在现实中。 
我回过头去。 
回过头去。 
便看到了他。 
一个与天地同在的男人! 
看到他,我忽然明白自己从小到大十年来一次次来这古城墙上寻找的是什么了。 
他穿着战袍,铠甲上泛着素冷的光,并不因年代久远而锈钝。 
他在夜色中向我走来,在与我隔一段距离处停下来,将长矛倚在城头,柔声问:“你怕不怕?” 
我望着他,望进远古,也望进永恒。我答:“不怕,你是我的朋友。” 
我不能够解释那一刻我为什么会如此勇敢镇定,视一切为理所当然。我只觉得,这样的月光下,这样的城墙上,无论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都是很正常的。更何况,一个长矛铠甲的前朝士兵,本来就很合乎古城墙的身份。 
我看着他的眼睛,仿佛已经认识了几百几千年,仿佛早就知道他会在这城墙上出现,仿佛今天上城墙本来就是为等他一样。小学语文作业里的造句忽然涌上心头:“秦钺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每天一同上学,一同回家,无话不谈,形影不离。” 
我笑了。 
他说:“我叫秦钺。” 
我点头。“我知道,是我令你重生。” 
“谢谢你。” 
我仍然微笑着,领了他的谢意,“你是哪朝人?” 
如果这是在大白天,如果旁边有人,一定会被我的问话吓得半死,要不就认为我已经疯了,在说胡话。 
可是我自己在那一刻一点不觉得自己的问话有什么不妥,就像平时采访影视明星一样,我问他:“你有几百岁了吧?” 
“我已经一千多岁了,零头也比你的年龄大十几二十倍。” 
那么大,却没一点龙钟老态,我更加轻松:“可是你看起来同我差不多。” 
“那是因为我死的时候只有27岁。” 
“果然!”我拍拍手,“我今年23,只小你4岁,最多叫你哥哥。” 
他笑起来,声音爽朗而略带磁性,很好听,很青春,甚至很阳光。他怎么看都不像一只鬼。 
我扳指推算,“一千多年,那是清、明、元、宋……” 
不等我推算完,他已自动提供答案:“唐。我是唐朝人。” 
“唐朝?”那可是历史上最香艳昌盛的一个时代。“那你一定同她们很熟,赵飞燕,杨玉环,武则天,”我想起最近正炒得火爆的《大明宫词》,“对了,还有太平公主。” 
“我和她们不熟。”秦钺微笑,“我只是一个武士,远离宫殿。” 
“那多么可惜。她们可都是美女。”我问他:“对了,你是怎么死的?” 
“战死。” 
高宗时期,边境来犯,战乱频仍,护城守卫们枕戈待旦,誓以生命维护城中老小妇孺的生活平安。
年轻的秦钺是守城死士之一,自知当夜必死,在月亮升起前向同伴倾诉心事:“我们是为了保护女人而战的,这是男人的天职。可是,我却还没来得及真正认识一个女人,同她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说这话的当夜,敌人来攻,秦钺身中多箭,战死城头。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他以手中矛尖蘸着鲜血在城砖上用力刻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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