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是四大美女》第2章


因为雨越下越大,我只好和小四在街边躲雨。小四穿着牛仔裤,把两个手插在屁股兜里,撅着嘴,同时撅着屁股,东瞅瞅,西瞅瞅,嘴里哼哼唧唧的唱着花儿乐队的主打歌曲《嘻唰唰》:“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闪闪红星里面的记载,变成此时对白。欠了我的给我补回来,偷了我的给我交出来,你我好像划拳般恋爱,每次都是猜!…猜!…猜!……”
这支歌差点把我气吐血,这家伙吃我的喝我的,怎么还有脸唱这只歌,我想这个长克夫痣的家伙如果不克死我她是不会罢休的。
“等一会儿雨小了,咱俩瞅准机会,一下子冲到对面的商场去,然后边逛商场边等雨停,听到没有?”小四理直气壮的问我。我厌恶的看着这个假小子说:“你随便吧,你啥时候想跑我都可以奉陪。”
我话音刚落,小四就象一个急猴子一样冲了出去,我既然说过要奉陪她也就驷马难追,所以也只好跟着这个冒失鬼冲了出去。
在往前冲的时候我看了看对面马路的情况,那边积了很多水,我想但愿那边水面下藏着一个下水道,而马葫芦盖在昨天晚间已经被收破烂的偷走,等一会我到那边时就一下跳过去,而小四刚好咕咚一声……!
等我和小四真的跑到那一片水面时,我赶紧一跳,我在空中的时候回过头看看小四是不是象我想的那样。天哪!真的是那样的,小四咕咚一声就栽进去了,我赶紧伸手去救她,结果我没有把她拉起来,反倒被这个捣蛋鬼拉下去了!
然后我就感到猛地掉入了万丈深渊,整个人完全处于失重状态,我的心脏都没有了依托,我的神经快受不了了,我的耳朵里传来我和她一声高过一声的尖叫。我从来没有这么刺激过,如果我这回没有死掉,我发誓以后打死我也不玩这种游戏了。
这个下落的过程持续了多长时间我不知道,反正我知道在重力的作用下速度会越来越快,总有一刻会超过光速,然后就像爱因斯坦说的那样,看到时光倒流。可惜我没有那么幸运,我没有机会一路看风景,我的心脏在中途因兴奋过度而昏过去了。
我醒来的时候是一个陌生的早晨,我躺在一个静悄悄的蛮荒之地,我看了看自己,我的衣服裤子都刮破了,看起来很象一个要饭的。我先是听见我自己的肚子在咕咕的叫,然后又听见小四的肚子在远处咕咕的叫。
就是这个家伙把我弄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我一瘸一瘸的朝小四走去。
走到小四身旁,我本想上去踹她两脚,但是我没有这样做,我想等我回去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换座位,否则我一定会死在她手里。但是现在我必须忍耐,我要和她团结一致把目前的难关度过去。
我在小四身边蹲下来,她一动不动好像睡得很香的样子。我从小就懂得,越是麻烦的人,越爱瞌睡,越爱生病,屎尿也多。
我推推她的肩膀,“喂,起来吧,我们掉到不知哪个时代了,回是回不去了,睁开眼睛想想现实吧。”
小四睁开眼睛说的第一句话是:“我饿了,你去给我弄点吃的!”
如果这话放在补习班我就揍她了,但是现在的情况需要团结。我说:“我也是新来乍到两眼摸黑,你要吃就把我吃了吧。”
第二章 酋长哥
我俩饿得手脚发软,互相搀扶着走,这时候什么同学友谊、男女恩怨根本一点都没有,搀扶对方纯粹是当拐杖。
我们四处张望,突然发觉前方有一片红薯地,有一个农业部落的哥们儿正在拿木头棍子瞎摆弄。他头上扎着五颜六色的彩绳,脸上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喜悦,就象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样子。身上穿着麻土布做的三点式服饰,脖子上挂着贝壳、牙齿、小生物的头盖骨等等值钱的东西。
我和小四歪歪斜斜的捱到他跟前。我看见这个种地的哥们胡子拉碴满脸皱纹,拿着一支石头烟斗叭嗒叭嗒猛抽,我不敢妄加推断他的年龄,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时时刻刻忙于生计,三十而老,四十而终,生活负担忒重,说不定这幅惨象还不到20岁呢。
“酋长哥,给我们一个红薯吃吧,我们俩快饿死了。”我非常熟练的说了一句要饭的台词。
“饿死兮饿死,与我红薯何干兮?”这个酋长杀手一开口竟然是上古时期的天籁之音!
“吾恨不能将其打死兮,以食之红薯。”我转过身对小四说。
小四赶紧捂住我的嘴,压低声音跟我说:“冷静冷静再冷静,原始人脾气爆,搞不好一吹口哨喊一帮野人给抓去吃了。”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红薯红薯,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红薯宛在水中央。”我饿着肚子以周礼的风雅对酋长哥吟唱。
那个酋长哥翻着黑眼珠子瞅了我半天,最后摇摇头。
“他奶奶的,到底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我转过身问小四。
“你这一套行不通,他不会白白给你红薯!”小四一针见血的指出。
我看了小四半天,以她拼死付车费的智慧,我相信她的判断。
“你的,红薯,我的,硬币,交换交换的。”我友好的看着农夫,从钱包里拿出一分钱硬币,脸上露出百万分的真诚。
我想这种方式应该比较适合这个家伙吧。
这个超傻的家伙权衡了一下,用手接过硬币放在牙上咬了一下,点点头,又在手里掂一掂份量,比他的红薯轻多了,又摇摇头。最后这个年纪轻轻的家伙捻着嘴唇上硬棒棒的胡茬子,开始从头到脚的打量起我们。
当他的眼睛看到小四的时候,小四还被他吓了一跳。吓什么吓,如果他要拿你和红薯交换那就换呗,他要想把你带回家你就跟他过呗!
这个超傻的家伙可没有这么闲情,他的眼光最后落在我的耐克鞋上。好家伙,眼睛一眨都不眨,发出了狼眼特有的蓝光。一个原始社会的农夫都能如此青睐耐克鞋,难怪全球这么畅销。
“I服了you!”我竖起大拇指对酋长杀手称赞道。
几分钟后,我和小四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红薯,我光着白白的脚丫子,我的耐克鞋穿在酋长杀手黑乎乎的脚丫子上。
这是世上最美的佳肴,我从来也没有想到一块刚从泥里挖出来的红薯会如此甘甜可口。我狼吞虎咽的吃着红薯,把红薯皮和皮上来不及擦净的泥统统吃下去。这可是我自己脚上仅有的一双鞋换来的啊。
我这时突然感到脚上一阵剧烈的疼痒,原来是我的光脚在地上扎满了毛刺,我一面大口大口嚼着红薯,一面迫不及待的用手拔着脚上的毛刺。
小四也拿着一块红薯,狠狠的啃下一口,皱着眉头往下咽,嘴里埋怨道:“难吃死了,要是有瓶可乐就好了。”
我发誓如果这是放在补习班我就揍她了,但是我现在不能,我现在只能发誓回到补习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她换座位,简直他妈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我几乎哭着跟小四说:“小四啊小四,我已经倾家荡产身心俱残,你还想把我弄成什么样子啊?你要是做得出来你就喝我的血吧!”
小四鼻子里哼了一声,勉强把那个红薯咬了一口,把剩下一半的丢在地上。看着那半块红薯在地上骨溜溜的滚,我赶紧跑过去把它捡起来,擦擦干净藏在怀里。
我自己都不相信我做一个要饭的事情做得如此到位,难道我上辈子……,或者难道我下辈子……。
一切都由小四引起,一切都应由小四承担。老天保佑,如果我能回去,如果我回去能当丐帮帮主,我一定给小四在繁华的街头划出一块地盘,然后分配给她一套炫丽的乞丐装,和一根结实的打狗棒,让她天天蹲在那里面要饭。
我吃完整整一块红薯,已经不饿了,小四吃了半块红薯,也不饿了。现在,我和小四蹲在地上发起愁来。怎么办呢?在这个鬼地方呆下去是不可能的,首先是语言不通,这儿的家伙根本不讲人话,其次这儿的人一点也不古朴,跟他妈几千年以后的js差不多,一双80元的冒牌耐克鞋起码也能换一麻袋红薯,你才给我们两个红薯,你要是能活到21世纪,你一定比我们英语补习班的黑板还黑。
我对小四说:“他妈的这鬼地方我是呆不下去了,我就是走也要走回21世纪。”说到这儿,我活动活动自己的一双脚,我的眼泪就快要下来了:“我的脚已经变得和那个酋长杀手一样乌黢麻黑,可惜它如此好看却不好用,我每走一步就会钻心的痛一下,恐怕等我走回21世纪我的心就千疮百孔了。”
小四从鼻子里哼哼两声说:“你坚强点,你好歹是个男生,我虽然不会让你照顾,但我也绝不会照顾你!”
我强忍着心中的怒火,跟小四说道:“我俩分头去找那个掉下来的洞,谁要是先找到了谁就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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