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我其谁:胡适》第149章


。我认为胡适在留美期间,如果曾经有过反悔他媒妁之言的婚约,那就是在1915年夏秋之间。这一段时间,是他对韦莲司最为相思的时候。他为韦莲司所作的三首艳诗《满庭芳》、《临江仙》、《相思》,都是这个时候的作品。反之,对江冬秀,胡适则写了一首令人读之怵目惊心的英诗《今别离》(Absence),赤裸裸地道出了他的心境,说那造成“妳”和“我”形同陌路的,不只是“那偌大的半个地球”,而是那心灵的阻隔。'13'到了1916年胡适记葛内特以及舒母的婚姻的时候,或许他已接受了自己的婚姻,心情也已平静了。
根据胡适在1915年10月30日的《留学日记》里的反省,他对女性的看法在认识韦莲司以后,产上了极大的转变:
吾自识吾友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之大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女子教育,吾向所深信者也。惟昔所注意,乃在为国人造良妻贤母以为家庭教育之预备,今始知女子教育之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国有能自由独立之女子,然后可以增进其国人之道德,高尚其人格。盖女子有一种感化力,善用之可以振衰起懦,可以化民成俗,爱国者不可不知所以保存发扬之,不可不知所以因势利用之。'14'
胡适在这里说:“女子有一种感化力,善用之可以振衰起懦,可以化民成俗,爱国者不可不知所以保存发扬之,不可不知所以因势利用之。”这句话当然有语病,仿佛女性的价值在于其可为爱国者的工具——“因势利用”,来“振衰起懦”、“化民成俗”。留美时期的胡适,在各式各样的思潮(包括新女性的思潮)的冲击下,可以说是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如果他在思想上有混淆、糅杂甚至从某些思潮的角度来看是“反动”的地方,也是很可理解的。
如果我们把胡适跟当时其他中国男留学生相比,他的前进真是不可以以道里计的。当时的中国男留学生泰半是反“新女性”的。举个例来说,《中国留美学生月报》就是反“新女性”的大本营。留学哈佛大学、后来精神失常的徐承宗就在1914年一篇小品文里,用一群哈佛大学生在壁炉边与舍监教授长(Master)的谈笑,来讪笑妇女参政主义者(suffragists)。舍监教授长说只要妇女参政主义者继续用绝食的方法来争取参政权,他就要继续他的单身汉罢婚。'15'《中国留美学生月报》1916学年度的主编莫介福,则以短篇小说的形式描写了一个美丽的妇女参政主义者“改邪归正”的故事。莉蒂雅(Lydia)疯妇女参政运动疯过了头,连毕业都顾不得了。她跑到布达佩斯特去参加了世界妇女大会,然后到伦敦去向英国激进的妇女参政者取经。结果证明了那是上帝的安排。莉蒂雅在伦敦遇到了一个少年英俊的男爵,两人一见钟情、闪电结婚。在连生了两个孩子以后,母性使莉蒂雅醒悟了她从前的愚昧,于是反过来成为一个反妇女参政主义者(antisuffragist)。莫介福说他去访问了在家相夫教子的莉蒂雅。莉蒂雅告诉他说生物界的公律,雌总是小于雄。所以女性天生就是男性的内助与配偶,男性就是女性的保护者。莫介福说,他听了莉蒂雅作为过来人的省思以后,才终于领悟到为什么老处女远比光棍儿更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道理。'16'
老处女,用胡适在日记里的委婉语来说,就是“‘博士派’之女子”。胡适说她们“大抵年皆稍长,然亦未尝不可为良妻贤母耳”。问题是,中国男留学生所谈虎色变的就是老处女。《中国留美学生月报》1926学年度的主编、清华1923级的周明衡说得再尖酸刻薄不过了。周明衡没有再取笑妇女参政运动者,因为当时妇女参政权已经成为事实了。美国宪法第十九条给予妇女参政权的修正案已经于1920年通过了。然而,对中国男留学生来说,问题的症结在于女性的不安于其“性别之分”。好不容易送走了妇女参政主义者,又来了性别平等者。周明衡说,上帝给予女性几年的美丽与青春,但其代价是丑瘪的余生;男性为了一亲她们这几年的美丽与青春的芳泽,就得负起供养她们一辈子的代价。遗憾的是,周明衡说:
除了少数几个例外以外,大多数的中国女留学生既没有青春也没有美貌可言,她们所拥有的本来就是让人不敢恭维的过去的残余。然而,这些被所谓的性别平等的观念——那条顿民族、基督徒至愚之说——冲昏了头的华夏女士们,也不先照一下镜子,就厚着脸皮在希腊女神的雕像座上搔首弄姿起来了。
对中国女留学生,周明衡嗤之以鼻。他说:女人“在思想上近视,她们只能对近在眼前的东西有本能性的了解。她们的视野很窄,视见短浅”。最可怕的是,她们不忠:“当伙伴嘛,她们太自私;当朋友嘛,她们又太不可信赖。太多的哥们儿栽在她们的手中,惨遭当绿帽乌龟的命运'原文用cuckoo(杜鹃),当是想用cuckold(戴绿帽)之误'。”周明衡说花心思在她们身上是不值得的:“她们的心扉是不对爱而开的。说她们是维纳斯,她们又不配。”他劝告男留学生:“小伙子!回中国去找个青春貌美的女朋友吧!担心个什么教育呢?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时候,用头脑的不总是只有一个吗!”'17'
中国女留学生当然不会坐视这种轻佻的言论。她们的反击不但得体、机智、诙谐,而且能借势使力,四两拨千斤,轻松利落地就把射向她们的毒言棘语反手甩回,而且镖镖中的。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清华1921年资送留美的黄倩仪。黄倩仪后来获得芝加哥大学的学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学位。“全美中国学生联合会”中西部分会在1923年所举办的夏令会,她以最高票当选该届“夏令会之花”。据说,她还写了一出中文歌剧,由她在波士顿“新英格兰音乐学院”学音乐的姐姐或妹妹Grace谱曲。黄倩仪后来的先生是戏剧家余上沅。据说他们在波士顿排演过一出《此恨绵绵》,剧中的杨贵妃就是黄倩仪饰演的。莫非该剧是黄倩仪写的?总之,黄倩仪是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教育学俱乐部的副会长,《中国留美学生月报》1924学年度的副主编。'18'黄倩仪说周明衡的论点“既不得体,也缺乏品味,更没有内容”。她说这种文字透露出来的,就是酸葡萄的心理;作者不是恨女性成性,就一定是永远的光棍儿。她说中国留学生如果交男女朋友不顺遂,该怪的不是女性,也不是男性,而是传统的习俗,还有那学校的教育。她说:“不管一个女性有多厉害,她不可能让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变成一只乌龟。他如果是乌龟,那他一定生来就是一只乌龟,或者就该怪他的老师。我希望人类社会里不会有这种动物存在。不过,如果不幸人类社会果真有这种动物存在,我还真不知道除了以乌龟之道对待他们以外,还有什么更适合的法子。”'19'
说胡适不一样,他就是不一样。在性别观念上,他就是能特立独行。不像其他中国留学生,人云亦云地拾社会上流行的男性中心观的唾余。1915年7月27日,胡适写了一封读者抗议的投书给《康乃尔太阳日报》。他在日记里解释了抗议的原因:“昨日本校日刊作社论,评纽约拳术比赛场中有妇女侵入强作宣传妇女参政之演说。其论甚刻薄,吾作书驳之。”
即使是夏日的艳阳也有它冰霜的一面。《一出高贵的闹剧》(A Noble Spectacle)那篇社论所充斥的保守的气息令人齿冷。
一群妇女参政主义者侵入拳击赛场去宣扬阁下很适切地描写为“理想”(cause)的行为,会引来一些聪明人的愤慨与嘲讽——贵报的社论就是一个例子——我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阁下允许我说说个人的看法——比起那些没有任何“理想”,球赛也好,舞会也好,任人摆布的女性而言,我更钦佩你们所讥诋的这些女性。拳击这种野蛮的竞技场,把它转借来作为宣扬妇女参政的所在,比起二十世纪一所卓越的大学的学生报被拿来宣传反妇女参政或反女性的言论,我觉得前者更为堂堂正正。
我想我可以不用辞费。妇女参政主义者之所以要想尽办法争取注意力,一方面是因为大众漠不关心,另一方面是因为有些“理应较有见识”的报纸不可饶恕的反动言论,其中之一'指《纽约时报》?',贵报还曾经比拟成“偶尔会从奥林帕斯山上下来与凡人一起犯错”的神祉。
胡某人(“WHO”)
胡适这封投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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