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君安》第35章


她的笑容如一池春水,在满室暖暖的阳光里,显得摇曳生姿。
慕司辰却禁不住一阵寒冷……丫头,你想干什么?
越是这么想,念玉笑得越发让人捉摸不透,脸发轻扬,她挽起顾可城的臂膀:“我们出去吧。”
叶医生一脸的阴郁,慕司辰的目光却自始至终都在念玉的身上,不曾移开。
念玉也不多话,挽着顾可城,走了出去。
外面,阳光正好。 
番外篇——莉莎(你我初相识
作者有话要说:莉莎对于温沐安来说,很重要,她也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我就不信我还刷不出来!!!!番外一——莉莎篇
七月,美国,纽约唐人街,阳光很远,却足够温暖,林林而立的高楼,熙熙攘攘的小巷子里,带着难以名状的阳光气息,街上脚步匆匆的行人,各色各样的表情,到处可以看到金发碧眼、身材火辣的美女。
与中国被束缚的自由相比,这里更像是自由的束缚。每个人生活在规则里,不会触碰危险的边缘,不会像中国人一样,挑战规则的底线,花样层出不穷。
差一点,莉莎就被这满大街的异国情调所同化,却在触及到一个来自中国的黑眼黑发的男人的时候,一颗心忽然觉得有了底气。
他站在那里,明明一动不动,却偏偏成了流动迅速的人群中一道近乎永恒定格的风景。
他像一幅画,宛然而立,远远的,看着他乌黑的短发棱角分明的侧脸肆意流淌着暖暖的阳光,明明,面无表情,却奇异的,流动着光芒,人群中,单薄而瘦削的身形,黑色的风衣,高领竖起,长指轻挑,抚过空无一物的空气,像是努力要抓信某种东西,绝望得让人心疼。
心疼?奇怪?对一个完全第一次遇见的陌生人来说,怎么会有这种感觉?莉莎诧异,片刻,复又笑了起来,大概是终于在这万千陌生的人群中看到自己的“同类”,所以才会无端生出惺惺相惜之感吧?
莉莎扬起笑脸,眼睛发亮,牛气的揩了下鼻子,自觉美形的朝他的方向跑去,画夹背在身后,啪嗒啪嗒的响,像极了欢快的节奏。
“先生,能让我为您画幅画么?五美元,五美元就好。”她睁大了眼睛,满怀希冀的看着他茫然的转身,原来没有焦距的眼光慢慢恢复原状,后又带着一丝冷漠,不理,不睬。
他长得真好看。精致得如同神话里走出来的翩翩美少年,高贵中透露着一丝忧郁,颀长的身影孑孑而立,一双美目,生得倾国倾城,哪怕一抬眼,一敛眉,都勾勒出生动跳跃的光芒。
他像是没有看到她一样,转过身,看向别处。
“先生,就一幅素描,十分钟就好,求求您了!”莉莎的目光里带着渴求,伸手拉着他的衣袖,无意识的轻轻摇晃,似是带着撒娇讨好的意味。
“就十分钟,五分美元,一幅画就搞定了,好不好,这位先生?!”其实一开始,她只是好奇,而现在,她觉得,她笔下画里的主角,非他不可。她冲他眨眼睛,精灵一样天真无邪的神色,恍然间,他想起了远在中国的那个她。
她也曾这样对他撒娇讨好,打坏了姐姐从维也纳留学归来送给他的限量版水晶球,打翻了颜料弄脏了他用来交作业的画,故意扔了冯可可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又视死如归的搅了他班主任的课堂,让他和她在校园里“名垂青史”。每每闯了祸事,总是对他献殷勤,讨好不行,就冲他撒娇,软硬兼施,也是这般单纯无邪的眼神,而这总是他的弱点,每每碰到,所有的防线悉数崩塌,只一瞬,他便缴械投降。眼前的这个,明明不是同一个人,却因为相同的神态,他清冷的脸庞终于有了一丝动容。
微不可觉的点了点头,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莉莎,有一丝僵硬的按照她的指示,站在漆黑的铁栅栏旁,空洞渐渐被光芒所取代。莉莎扬起脸冲他微微一笑,下笔,却不知如何是好。
他太美好了,她衍一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心思,她不想,让其他任何人,发现他无与伦比的美。
打开画夹,宣纸一张,竟无从下笔。她有些鄙视自已无端而来的小心思。
他的眼神传来,她的脸莫名的一热,刷刷刷,笔走龙蛇,宛若流云。
美国是艺术家的天堂,在这里,你可以随处描摹一道风景作为题材,却没有人会打扰,像现在这样,行人只管走他们的路,却不意这两个孩子。
对啊,他们还是孩子。
讲好听点,她也算得上是这纽约的街头艺术家,其实,不过是为了糊口,为了那微薄的学费,即使有些时候食不裹腹,却也心满意足。
最后笔勾勒出来,莉莎长抒了一口气。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拿起画像,献宝一样小跑到他身边,眉眼弯弯笑:“画好了,五美元,先生。”她说得理直气壮,温沐安接过画像,并没有看,口袋里,仅有的五美元,给了她。
她却不依不饶起来:“喂,你都不看我的画诶,这是对我的不尊重!”她画得那么辛苦,小心翼翼,他却看都不看一眼。
温沐安抬头看她,半晌,手下意识的把那张素描放到眼前,看到,她画的,是他的侧脸,她用柔和的笔锋,刻画出了他曾经的安宁过往、
终于,有了一丝动容,像是在茫茫深海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他焦虑而不安的扳着她的肩膀,近乎用劲全身的力气:“可不可以,在这幅素描的一角,留下一行字?”
莉莎看着他失态的模样,傻傻的点点头:“行,写什么字?”
他回过头,目光苍凉幽远:“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温沐安。”他说,声音轻柔好听,字字情深不寿,恍然不过一世地老天荒。然曲终人散,徒留一袭空想。
莉莎点头,不过片刻,寥寥几笔,歪歪扭扭的一行字跃然纸上。
“给,温先生。”莉莎窃喜,真好,知道了他的名字,人如其名,只是这诗经名句,究竟,应的是哪般的心境。
他看着那歪歪扭扭的两行字,不禁失笑,字,确不如画工好,只是那单纯的笑脸,他着实狠不下心打击。他微微俯身,郑重的谢过,那幅画,他放在贴近心脏的位置,因为那里,住着他最爱的人。不曾有只言片语,连转身都那样华丽,无可比拟。
只是,莉莎没有注意到,他一转身,眼眶便红得彻底。
听说,他走的时候,她生了病,发了烧,在温家门前跪了一夜。
听说,他走后许久,她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没有跟任何人交流,她患了失语症。
还听说,一年之后,她随哥哥离开了言家,流落在外。
他还听说,听说从前刁蛮乖张的她,再也找不到了。
所有的听说,都只是听说。他痛着她的痛,恨,却不再绵长。
原来,爱得深了,恨得深了,便是死,也变得麻木了。
原来以为不过是流年里一场美丽的邂逅,莉莎想,她的生命里,美好的东西,总是少得可怜,以为从此会是陌路人,却未想,还会有第二次的相见,只是这相见,该有多惨。
DoyersStreet,一大群人围着他,在那条幽深的小巷子里,不堪入耳的脏话,谩骂,拳打脚踢。莉莎是远远的躲着走开。这种事情,在国外时间长了,也算司空见惯,不管最妙,作为一个中国人,在外国人的土地上想要获得尊重,是一件漫长的持久战,只是——她有些不忍,脚步微顿。她看到黄皮肤黑头发,那是她同宗同祖的同胞,真要就这样躲过去,她觉得,实在对不起自己这身皮相。
虽然他已经挂了彩,但依然不肯倒下,那么多人围着他一个人,棍棒交加。那些人间或用英语夹杂着不太流利的中文骂着脏话,听话的意思,好像,他们抢了他的钱夹,里面明明一分钱没有,他却穷追不舍。
钱夹里,除了钱,应该有其他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放在心尖尖上的东西,莉莎忽然转身,抄起放在墙国边的铁棍,大吼一声,算是给自己壮胆,冲了进去。像是老天怜悯,有警笛声划破寂静诡异的长空,那群人立刻骂骂咧咧的四散而去。
此刻,她才看清,挂彩的那个人,竟是她心心念念的翩翩美少年。
Ohmygod!莉莎在心里这样惊呼,眼角有一块淤青,手腕破了皮,唇角渗着血,不似初见时那般纤尘不染,却更加让人心疼。
他紧紧的护在胸口的,是一个钱夹,钱夹颜色暗淡,发旧,开着的口子一角,露出一张照片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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