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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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致绯鬼使神差说不出反驳的话,默许了夜勋“放松”的要求。第一次违背原则,晚上八点钟以后单独跟不算陌生的陌生人出门。
夜勋与恶魔的形象重叠。
HAL旗舰店。
谷致绯被领进更衣间,夜勋和关在VIP休息室等候。
“对你来说找个清纯的小菜一碟嘛,没见你为哪个女人郁闷。没有中意的我介绍给你。”
“谷致绯不一样。”
“你要捧红她?”关斜眉横飞,没问动感情之类的蠢话,近三十年的兄弟不能白做,多年前的噩耗加上采茜的意外死亡彻底震醒了夜勋,夜勋的心情他多少能体会。
深冬的厚冰层,行走在上面不会有危险,初春开化了的冰层再次冻结,危险系数直线上升。一朝掉进冰窟中,十年怕在冰上行。
“不,我要亲手栽培她。”夜勋交叉了五指,拇指交替摩挲,“她不需要我捧,谷致绯将会成为新一代超模。契机一到,实力会说话。”
“是呀,她的眼睛非常耐看。”饱含着故事,不但不浑浊沧桑,反而明媚乖巧,说它会们说话吧,又读不懂它们在说什么。
“在说‘我会安然,我会无恙,我坚信我能拿到想要的东西,笑着走过风风雨雨,蜕变成女神。无论结果如何,我始终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哎哎,对!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关咂咂嘴。
“拼命三郎一个。你选衣服选了这么久,很难下手?”
“不要抱太大希望。身高与穿衣风格紧密关联。同龄人相比,高挑的显成熟,强硬套上清纯可爱的百褶公主裙不伦不类,她换上简单的卡腰米白裙不是你想要的清纯,是贵妇。我承认谷小姐蛮漂亮,从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来看,不宜走清纯路线,她做过杂志主编,对服饰的敏感度不差,模特不好做……”关看了眼从更衣间里出来的谷致绯,转过脸继续对夜勋说,“你给我出了个难题,我冒着砸掉声誉的风险选衣服,我只是说试试……”关说着说着住了口,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修长身段,高领学生装,黑发白皮肤,裸妆,光洁额头上斜斜别了两个发卡,谷致绯捧着奶茶东张西望,乌溜溜的眼睛闪着水葡萄光泽。
不僵硬不矫揉造作。
是一颗洗净了的水晶蜜桃。
清爽温柔,岁月静好。
谷致绯吸了口奶茶:“帅哥们,形象改完了,我该走了。不得不说,你们很无聊。”成熟干练的口吻,“让你们失望了,跟着无聊的你们,我一下小了七八岁,蛮开心。”
“嘘,不该说话。”关重重叹气,“美感毁掉了”。
“很漂亮”静默着的夜勋轻轻说,一双眼睛着迷一样长在了谷致绯身上,他起身在一排黑蕾丝衣服中排出几件“小姐,麻烦你带她试穿这几套。”
谷致绯抿唇笑,妩媚夹杂着不满流淌在眼波里,跟着导购员再次进入更衣间。
“关,你说得对,她不宜扮清纯。一张染了色的白纸再恢复不到纯洁无暇的状态,还不如浸黑,黑的通透彻底。杂七杂八的颜色都让它成为过去,以后我要在这张崭新的纸上刻我的白痕。”
夜勋说这话时,下巴微仰,难得露出骄傲的姿态。
谷致绯随性一站,黑蕾丝滚动夜色,卷起暗流。
夜勋的卧室裱着一张彩照,背景是十六世纪匈牙利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的残破城堡,鎏金躺椅接满幽蓝月光,黑蕾丝裙摆铺满木质地板,蕾丝花纹爬满躺椅中女子的肌肤,火辣曲线依约可见。女子撩起黑发,一条腿搭在蛛丝缠绕的铁窗上,眯眼吐出一个烟圈,舌尖抵住贝齿,性感红唇半张。
照片背后有段解说词:黑夜是我的情人,妩媚是我的勋章,风信子飞不到鸽子的翅膀;妖精呀,你可知道,仙女的心是漂浮的云,云泣的是水,泪落不成珠,妖精流的是血,血冷美似瑚。潇洒不由天,由我不由人。
字迹乖戾。
挂上大名,采茜。
采茜热衷自拍,她坚持写日记,把写真贴到日记本上,附上千篇一律的宣言:命运不爱我,我爱命运,爱到有人肯代替命运来爱我为止。和平鸽,晚安~世界,安。
世上存在过一支胶棒,黏上谁谁晦气,人人唯恐避之不及,天长日久,胶力减退,硬气的外壳包裹的不过是一团棉花糖,向往白云森林和平鸽的棉花糖,闻起来濡软香甜。惊喜未至,棉花糖就消失在湿热之中,渗进肌肤,驻扎在肌体里面,不离去。
看不透胶棒的本质,没有硬壳保护的棉花糖经不起风雨。
关是夜勋自小玩到大的哥们,采茜是夜勋的前女友,黑社会老大采公的小女儿。
乍一见面,没有不厌恶的她的,坏女孩典型,从头到脚都不顺眼,大大咧咧的作风让人只想大吐口水鄙薄;有熟络之后,只记得潇洒的快意,悲伤烦恼为何物早忘了。搞不明白脑袋里缺了哪根线弦,居然曾经厌恶过她。
喜欢都来不及。
不是情侣关系,却想要宠她、保护她、弹她的后脑勺听她抱怨你发什么神经,发型可以乱,头不可弹的。
再没遇见过有万种悲伤的理由,偏偏捏造一种子虚乌有的借口快乐的女孩子。
借别人的快乐而快乐,盲目乐观的傻女孩。
关咬住食指骨节,会意,责备的眼神射向夜勋;“勋哥,谷小姐和采茜不像,哪里都不像。打消你的念头!”
“挑件露脐装,短皮优,拉直头发,嚼口香糖,握把枪,像得很。脸不一样,习惯不一样,脾气不一样,洗脑整容能改变,我手测过谷致绯的三围,目测过身高,和采茜的基本一致。科技的缺憾就在这里。”
“万一搞错了会怎样你想过吗?会死人的啊。安插眼线派人跟踪都好,行动之前,你好歹弄清楚状况。”
“她是我们再次接近采公的唯一筹码。不会有事的,我会保护好她,赌上我的命。”夜勋拨通电话,“列英,你去趟香港把采茜常穿的衣服弄到手,按原样式找人重新做好后运过来。”
“你当心。为你死过一次的人不会为你死第二次。”关抬手顺顺长发,对着换完衣服的谷致绯打呼哨,嬉皮笑脸喊,“勋嫂”。
“哈?别咒我啊,被夜大明星的疯狂粉丝团听见我就成众矢之的了,让我多活几年好么?”谷致绯巧妙避嫌。
夜勋一只手抄进裤兜,勾了勾唇角,些许局促“赏脸去酒吧喝一杯?”
“我想回去早点休息。”谷致绯毫不客气地回绝,这已经是她的底线。
“就聊聊天。”夜勋看出了她的迟疑,“关是酒吧老板,绝对安全。人不可貌相,他是个一流的调酒师。”
“喂喂,你什么意思?”
“就字面上的意思。”
“嫂子,勋哥不厚道你也不管管,任他为非作歹,偏心偏大了啊,瞧不起我就算了,不能瞧不起我那旮旯小店哈。”
为压抑找个出口。
谷致绯在找不拒绝的理由。冠冕堂皇,却轻易平复了她内心的挣扎,变成心安理得。
T市有名的米亚地下酒吧。坐落在贵族娱乐会所的最底层。
贵族娱乐。二十九层的欧式建筑。
灯光交错闪烁,架子鼓嘶吼出沙哑的疯狂。
媲美杂技的帅气调酒动作,关变戏法似的调出血玛丽。
采茜钟爱的饮品。
谷致绯不喝烈性酒,她没有说破,黑指甲敲击水晶玻璃杯:“谈点什么?”
“谈恋爱。”夜勋灌下多半杯酒,低头蹙眉,音调欢快地叫,“关,再来一杯。”
“给他杯果汁。”谷致绯制止,习惯了夜勋的不正经,“伤好了没?”
“伤?哪里?”
“背上。”
“受伤了?没感觉。”夜勋拉开领口,“你帮我看看好了没,我看不到。”
“不能喝烈性酒为什么要喝?”
“你不喜欢?”夜勋晃晃后脑勺,“哦,谷致绯,谷致绯。我喝酒时的表情像吞药吧?哈哈,你听说过没,喝酒上脸的人都海量。”
“没听说过。烈酒刺激性大,对肝脏肠胃都不好。我听人说‘靠喝酒麻痹痛楚的人是懦夫,保持清醒是种风度。沉迷于故事是过程,结果徒增头痛,我不怕失掉风度,怕就怕心痛之余再多承受头痛。’《启门》里面的台词,你比我熟。”
夜勋友情出演《启门》。
“不用看我,台词是编剧写的,我觉得好就盗用过来。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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