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第11章


穆艳艳脸上挂了四个大字:你敷衍我。
恨不得把浪漫细胞均给谷致绯。
店主走过来,笑容可掬:“小姐,汤先生让我给两位这个。”他递过来三只兔毛手套,其中一只是情侣手套,“天气不好,两人牵手过马路比较安全”。
“我明白,打滑刹不住车时,可怜的司机不知撞哪个。”谷致绯露出招牌笑容打趣,亮白整齐的牙齿为她加分不少,“谢谢款待,牛肉味道不错,热牛奶也赞。”
店主爽朗地笑。侍者打开门,穆艳艳挠挠头发对店主说:“嘿嘿,她说的两个我都喜欢,我还喜欢你们这里空气的味道哦,我打满分。”说完抓起包快步跟上,马尾辫翘呀翘地扫着深绿羽绒服,身姿像是生长在阳光下的芦苇一样清爽。
“看不出来你男人这么体贴。”
“最怕下雪天气,行人一踩到处脏兮兮的。雪景很美,化雪时带来一系列麻烦,会让人忘记下雪时的欣喜。”谷致绯踢掉鞋子上的碎雪,顾左右而言它。
“哎?放羊的孩子。打小就你最喜欢下雪了。”穆艳艳嘟起嘴巴鄙视。
“以前喜欢,现在不喜欢了,怕化雪冷。”
“话里有话啊,行,我不干涉你的私生活了,你爱怎样怎样,爱喜欢谁喜欢谁,薛路杉汤仰故我都不管了,他们又不是我亲戚,懒得操心。”
“该操心的人是我,奔三的人了,思想简单的跟单细胞动物似的,走到哪里都让人放不下心。”
“我比你会保护自己。”穆艳艳不松口,“说实话谷子,你跟汤仰故睡过了吧?”
穆艳艳与谷致绯吵吵闹闹长大,穆艳艳喜欢童话,谷致绯对童话不感冒,一提到白马王子谷致绯马上想到唐僧,分不清水晶鞋是灰姑娘的法宝还是白雪公主的,谷致绯喜欢的是神话,崇拜一跃而起的黑马和受人膜拜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祗。从谈论赖宁到讨论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再到争论巴赫在乐曲界的地位,跨度无极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彼此太熟悉了,不必说谷致绯身上的味道。
专属于谷致绯的,穆艳艳闻了二十多年的独特味道,混了别人的气息。
在机场汤谷致绯被汤仰故勾住腰肢时没有反应出肌肤抗拒症的典型症状——反射性大喊大叫。艺术家往往长着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作为一名以敏感著称的资深耽美漫画家,穆艳艳没有放过汤仰故眼下睡眠不足导致的淡青色,作画时引人遐思无数,会特别关照的部位色彩。
穆艳艳试过多种法子帮谷致绯习惯别人的触碰,没有一次成功过,汤仰故做到了;谷致绯曾经那么喜欢薛路杉,开口闭口谈的人是他,为了他背弃学校期间不恋爱的约定,穆艳艳曾以为这辈子谷致绯非薛路杉不可,尽管如此,从牵手到分手薛路杉的触碰依然让谷致绯不自然。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猜测:汤仰故对谷致绯做了最后一步。
“怎、怎么会!你怎么这么想?我们只是男友朋友,你也知道我——”
“知道知道!”
“睡过。”
“啊?真睡过?”
“是。”
“啊!啊啊!啊啊啊!谷子,帮我给汤仰故带个话,就说他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天才医生,我可不可以邀请他做漫画男主角?”
“这种事你还是亲自问他比较有诚意吧。”谷致绯一脸黑线。
“那……还是算了……”穆艳艳发挥她的死缠烂打功,“帮个忙嘛,为了我崇高的事业你就牺牲那么一小下下,其实也不算牺牲啦。”
“不帮。”
“谷子最好了。”
“少来。”
一进入琳琅满目的饰品世界,两个女人很快抛却感情问题投入到购物热流中。年关最潮搭配展示、精妙小巧的水钻设计、柔和暖黄的灯光衬托大大刺激了女士们的眼球。谷致绯与穆艳艳各拿了一支水晶魔法棒互扣绿帽子戴搞怪围巾,口中碎碎念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大有笑抽的趋势。
心满意足挽手走出“我是女主角”的粉红花体字招牌小店,顾不得微酸的脚掌,捧杯奶茶晃进小吃城。
当闺蜜遇上闺蜜,闲不住的是嘴巴,不吃东西的时候说话,说累了吃东西。
来到一处地方,不看风土人情不吃特色美食相当于从未来过,走到哪吃到哪才是硬道理。穆艳艳手脚并用推销她的旅游论,完全忘了此行的主要目的。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一章要分好几次发完。
、故事
毋庸置疑,T市是座国际化大都市。
行色匆匆的白领金领展开了年关加班大比拼,评选发放年终奖金、分类整理报表合同、对旧年的工作进行扫尾。
山清水秀的边远小镇放下手边的工作准备红红火火过大年,T市比平时更为忙碌。
各种压力与快节奏需要找个出口缓解,T市的夜生活多彩多姿,日夜得以平。
如果说生命的韧带在工作中得到极度拉长,那么夜里的娱乐设施足以使绷紧的韧带得到适度松弛,生命的炫彩华丽登场。
T市是座不夜城。尤其是周末,整座城市都要跟随血液的脉动沸腾起来。
阳光照耀下的奢华,灯光闪烁中的荼蘼。
夜的浓郁铺就璀璨。
夜色里,有权利做回自己。
谷致绯从肯德基出来,坐在广场高高的台阶上啃汉堡。
广场上人声鼎沸,孩子手中的小玩意儿划破黑暗直冲天空,绚丽如流星,落下一串欢呼声。谷致绯坐在昏黄静谧中交替摇晃着腿,空气冰凉清新。
“很好笑?形象没了。”夜勋抽出谷致绯手中的汉堡丢进垃圾桶,蹲在她身边,“我是来道歉的。”
“你把我的晚饭丢了。”
“哎呀哎呀,我罪加一等。”夜勋无害地笑着,屈指弹谷致绯的脑袋,恶狠狠地说,“不好好吃饭,小心变肥婆!”
广场上有人大声叫嚷:
——听说勋勋爱来西广场,好想和他擦肩而过哦,遇不上这种好事,在西路上擦车而过也好哇,路就这么长,我可能不知不觉与他擦车而过几十次了。
——夜勋是我的偶像,我是因为夜勋才来T市工作的。你们了解的啊,我不是追星一族,喜欢夜勋不是因为他演技多么高明长得多帅,夜勋教会了我很多东西。难过的时候想想他就会有热流涌出眼睛,无法抑制,你们体会不到血液沸腾燃烧的激情,要多感动就有多感动。夜勋神一样站在我仰望的高度,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就像是靠近成功。可以说,我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能取得今天的成就,他功不可没。不同的生日,同一个梦想,今年我还是许愿让夜勋认识我,我是寿星,我最大!坚持就是胜利!
——不比别的,瞧瞧你们这身高差距,能不仰望夜勋嘛?安啦,你们站在一起标准的情人比例。
聚在一起过生日的好朋友耍酒疯。
“我跟你很熟么?”谷致绯听完这些话问夜勋,心脏蓦然一动。
“不熟。我们生——”
“勋哥,生什么?”倒戴鸭舌帽的男人走过来,长发乌黑。
“生小孩”夜勋双手抄进裤兜,低头凝视谷致绯。
“你们继续,我不打扰。”男人佯装走掉又绕回来朝谷致绯伸出手油腔滑调地说,“三流形象顾问,奉命败坏人的,对不住。”
“关”夜勋拍开关的手,“走清纯路线,怎样?能变多少?”
关看着一身黑风衣暖然微笑的谷致绯,摩挲下巴,“给你个面子,试试。你有空多光顾下我那小店就行。”
“没问题”夜勋打了个响指。
“听听我的意见?”谷致绯温言说,“我不讨厌现在的形象。”
夜勋沉思了一会儿,不给谷致绯留面子:“我的意见就是你的意见。”
谷致绯的话被无视了。
“你就这脾气,我不替你做主你就不知道怎样才好。”夜勋小声对谷致绯说,“给我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礼拜六,权当放松。”
谷致绯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画面:
十字路口。大厦上的高清液晶屏幕反复回放《撒旦之夜》的预告片。穆艳艳和谷致绯驻足仰望。穆艳艳说天使有了感情可能会变成恶魔,天使的外表,恶魔的灵魂,为了保持现状不择手段;恶魔有了感情或许会变成天使,感情的纯粹洗涤了恶魔的污秽,教会他怎样去爱一个人。他不会轻易伤害所爱之人,你知道为什么吗?
是因为他不想再次沦为恶魔。
好不容易脱离了恶魔的泥淖,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堕落。
穆艳艳一脸虔诚:“我心疼剧中的撒旦,净化的灵魂长满了灰色羽翼,终生戴着恶魔的枷锁,命运不给他回头的机会。撒旦堕入火湖时我要哭死了,长了一颗脆弱的内心,渴望被爱,邪笑着寂寞着毁灭。他死了,钻入每个人的回忆中,大喇喇占据领地,没有人能够拒绝他。真相大白,恶魔是最不该消逝的那个人,他的死是为了身边的人好好活着。活着的人回想起他就疼得喘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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