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月记》第26章


芳妮的中耳炎似乎还在疼。
木匠的马踩碎了十四个鸡蛋。听说昨天晚上我们的马脱了缰绳,在附近(其实也离得很远)的农田里搞出来一个大洞。
身体的状态挺不错,但是体力劳动似乎有点过度了。夜里,躺在蚊帐下面的床上,感到后背好像牙痛似的发疼。在闭着的眼帘后面,最近每个晚上我都清清楚楚地看见充满无限生机的杂草丛中的每一根草。也就是说,在我筋疲力尽地躺到床上后,我还会长达几个小时在精神上重复白天的劳动。即使在梦里,我也撕扯着顽固的植物的藤蔓,被荨麻的荆棘所苦,被柠檬的尖刺捉弄,被蜜蜂像火燎一样蛰痛个不停。脚底下稀乎乎的粘土,怎么也拔不出的树根,可怕的炎热,忽然吹过的微风,附近森林中传来的鸟叫,谁在开玩笑地喊我名字的声音,笑声,打暗号的口哨声…………基本上,白天的生活在梦里又得重新过一遍。
十二月××日
昨天夜里有三头小猪被偷了。
今天早上,巨汉拉法埃内出现在我们面前时结结巴巴的,所以关于这件事质问了他,并且在话里下了个套。完全是骗小孩子的伎俩。这些都是芳妮安排的,我并不太喜欢这些事。
芳妮首先让拉法埃内坐好,自己站在他面前稍远的地方,伸出双手用两个食指对准他的眼睛慢慢靠近。面对这来势汹汹的样子,拉法埃内马上露出一脸恐怖,等手指靠近时早就把眼睛闭上了。这时,张开左手的食指和大拇指顶住他双眼的眼帘,右手则绕到他背后,在他头上和后背轻轻一敲。拉法埃内还满心以为碰着自己双眼的是左右两手的食指呢。芳妮先收回右手恢复成原来的姿势,再让他张开眼。
拉法埃内露出一脸古怪的表情,连忙问刚才敲自己后脑勺的是什么。“那是跟着我的怪物,”芳妮说,“我刚才把我的怪物叫醒了。已经没事了,怪物会把偷猪的人给抓住的。”
三十分钟后,拉法埃内提心吊胆地又找到我们,确认刚才怪物的话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啦。偷猪的人今晚睡觉的时候,怪物也会跟去睡的。然后那个人就会得病。这是偷猪的代价嘛。”
相信幽灵的巨汉脸色更加不安了。我倒不认为他是犯人,但他知道犯人是谁则是肯定的。而且,说不定今晚他就会被邀请享用那些小猪的饗宴呢。但是对于拉法埃内,那将并不是一顿愉快的晚餐。
前些日子在森林里想到的那个故事,好像已经在大脑中发酵出来不少。题目就叫“乌鲁法努阿的高原森林”吧。乌鲁是森林。法努阿是土地。优美的萨摩亚语言。我准备用它作为作品中岛屿的名字。虽然还没有动笔,作品中的各种场面好像纸剧场的画面一样接二连三地浮现出来,让人目不暇接。也许会成为非常优美的叙事诗。但同时也有可能沦为甜腻腻的无聊透顶的肥皂剧。胸口好像孕育着电火花一样,正在执笔的《南洋来信》这类旅行记,有点不能安心写下去了。虽然在写随笔和诗(当然我的诗都是为休闲写的打油诗,不能算数)的时候,我从来不会被这种兴奋所困扰。
傍晚,巨树梢头和山背后出现了壮丽的晚霞。不久,当从低地和海那边升起一轮满月时,此地罕有的严寒开始了。每个人都睡不着觉,纷纷起床寻找被子。现在是几点呢?——外面犹如白昼一样明亮。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的山巅上。刚好在正西方向。小鸟们安静得让人吃惊。房子后面的森林也好像被严寒给冻疼了。
气温一定降到了60度以下。

新的一年,一八九一年正月到来的时候,从伯恩茅斯的老宅斯克里沃阿(Skerryvore)山庄那边,洛伊德带着收拾好的家具细软赶来了。洛伊德是芳妮的儿子,这时二十五岁。
十五年前史蒂文森在枫丹白露森林初次遇到芳妮时,她已经是一个二十岁女孩和一个九岁男孩的母亲了。女儿名叫伊莎贝尔,儿子叫洛伊德。芳妮当时在户籍上虽然还是美国人奥斯本的妻子,但是很早就离开丈夫远渡欧洲,一边做杂志记者,一边带着两个孩子独立生活。
在那次相遇的三年后,史蒂文森追随已经回到加利福尼亚的芳妮的踪迹,渡过了大西洋。和父亲几乎断绝父子关系,对朋友们恳切的劝告(他们都为史蒂文森的身体担心)也置之不顾,他是在最差的健康状况以及不比其逊色的最差的经济状况中出发的。当总算抵达加州时,他已经到了濒死的边缘。但是,他好歹顽强地活了下来,等到第二年芳妮和前夫离婚后,两人结了婚。比史蒂文森年长十一岁的芳妮这一年四十二岁。前一年女儿伊莎贝尔成了斯特朗夫人并且生下一个男孩,所以她已经是一位祖母了。
就这样,饱尝世道辛酸的半老的美国女人和从小备受呵护、任性但充满天才的年轻的苏格兰人的婚姻生活开始了。但是丈夫的体弱多病和妻子的年龄,不久就使两人变成了与其说是夫妇,还不如说更像艺术家与其经纪人的关系。芳妮具有史蒂文森所欠缺的重视实际的才能,作为他的经纪人的确是优秀的。不过,有时也会因过于优秀让人感到遗憾。尤其是在她越过经纪人的本分想要进入批评家的领域的时候。
事实上,史蒂文森所有的稿件都必须经过芳妮审阅。把用三个通宵写出来的《贾基尔博士和海德先生》初稿丢进火炉的,是芳妮。扣下结婚前的恋爱诗坚决不让拿去出版的,也是她。在伯恩茅斯的时候,说是为了丈夫的身体,拦着所有老朋友不让进入病房的,还是她。这件事令史蒂文森的朋友们非常不快。
心直口快的W·E·亨雷(把加里波第将军写成一位诗人的就是他)第一个表示愤慨,说了些“凭什么那个皮肤发黑、长着老鹰眼的美国女人非得多管闲事呢?因为那女人史蒂文森好像变了一个人”之类的话。虽然这位豪爽的红胡子诗人在自己作品里具备足够的冷静去观察友情如何因家庭和妻子而蒙受变化,可如今,就在眼前,看到最有魅力的朋友被一个女人夺走,他似乎无法忍受了。
就史蒂文森本人来说,对芳妮的才能也的确有几分误算的地方。他把凡是稍微聪明一点的女性谁都近乎本能地所具备的对男性心理的敏锐洞察,以及芳妮身上作为新闻记者的才能,过高地评价成了艺术批评能力。后来,他自己也觉察到这一失误,对妻子有时作出的令人无法心服的批评(以其激烈程度来讲,还不如说是干涉)不得不大伤脑筋了。“像钢铁一样认真,像刀刃一样刚强的妻子哟。”在某一首打油诗里,他已经向芳妮缴械了。
洛伊德在和继父一起生活的过程中,不知何时自己也学会了写点小说。这个青年和母亲一样,颇有几分评论员式的才能。儿子写出来的东西,父亲给添上几笔,然后再由母亲批评——一个奇妙的家庭诞生了。父子俩以前就合作过一部作品,这次在瓦伊利马开始共同生活以后,他们计划再合作一部名叫《退潮》的新作品。
到了四月份,房子终于建好了。在草坪和黑比斯卡斯的鲜花包围中的红色屋顶、暗绿色木造二层结构的房子,让土人大开眼界。史蒂古隆先生,或者斯特雷文先生(很少有土人能正确发出他的名字),或者茨西塔拉(土语中“讲故事的人”)是富翁,是大酋长,这一点他们似乎已经确信无疑了。有关他豪华壮观(?)的宅邸的传说,不久就乘上独木舟,最远一直流传到了斐济、汤加等岛屿。
不久后,史蒂文森的老母亲从苏格兰来到这里一起住了下来。与此同时,洛伊德的姐姐伊莎贝尔·斯特朗夫人也带着长子奥斯汀来瓦伊利马会合了。
史蒂文森的健康状态好得出奇,连伐木、骑马也不怎么感觉疲劳。写作时间每天都保证在五个小时左右。建筑费用一共花去三千英镑的他,即便心里厌烦也不得不伏案疾书。

一八九一年五月×日
在自己的领地内(还有周边地区)探险。瓦伊特林卡流域前两天已经去过了,今天开始探索瓦埃阿的上游。
在丛林中大体辨清方向后向东前进。好不容易才找到河边。这一段河床是干涸的。虽然把杰克(马)带来了,但是河床上长满低矮的树木,马儿无法通过,只好把它拴在丛林中的一棵树上。沿着干涸的河道向上走,峡谷越来越窄,地上有许多洞穴,可以不用弯腰就从倾倒的大树下面走过去。
河道向北拐了一个急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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