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女孩,有人爱》第4章


,更没有贫穷的日子。史宾斯汀的歌曲及震耳欲聋的吉他伴奏也只能持续三分钟,这些歌曲完全没有提到该洗的碗和衣服、该铺的床,还有一些小小的关心和体贴,而这些才是维系感情所必需的要件。
我的布鲁斯喜欢随波逐流,喜欢读读星期天的报纸,抽抽高级的烟卷;想得到一些大报的青睐,但不想花太功夫去争取。我们刚交往的时候,他寄了一篇文章到《观察报》去,结果获得一张简单的回函上面写道:“五年后再来试试”。他把这封回函塞在一个鞋盒里,我们也从此不再提及此事。
但是他还是很快乐的,还可以大声唱着歌,“就算头脑一片空白。我也不在乎……”,我对他强颜欢笑,一边想着:我的头脑不可能一片空白,如果真的是一片空白,我可是会非常在乎呢!
说也奇怪,我干吗让这些事困扰我?我陷入沉思,一口气把碗里的龙舌兰酒给喝光。这些都不重要了,反正他已经不再爱我了。
我在半夜醒过来,口水流在沙发上,然后听到我的头砰砰作响,但仔细一听,原来是有人在敲我的门。
“坎妮?”
我坐了起来,还搞不清楚状况。
“坎妮,快打开门,我很担心你!”
天啊!是老妈。
我又缩回到沙发上去,忽然想起今天早上(对我而言简直就是恍如隔世)她打电话说她晚上要去参加一场同性恋的聚会,聚会完了之后她跟唐雅会到我这里来。我站起来轻声地把台灯移开,可惜声音一点也不轻,因为我打翻了台灯,而且Nifkin不断地叫个不停,跳到沙发上怒视着我,接着又听见我妈的敲门声。
“坎妮!”
“走开……”我有气无力地回答着。“我现在……没穿衣服。”
“乱讲!你现在正穿着宽松的T恤,喝着龙舌兰酒,而且你正在看《音乐之声》。”
她都说对了,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我喜欢音乐剧,而且特别爱看《音乐之声》,因为有一幕玛莉亚在雷雨交加的时刻安抚那些没有母亲的孩子们,哼着歌给他们听,那种感觉真温暖。曾几何时,我的家庭也拥有过这种场景。
我听见外面有人轻声讨论着,一个是老妈的声音,另一个低沉的声音,好像烟抽得太多,声音沙哑,想必就是唐雅——那个用受伤的手吃螃蟹的家伙!
“坎妮,快开门!”
我又坐了起来,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浴室去。打开灯,盯着自己满是泪痕的脸。一头咖啡色的短发,塞在耳后,没有上妆,还有那么一点点……其实不是一点点……是真的有……双下巴。丰满的脸颊、圆滑的肩膀、D罩杯的胸部、肥肥的手、大大的屁股,结实的大腿上有一层赘肉。我的眼睛看来非常小,就好像是躲在脸部的赘肉里面。只有我的眼睛,我苦笑着心想,这算是我全身上下最漂亮的部分,美丽的绿色眼睛、皱着眉、苦笑着。以前外婆常会捧着我的脸颊说:“好漂亮的脸蛋……”可惜她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今年二十八岁了,眼看就要三十了。酗酒、肥胖、孤单、没人爱。《甜心俏佳人》的女主角艾莉和《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布里吉斯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就是我的重量,而外面又有两个不死心的女同性恋猛敲我的门。我现在惟一的选择就是躲到衣橱里假装死掉。
“我可是有钥匙的。”老妈威胁说。
我努力把装着龙舌兰酒的碗从Nifkin口中拿开。“等一下!”我大叫着。
我打开一点门缝,看到老妈和唐雅盯着我瞧,她们俩人穿着一样的运动服,一副关心我的模样。
我说:“我很好,现在很困,要去睡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我们看到《Moxie》杂志上的文章了。”老妈说:“露西拿给我们看的。”
真是感谢她,我心想。“我真的没事。”我接着又说:“没事!没事!没事!”
老妈很怀疑地看着我,而唐雅跟以前一样,还是一副想抽烟、想喝酒、甚至希望我跟我的兄弟姊妹都没出生,然后她就可以带老妈远走高飞的德性。
“你明天会打电话给我吗?”老妈问。
“会。”我回答完,就把门给摔上。
我的床看起来就像沙漠里的绿洲,或是航行在刮着暴风的海上看见的沙洲似的。我侧躺在床上,让自己完全放松,我的背、我的手臂、还有我的腿,像黏在棉被上的大海星一样全部展开在床上。我爱我的床——漂亮的浅蓝色棉被、柔软的粉红被单、一叠叠用亮丽颜色的枕头套包裹的枕头——有紫色、橘色、浅黄色、还有乳白色。我从小就喜欢Laura Ashley的碎花滚边布,还有红色的羊毛毯。现在惟一适合我的东西就是这张床了,Nifkin跳上来跟我一起分享,我盯着天花板看,只觉得天旋地转。
我多么希望自己没跟布鲁斯说出要暂时分手的话,我多么希望自己从来就不曾认识过他,我多么希望当时我就该头也不回地一直跑、一直跑……
我希望我不是记者。我希望自己是面包店里的烤面包师傅,每天只要打蛋、量面粉,没有人会欺侮我,每个人都认为我长得胖是正常的。我真希望自己是个无名氏,能够隐藏起来,最好是死掉。
我想象自己躺在浴缸里,镜子上留了几句遗言,拿起刀片准备在手腕上划上一刀时,看见Nifkin呻吟着用迷惑的眼神看着我,它的爪子在浴缸旁刮着,疑惑着它的主人为什么不起来。然后我开始想象老妈来收拾我的东西,然后翻阅我的上层柜子里的隐私,还有布鲁斯送我的情人节礼物。最后,我想象医护人员准备把我的尸体从三楼抬下去时,其中的一位医护人员还说:“这女人真是够胖的。”
算了,我心想还是放弃自杀,然后躲到棉被底下。面包师傅的角色虽然诱惑人,但是不太可能发生。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毕业生通讯杂志》里,要如何解释一个普林斯顿大学的毕业生会放弃一个好工作去开家面包店。当然这些店或许最后变成有名的连锁店,赚进大把钞票,然后在《毕业生通讯杂志》里造成轰动。而持续几年后,取而代之的是儿女成群穿着黑橘相间的班服出现在《毕业生通讯杂志》里。
我把枕头压在脸上,真希望能回到少女时期,把自己塞进咖啡色跟红色涡旋纹的棉被底下,读着书,读到很晚,直到爸爸轻轻地走到我的身旁。我多希望他能像以前一样把手放在我的头上,然后微笑着对我说:“坎妮,还在看书啊?”我希望能回到小时候,有人爱,而且身材苗条,这才是我要的。
我转过身去,在床头找到了笔跟纸。我写下:减肥。停下来想一想,又加了一句:找个新的男朋友、把剧本卖出去、买一个有花园和篱笆的大房子、帮妈妈找个像样的爱人。不过当我写到换个时髦的发型,还有想着要如何让布鲁斯后悔的句子时,我就睡着了。
* * * * * *
“欲望单人床”。哈!他真是勇气可嘉,竟然敢把自己的名字放在“欲望单人床”的专栏里,也不想想自己交往的对象寥寥无几,他认识我之前也没认识多少女人啊!他在高中的时候被人家拒绝过好几次,那时他满脸青春痘,后来才发现留马尾或许可以吸引某些女孩。
他出现在我的公寓前的第一晚,穿着格子裤、手里拿着睡袋,他虽然不是处男,但我知道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和女孩子交往过,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真正爱过。他认识我时,是他正在寻找梦中情人的时候,而我虽然不是那种会热衷于白马王子梦想的人,其实也在寻找某种……感情吧,或是吸引力,更精确地说应该是性关系。
我们是从沙发上开始的。我们坐在一起,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冰冰冷冷又湿湿黏黏的,我偶尔会把手臂放在他的肩膀上,或是用大腿去碰他的大腿。我感到他在发抖,我温柔地拉起他的手,带他离开沙发,跟他说:“我们躺下来。”
我们牵着手走到我的房间里去。他躺在我的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在黑暗中闪烁着,就好像坐在牙医师的椅子上。我用手肘支撑着,并且用发梢轻轻地扫过他的脸颊。当我亲吻他的脖子时,他就像被火烧一样喘着气。我把手轻轻地伸进他的衬衫里,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胸毛,他叹息着,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哦!坎妮!”
他的吻功真是差劲极了,他的舌?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