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女孩,有人爱》第3章


“坎妮,面对现实吧!你是很胖没错啊。”他低下头说,“但那不代表我不爱你啊!”
突然,我将卫生棉条丢向他的头,又散落在停车场上。
“你这个混蛋!”我舔了舔嘴唇,呼吸急促,双手颤抖。相框飞过他的肩膀,摔落在地上。“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竟然曾经考虑要嫁给你!”
布鲁斯耸耸肩,弯下腰去把地上的卫生棉条、破碎的木框跟玻璃碎片捡回箱子里,却把我们的合照留在地上。
“从来没有人这样残忍地对待我。”我哽咽地说着,但是话一出口,就觉得不对。事实上,爸爸的离去才是更残忍的一件事。
布鲁斯又耸耸肩说:“我不需要再担心你怎么想,这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他站起来,我倒希望他很生气,但是我现在面对的是一片令人发疯的宁静。“这就是你要的,不是吗?”
“我只是觉得暂时分开一下,可以想清楚一些事情。早知道你这么可恶我应该把你甩了才对。”我说,“你真是……”
我站在那儿,一句话也说不出口,想要找出话来骂他,让他跟我一样感到糟糕、生气和羞耻。我最后用我觉得最憎恨的口吻对他说:“你是个小人!”要让他知道他里里外外都是个小人。
他一句话也没说,也没看我一眼,只是静静地转身离去。
萨曼莎的车子没有熄火。“你还好吧?”她一边说,我一边坐进车内,手里抱着箱子。我默默地点点头。萨曼莎大概认为我很可怜吧,但是我不希望她同情我。
我身旁这个有着177厘米的身高、白皙的皮肤、乌黑的长发、分明的五官的女人,长得像女星安洁莉卡·休斯顿的年轻版。她什么都吃,还是这么瘦!如果她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一定恨死她了。即使她是我的好朋友,偶尔我也会忍不住嫉妒这个不挑嘴的人。她的容貌和身材带给她惟一的麻烦就是——她吸引太多男人的目光了。我很难让她了解拥有这副身材的我是什么感受。
她看了我一眼说:“我猜你们两个人大概吹了吧?”
我面无表情地回答说:“猜得好!”我苍白的脸色反射在玻璃车窗上,然后我低头盯着箱子里的东西,我的耳环、我的书,还有一支我以为早就不见了的口红。
“你要不要喝点什么?还是要吃些东西?看场电影?”萨曼莎温柔地问着我。
我的眼睛紧闭着,不想知道车子开到哪里了,因为这条路让我想起以前常开车去找他的时候。“我现在只想回家。”
我回到公寓后,看到电话答录机上的灯光闪烁,提醒我有留言,但我没去理它。只是脱下身上那套拘束的制服,换上宽松的T恤,光着脚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柠檬水,再从橱柜里拿出龙舌兰酒,把这两样倒在碗里,深吸一口气后,咕噜咕噜大口灌下,然后坐在沙发上强迫自己开始读那篇文章。
和一个胖女人谈爱
文/布鲁斯·库伯曼
我永远无法忘记发现我的女朋友体重竟然比我还重的那一天。
那天,她骑脚踏车出去,我在家看足球赛。我顺手翻了一本她放在茶几上的杂志,同时也发现了她的体重记录表。那本小小的手册记录着:什么时候吃了什么东西、计划吃些什么、有没有一天喝八大杯水……上面有她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还有体重,那个数字实在是把我给吓坏了。
我知道她是蛮胖的,比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女人都还要胖。当然,也比我以前交往过的女人都还胖。
我心里暗骂:真的还是假的?
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追求胖女人。但是当我第一眼见到C小姐时,我就爱上了她的机智、她的笑和她闪亮的双眼。至于她的身材,我想我只好学习忍受了。
她的肩膀跟我一样宽,她的手跟我一样大,从她的胸部到肚子、她的屁股到大腿,都是可爱的曲线。抱着她就像回到温柔乡一样舒服。
但是,跟她出门却不是一件骄傲的事。或许我一直都受到社会的影响,这个社会告诉我们男人应该要什么、女人应该怎么样等等。
有好几次我告诉她她很美,我知道她不相信。我跟她说没关系,但她还是很在意,毕竟,我一个人的声音敌不过世界上更多的声音。试着跟一个身材庞大的女人交往,你就会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当人们看看她,又看看跟她在一起的你时,你就会明了是什么滋味了。
还记得莫妮卡·莱温斯基事件爆发时,身为新闻记者的C小姐写了篇报道,强烈地为这位被朋友背叛的白宫实习生辩护。她的报道公开后,收到很多表达愤怒之意的读者,其中有一人写道:我可以从你的文章看出你一定是一个超重而且没人爱的女人。这封信深深困扰着她,尤其是“超重”这个字眼,而“没人爱”的字眼也似乎快要变成事实。当个莫妮卡好像比当个背叛者还要糟糕似的,体重过重也好像是犯了滔天大罪。
当今的社会,和一个胖女人谈爱是需要勇气的。我知道我爱上一个她自己都不相信她值得爱的女人。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不知道如何发泄我的愤怒跟痛苦。我气这个社会让她变成这个样子,我也气她不够坚强,无法克服这个社会对她的评语。我气我自己不够爱她,无法使她相信她自己。
我又胡乱翻阅着《薇薇新娘》杂志,一边流下泪来。我跌坐在沙发前,泪水沿着脸颊流到下巴,滴湿我的衬衫,我仿佛能听见杂志上穿着薄纱的新娘说:“我愿意。”
我为布鲁斯而哭泣,他了解的我比我知道的自己还要多,他爱我多过我应得的。他是我梦想中的情人,他可能成为我的丈夫,而我却就这样失去了一切。
如今我不但永远失去了他,也失去了他的家人,而他的家人是我喜欢布鲁斯的主要原因之一。他的父母都是犹太人,他的父亲是一个皮肤科专家,长年留着络腮胡,有一对跟布鲁斯一样善良的眼睛。跟我自己的父亲比起来,布鲁斯的父亲——伯纳·库伯曼就像是火星来的外星人一样奇特,他竟然喜爱他的小孩!也喜欢跟孩子们在一起!我真的很惊讶。他竟然记得布鲁斯生命中发生的点点滴滴!
布鲁斯的父亲也很喜欢我,他并不是喜欢我这个人,而是因为我:1.是犹太人,因此有彼此通婚的可能性;2.有自己的工作,因此不太可能去他们家挖金;3.能够带给他的儿子快乐。其实我也不在乎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反正我就是尽情享受他对我的好。
至于布鲁斯的母亲——奥黛丽,我对她有点心存恐惧。她的指甲总是修剪得美美的,而且涂上的指甲油通常是下一期《Vogue》杂志上流行的颜色。她的发型也很时髦,他们家到处都是玻璃装饰,铺着白色地毯,七套卫浴设备都一尘不染。我跟朋友提到她时,都称她是有品位的奥黛丽。她原本是个老师,现在是个全职的家庭主妇,同时她也担任义工以及一些幼童军及犹太妇女组织的领袖。
有这样的父母亲惟一的缺点就是:他们扼杀了你的企图心。因为我离婚的父母亲以及为了大学的就学贷款,我必须不断地找下一个工作,为了赚更多钱、获得更多的肯定。我一直想写别人的故事,认为这或许会是我成名的好机会——当我还在一个小报社写着车祸之类的报道时,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跳到大报社去;等到我终于跳到大报社去工作不到两个星期,我又开始计划如何再往上晋升。
布鲁斯对他的研究所生活还算满意,有时接接家教的工作、有时则接接写作的案子。他赚的钱只有我的一半,但他的父母会帮他负担车子的保险费、房租,每次见面会给他生活费,他父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年节礼物,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礼物也慷慨得吓人。每次我溜下床去赶一些报道或是在周六的早上赶去上班,他就会对我这么说:“放轻松点……”他总是说:“坎妮,你应该要好好享受一下人生。”
我想,有时候他喜欢想象自己是史宾斯汀早期歌曲里的男主角:热情的19岁青年,对世界、尤其是对自己的父亲充满愤怒,并且寻找一个情人来拯救他。可笑的是,布鲁斯的父母从来就没给他发挥反抗的机会,他的生活里没有严苛爱骂人的长辈,更没有贫穷的日子。史宾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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