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74章


丁9恃胂滔嗟迷蚰D蛟锝帷6钢兄宰讨N钢兄摺T蜓事方箍荨?br /> 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
者。中焦之道路。咸气上走于中焦。故走血。王子方曰。胃腑水谷之精汁。化而为赤。营于脉中。
人一呼一吸。脉行六寸者。血气之流行也。呼吸不已。血气之行。无少停息。故血凝则胃中之汁注之。以资其流行。
黄帝曰。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
任氏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辛走气。故其气走于上焦。
上焦者。受中焦之气。而营诸表阳者也。夫营卫之气。生于中焦。皆从上而出。故姜韭之气上熏。则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则为洞心。辛与上焦之气。俱行于表阳。则开发皮腠而汗出。余伯荣曰。辛气留于心下而上熏。则为洞心。与气俱行。则与汗共并而出。盖汗乃中焦水谷之液也。王子方曰。论五味而曰气者。味之性也。
黄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何也。少俞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下脘。
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任谷庵曰。炎上作苦。君主之味也。故五谷之气。皆不能胜之。苦性下泄。故入于下脘。三焦者。少阳相火也。苦性寒。故三焦之道。皆闭塞不通。三焦不通。则入胃之水谷。不得通调布散。故变而为呕也。夫肾主骨。肾为寒水之脏。苦性寒故走骨。同气相感也。然苦乃火味。故入于下。而复出于上。
以其性下泄而上涌也。余伯荣曰。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标阳而本寒也。炎上作苦。而苦寒下泄。此少阴之味也。故能从本从标。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味。是以味合五行。气合三阴三阳之六气。
黄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何也。少俞曰。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蛊动。蛊动则令人 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任谷庵曰。稼穑作甘。坤土之味也。坤德柔顺。故其气弱小。太阴湿土主气。故令人柔润。柔者土之性。润乃湿之气也。夫虫乃阴类。胃秉阳明燥热之气。胃若柔而缓。则虫动而上入于胃矣。虫上食、故令人 心。土气外主于肌肉故甘走肉。马玄台曰。蛊当作虫。
卷八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属性:黄帝曰。余闻阴阳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阴阳之人不与焉。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五。余已知之矣。愿闻二十五人之形。血气之所生别。而以候从外知内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此先师之秘也。虽伯高犹不能明之也。黄帝避席遵循而却曰。余闻之。
得其人弗教。是谓重失。得而泄之。天将厌之。余愿得而明之。金匮藏之。不敢扬之。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行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请言之。
仇汝霖曰。天地之间。不审于五者。天有五色五气。五时五音。地有五方五行。五运五味也。五营运论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
苦生心。在脏为心。在体为脉。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在脏为脾。在体为肉。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毛。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在脏为肾。在体为骨。风寒热湿燥。天之五气也。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在天成气。在地成形。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之形体。秉在地五行之所生。然本于天之五气。
是以形合五行。而气合五色五音也。五阴而合五阳者。在地之阴而合天之阳也。五五二十五者。合天之数也。阴阳之人不与者。通天论之所谓少阴太阴。少阳太阳之人也。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不合五行全备之人也。夫三阴三阳者。天之阴阳也。五人之形者。地之所成也。是以此章论形合五行。而上应天之五气。下章论阴阳之人。应天气之所生。故篇名通天论。
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苍色。小头长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阴佗佗然。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 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推推然。
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栝栝然。(能叶耐义同 音大)
马仲化曰。木主东方。其音角。其色苍。故木形之人。当比之上角。似于上天之苍帝。色苍者。木之色苍也。头小者。木之巅小也。面长者。木之体长也。肩背大者。木之枝叶繁生。其近肩之所阔大也。
身直者。木之体直也。小手足者。木之枝细。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体而言耳。好有材者。木随用而可成材也。力少者。木易动摇也。内多忧而外劳于事者。木不能静也。耐春夏者。木春生而夏长也。不耐秋冬者。木至秋冬而凋落也。故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厥阴风木主气。佗佗。美也。如木之美材也。比、量也。和也。夫五音主五运之化气。三阳应六气之司天。五音之合于三阳者。应岁运之干支相合也。足厥阴与足少阳皆合。以一阴而合左右太少之四阳者。应地居天之中。而天运于上下左右也。大谓之 。即太角也。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 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推推然者。下文之所谓足少阳之上。血气盛。则通髯美长也。遗遗。谦下之态。如枝叶之下垂也。推推。上进之态。如枝叶之上达也。半谓之判。即少角也。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栝栝然者。下文之所谓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也。随随。从顺之态。如木体之委曲也。栝栝。正直之态。
如木体之梃直也。仇汝霖曰。左右手足。即阴阳系日月论之手合十干足合十二支也。
火形之人。比于上征。似于赤帝。其为人赤色。广KT 锐面。小头。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摇。肩背肉满。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阴核核然。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 然。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然。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
太阳之下支支颐颐然。
火主南方。其音征。其色赤。故火形之人。似于上天之赤帝。色赤者。火之色赤也。KT 、脊肉也。广KT 者。火之中势炽而大也。面锐头小者。火之炎上者。锐且小也。好肩背髀腹者。火之自下而上。光明美好也。手足小者。火之旁及者。其势小也。行安地者。火从地而起也。疾心者。火势猛也。
行摇者。火之动象也。肩背肉满者。即KT 广也。有气者。火有气势也。此自其体而言耳。轻财者。火性易发而不聚也。少信者。火性不常也。多虑而见事明者。火性通明而旁烛也。好颜者。火色光明也。急心者。火性急也。不寿暴死者。火性不久也。此自其性而言耳。耐春夏者。木火相生之时。不耐秋冬者。火畏凉寒也。故秋冬感而病生焉。手少阴君火主气。核核。真实之义。如火之神明正直也。手少阴与手太阳相合。质者。火之形质也。质征。即太征。质判。即少征也。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鲛鲛然者。下文之所谓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也。肌肌然者。肉之充满也。鲛鲛然者。性之踊跃也。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下 支支然者。下文之所谓手太阳之下。
血气盛则掌肉充满也。 。喜悦之态。支支颐颐。上下之相应也。
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黄帝。其为人黄色。圆面大头。美肩背。大腹。美股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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