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传》第36章


僦幢室惨春盟!彼∷堤饷段颐至糁省贰U飧霰晏庾畛踉糜谝黄哺ダ衬贰に古灯账沟亩唐∷怠K勾幼钤缧吹慕菜古灯账辜易宓墓适轮醒∮昧艘恍┤宋铮绾嗬ぐ⒛匪沟俚拢徊还庖淮谓驳氖橇硪患易宓氖隆?br /> 本德伦家和斯诺普斯家一样贫穷,和康普生家一样全家厮守在一起。不过,本德伦家不为雄心壮志所驱使、也不因为怕失去财势而提心吊胆。故事的焦点是母亲埃迪之死(不是失去一个姐姐凯蒂),一家人长途跋涉扶柩归葬。可以说是一个崩溃的故事:大则讲一个家庭的崩溃,失去了主心骨;小则讲这家的一个儿子达尔,在小说行将结束时精神崩溃而发疯。但这又是一个讲讽刺性地重建的故事;在最后几页上,归途中有了一位新的本德伦夫人接替死者的位子。这种双重性和小说的错综复杂的格调十分契合。历经水火的杰弗逊之行不仅荒诞不经,而且滑稽可笑,有时又壮烈、阴森。它一方面讴歌各式各样的勇气——如朱厄尔的敢作敢为、凯什勇敢地承受痛苦、达尔独自一人设法结束这场荒唐的旅行。另一方面,它把各种动机都说成不纯的,把各种勇气都说成带一点荒唐可笑。
小说以一个家庭为中心,从埃迪咽气前的一天黄昏开始,情节不断发展,直到她入土为止。整部小说中的事件,都是人人参与,甚至公开有份;诸亲好友和全家人一起观察并参加这次旅行。然而,整个情节是通过各人的意识告诉我们的:全书由14 个人物的59 段内心独白构成。虽然人人有份,感受和理解却各不相同。福克纳借不同人物把种种意识活动进行介绍或模仿,从直觉到理性到想象,从原始的到传统的到荒诞的。瓦达曼是一个迷惘的孩子的化身;在科拉身上,我们看到一个中年伪善的宗教狂;从凯什身上,仿佛听到一个匠人在谈论手艺;达尔则体现一个兼备哲人和诗人气质而心灵难以取得平衡的真知灼见者的迷惘。
应付这样庞杂繁多的内容,需要高度技巧,福克纳承认这一点,因而把《我弥留之际》称为“力作”。倒好像一开写便有意把它写成一部小说家写的小说、写成讲小说技巧的教科书似的,这是康拉德·艾肯对《喧哗与骚动》的评语。岂知福克纳在处理他所熟稔的情景和题材(虽不是熟稔的家族)时,他对技巧的驾驭更加令人难忘。《我弥留之际》和《喧哗与骚动》一样,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故事,也是不称职的父母和受损害的子女的故事。
父亲安斯·本德伦一辈子要人侍候,一半是无病装病,一半是骗子,一半是寄生虫,一半是猛禽,鼓弄其如簧之舌摆布别人(不论是子女、是朋友、还是陌生人),自己则无所事事,坐享其成。埃迪比安斯有精力,不像他那么无赖,可是她愤世嫉俗到了丧失斗志的地步。她看透了自己的向往和生活所予以她的一切两者之间的差距;借用她父亲的一句格言:“活就是为死作好准备”,因此把幻灭不仅当作一种解释的工具,也当成动机。
安斯和埃迪刻下的伤痕很深。本德伦家的子女和康普生家一样,被家庭的小圈子牢牢捆在一起。凯什和达尔不与家庭以外的人往来。杜威·德尔怀孕后,让达尔“介入我和莱夫之间”。朱厄尔作出牺牲,自己买下一匹马以后又把马卖掉,为了让一家人继续前行。当然,他愿意这样做,但是,他的牺牲和凯什一样,只是为了满足母亲的自私愿望和父亲的自私需要。小说的结局是:母亲得到了自己选中的墓地,父亲得到了一个新老婆和一副新的假牙。而没有一个子女从这个把他们拴在一起的家庭中得到应有的扶持。在家庭这个圈子里,每个孩子又是一个小圈子,这些圈子貌合神离。这样,我们在这家人身上看到另一种紧张,不同于小说的强调延续的情节和强调破碎的形式之间的紧张。和整个社会一样,家庭只能约束成员、但不能维系成员。
问题出在家庭的中心上:父母治家无方,没有爱,当然也不能以礼与爱教育子女。
本德伦家的子女们受到无爱可言的管束,自然变得要么发育受阻,像凯什、杜威·德尔和瓦达曼;要么惶惑苦恼,像达尔和朱厄尔。达尔爱杜威·德尔,既有自恋的味道也有乱伦的味道。他恨朱厄尔,朱厄尔也恨他,最终发展为两人争相占有并处理母亲的遗体。朱厄尔得到母亲的遗体,乘胜追击解决了达尔。埋葬母亲以后,随即策划把达尔监禁起来。这些阴谋诡计揭穿一个事实:埃迪出世以前,孩子们早已成了孤儿。这不仅仅指婚外恋的私生子朱厄尔,不仅指安斯没当好父亲和丈夫;对这些子女来说,父母夫妻这两种最基本的伦常关系都是不可靠的。特别是,我们从达尔身上看到生而无母的恶果,在朱厄尔身上看到生而无父的恶果。达尔说:“我不能爱母亲,因为我没有母亲。”后来又说:“朱厄尔,你的母亲是匹马,可是你没有爸。”达尔和朱厄尔二人表现了一些显然起互补作用的特点。达尔老是为没有母亲而苦恼,变得内心丰盛,有直觉,富想象,外表柔顺,说话转弯抹角,属于福克纳小说中同阴柔之气相联系的品质。朱厄尔的父亲是个问号,因此他变得内心贫乏而理智,外表直爽、强硬、活跃,属于福克纳小说中同阳刚之气相联系的品质。通过达尔,我们看到漫无边际带来的危险,他害怕死于分崩离析;在朱厄尔身上,我们看到界限僵固的危险,不容异己,必然造成贫困。
福克纳写完《我弥留之际》,立即寄给“(哈尔)史密斯,信上告诉他,我成败在此一举。”几个月后,又声明自己是在“6 个星期内一气写成的,一字未易”。
这一声明前后两个半句都会引起误解(尤其是后半句),但是都说明一些有关此书的极其重要的情况,综合起来可以看出福克纳何以对于成功信心十足。首先,写作速度之快,1929 年10 月29 日动笔,12 月11 日写完。1930 年1 月12 日已完成修订过的打字稿。第二,虽然改过一两个名字、几行文字,用词改得多些,但是比以前任何时候改动得少,手稿十分干净,即使是一部简单而老一套的小说,这样干净的手稿也属少见;对于一部试验性质而且情节复杂的小说来说,这样整洁的手稿实在令人惊异。要改动的早就改了,许多页上只有一二处小小的改动。脱稿后的头几年中,福克纳有时过甚其词地称之为他的最佳作。后来称之为一本“周密考虑”的书,一本力作;偶尔也有贬词。但是,它不愧为他的一大杰作。虽不如《喧哗与骚动》那样富有灵气,那样动人,却表现了伟大的才思和卓绝的控制。
哈尔·史密斯行动神速,1930 年10 月6 日便出版了《我弥留之际》,距福克纳动笔不到一年。这本书和《喧哗与骚动》一样,受到的关注不小,销售量却不高。福克纳大失所望,但是什么也影响不了写作此书带给他的巨大信心。连《喧哗与骚动》也未能如此帮助他恢复写斯诺普斯一家和萨托里斯一家时的热情。各种各样的可能似乎到处皆是,对自己的整个宇宙的构想又一次强烈呈现。他说:“我明白了,不仅每一本书要有格局,艺术家的全部产品或者说创作总和也要有一个格局。”
从英国传来消息说,理查·休斯(1) 在大捧特捧福克纳。休斯主要以《牙买加的大风》闻名,成为一个十分宝贵的赞助人。休斯读了福克纳的几部作品后,说服阿诺德·本涅特(2) 为《喧哗与骚动》写书评,说服查托温德斯出版公司买下福克纳作品在英国的出版权。与休斯的宣传同时,福克纳开始了自己的攻势。
攻势以短篇小说为重点,有积压下来的多篇,也有正在写作的几篇。寄走《我弥留之际》后不到两个星期,他用一块硬纸板登记短篇小说的投稿去向,记下了第一篇寄走的日期(1930 年1 月23 日)。1930 至1931 年间,这份有条不紊的记录精确地反映了投寄的篇名、杂志和日期;退稿的篇名杠一道线,采用的则工整地勾一圆圈。从这份记录可以得出三个结论:第一,福克纳喜欢稿酬高的杂志,如《星期六晚邮报》《斯克里布纳》和《美国信使》,虽然他也随时向其他杂志投稿。
第二,他比以前更加果断更加自信了。虽然有几个短篇,如《大亨》直到他去世时还没有刊登出来,他坚持把写出来的大都寄了出去,不因退稿而踌躇。第三,他的短篇开始刊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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