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们》第18章


“那听起来会很久。”
“是的,我猜。”乔顿了顿,随后问道:“你可以帮我照顾家里的树苗吗?我走前刚种上,老实说我很怀疑它们是否还活着。”
“这才是你打这通电话的原因,我说对了吗?”
“如果你答应,我保证不会再打来了。”
“好吧。”
“谢谢,我会带礼物回去的。”
“不需要。”
乔哈哈地笑了起来。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小心些,乔。”
乔敛起笑容,“我会的,医生。再见。”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第22章 
戈耳工是一片广袤无垠的沙漠。那里干旱,少雨,多风沙,一年中有四分之三的夏日,一天中有18个小时要忍受着太阳的烤炙。
乔调整了一下头巾,身下的骆驼不紧不慢地挪动着宽大的脚掌,一点都不在意那毒辣的阳光。乔想,按照这个速度,他这趟取水之旅恐怕还要持续几个小时。
戈耳工是被城邦抛弃的区域。在其他城市飞速发展的今天,戈耳工就像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灰尘,不仅没有前进半步,反而倒退回了更加原始的状态。
城邦将戈耳工弃之不顾,大概是期望这片区域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在沙漠里,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存在即合理,戈耳工不但没有消亡,反而成为了贫民最后的避难所。这里炎热缺水,住民鱼龙混杂,没有高大华丽的建筑,没有车水马龙的交通,更没有照顾人类衣食住行的机器人。有的仅仅是用沙土堆砌起来的矮房,在沙尘暴中一边掉土渣一边摇晃。代步工具是马和骆驼,马常见一些,因为骆驼要贵很多。
乔刚到这里的时候,恰巧花光了身上的每一个子儿。他又渴又饿,最后在一家小土房前失去了意识。清醒的时候,乔发现自己在一间屋子里。床边摆着一块面包和一杯水。面包干的要命,水也浑浊不堪。老实说,如果是平常——除了今天的任意一天——乔都不会接受这样的简陋的食物,但现在他把这当作神明的馈赠。
你瞧,作为一个杀手,并不是在每次失去意识后都有机会睁开眼重见光明的。
乔狼吞虎咽的时候,他的女神走了进来。
那是个年轻的女人,体态轻盈,有着深棕色的皮肤,两只灰色的眼睛深陷在鼻梁两侧——是位不折不扣的美人。
女人笑着说:“你醒了。”
她说的并非是标准的城邦通用语,带着些口音,乔猜她大概是戈耳工的土著民。
乔放下面包,感激地对她点了点头,“谢谢你救了我。”
女人哈哈地笑出了声,“你倒在我的门口。我想这么漂亮的人,一定是神送给我的礼物!所以你现在是我的了!”
乔呆楞了片刻,怎么也想不到戈耳工还遵循如此简单粗暴的原则。原则上讲,他觉得自己不属于任何人,非要说的话,也许可以属于自己。他犹豫着,不知道此时争辩自己的自由是否合适。
女人似乎看出来了乔的僵硬,她放缓微笑,皱起眉头,问道:“你不愿意?”
乔踌躇了一下,道:“很抱歉,我想我拥有自由的意志。”
女人显然没有想到乔会拒绝,她在原地绕了两圈,抬起头又问了一遍:“你真的不愿意?归属于我你今晚就能有个落脚处,而不是在外面吃沙子。”
乔有些纠结,不过很快对自由的渴望战胜了这一点。
“感谢您,尊贵的女士,但我真的不能。”
女人耸了耸肩,“没关系,外乡人。我只是有些惊讶。你知道,很少有流浪到这里的人会拒绝一个现成的避难所。”
乔低声笑起来,因为干渴而显得声音嘶哑。
“你应该再多喝些水。”女人建议道。
乔采纳了她的建议,在重新爬起来前喝了足足一大罐水。
“我喝光了你的水。”乔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
“的确,我想我还能忍耐一个晚上,不过最为回报你明天需要打满水缸。”
乔看向女人指着的地方,储水用的器皿并不大。
“当然,这是我该做的。”
乔走出女人的屋子时,已经日暮时分。戈耳工一天中6个小时的黑夜即将来临。街上早就没了人影,风卷起地上的沙土打得人脸生疼。
乔瑟缩了一下,觉得自己似乎低估了戈耳工的黑夜。
“白天虽然热,不过到了晚上温度可能会降到零下。你最好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
女人提醒道。
说真的,对于一个初次见面并拒绝了自己的人,她真是好过头了。这样好心的人很少,乔真的非常感激。
“谢谢您,女士。您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女人看了他一会儿,随即转身进了屋子,出来的时候她手里多了一条毯子和头巾。“也许你可以和我的骆驼挤一挤,如果它愿意的话。”
乔笑着接过那两件保命的东西,“就像我说的,金子般闪光的心。”
女人大笑起来,夹杂着沙砾的风掀起了她浓密的卷发,“特蕾莎,”她笑着说道,“外乡人,你可以叫我特蕾莎。”
笑纹在她脸上绽开,她并不是乔见过的最美的女人,但乔认为她是笑得最漂亮的一位。
“乔纳。”他回以同样的笑容,“很高兴认识您。”
第23章 
戈耳工沙漠被划分为三个区域——丝西娜,尤瑞艾莉以及墨杜莎。清晨一大早,乔便骑上了他的室友,一匹单峰驼,向墨杜莎和尤瑞艾莉的边界出发了。
沙漠的清晨十分凉爽,甚至可以说还残留着夜晚的寒气。乔裹紧了衣服,踢了踢脚,希望他的室友能好心地走快些。然而单峰驼除了走得更慢了之外,再无其他反应。
鉴于特蕾莎住在城的另一端,这真是挺令人沮丧的。
不过乔能说什么呢?她不仅救了他的命,还给了他食物和水,甚至安排了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在古老的东方文明中,差不多只有以身相许才能报答这份恩情,而不幸的是,乔恰巧有那么几分东方血统。
这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你知道的,在一个沙漠小镇落脚,忘记你的过去,娶一个当地女人,生两个孩子,然后走完平淡的一生。
乔骑在骆驼上,任自己的思绪飘向远方。
这差不多是你离正常生活最近的一次了。你真的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而不是去考虑什么金发男人之类的。
乔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如果我喜欢女人的话。”
他赶在午饭前来到了目的地。水井旁边已经排了好长的队。一个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坐在一旁收钱,他一身黑袍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粗犷的脸,脸上的眉毛胡乱地连成一片。
乔听他吼道:“一壶水一袋钱!穷鬼们滚出队伍,别让我再多说一遍!”
噢。
糟糕,乔想到,我一个字儿都没有呢。
当初他的生活还正常的时候,乔从未想过一袋铜币会让他困扰。通常情况下,他会带着换好的银币去旅行,毕竟金币过于显眼了些。但是现在他没钱了,差不多失去了所有的财富——乔怀疑他这辈子是否还有机会回到他的图书馆——这真令人难受。
几个衣着褴褛的人从队伍里被拖了出来,挨了几下打随后被挥到阴影里去。大胡子似乎很喜欢看那群可怜人蹲缩在角落里的模样,他让仆人将那群可怜人赶来赶去,他享受地欣赏了一会儿后便失去了兴趣。
乔大多数时间是个好人。他甚至施舍过一些真正的乞丐。不过如今他自顾不暇,实在没心力帮助别人。
不管怎样,在夜晚来临之前带着一壶水回到临时避难所这一目的从未改变。之前他以为水是免费的,现在事情发展虽然有些令人意外,不过总能解决的。乔牵着他的室友,慢吞吞地挪到队伍末端。在轮到他之前,乔需要想一个法子。
一般情况下,乔会选择偷窃。
不劳而获,这挺不好的,所以乔平时总是避免这样做,虽然他蛮擅长这种小技巧的。
但这次乔跳过了这个选项。他周围的下手对象都是穷人,从他们紧紧抱着自己的一袋钱这点来看,可以知道他们生活窘迫。乔不是纯粹的好人,但他也不想当纯粹的坏人。
那么他要怎么搞到一袋钱呢?
也许他可以出去转一圈,找个合适的对象下手什么的。但首先他第一次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不好选择对象,若是不小心踩了地头蛇,就不太好看了。其次,他的装扮太显眼了。乔想或许他该先给自己搞件黑袍子,毕竟隐藏在人群里才是最安全的。
但话说回来,他又要拿什么去换一件袍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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