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传》第46章


人的唯一办法是,向他们提供门路去找新的活动领域,他们为此正在全世界各处斗争着。这是ORT正在胜利地处理的严重问题。
“现在我要向你们英国的犹太同胞呼吁,请求你们帮助我们这个由一些杰出的人物所开创的伟大事业。最近几年,甚至最近几天给我们带来了失望,你们必定也特别感受到这一点。不要埋怨命运,相反地,要把这些事件看作是要对犹太人公共事业忠诚不渝的理由。我深信,我们这样做,也将间接地有助于人类的普遍目的,而这些目的我们应当始终认为是最高的。
“要记住,困难和阻碍对于任何社会都是健康和力量的宝贵源泉。如果我们的床是玫瑰花做的,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作为一个共同体而维持几千年的生命;这是我所完全确信的。
“但我们还有一个比较愉快的安慰。我们的朋友固然不是很多,但他们中间有具有强烈正义感的精神高尚的人,他们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提高人类社会并且使个人从卑鄙的压迫中获得解放的事业。
“我要告诉你们大家,我们民族的生存和命运,依靠外界的因素总比依靠我们自己的少。我们的责任是要忠于我们的道德传统,这种传统使我们能够不顾那侵袭到我们头上的猛烈的风暴而维持了几千年的生命。在人生的服务中,牺牲成为美德。”
1932年9月26日,爱因斯坦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有没有一种犹太人的生命观?》,从哲学、宗教的角度进一步探讨犹太人的文化品性,其中某些见解是否准确暂且不论,它似乎预示着爱因斯坦对犹太民族问题的思考有了新的深度。同时,这篇文章也是理解爱因斯坦晚年思想与活动的一个窗口。
“从哲学意义上来说,我认为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犹太人的观点。我觉得犹太教几乎只涉及人生的道德态度和对待生命的道德态度。我认为,与其说它是摩西《五经》所规定的并为《犹太教法典》所解释的那些戒律的本质,倒不如说它是犹太民族中间所体现的对待生命的态度的本质。在我看来,摩西《五经》和《犹太教法典》都不过是对犹太人的生命观在古代是怎样占支配地位的最重要的见证。
“这种生命观的本质,我认为就在于它对天地间万物的生命的肯定态度。个人的生命只有当它用来使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生活得更高尚、更优美时才有意义。生命是神圣的,也就是说它的价值最高,对于它,其他一切价值都是次一等的。把个人以外的生命视为神圣,就引起了对一切有灵性的东西的尊敬——这是犹太传统的一个突出的特征。
“犹太教并不是一种信条:犹太人的上帝简直是对迷信的否定,是消除了迷信之后的幻想的结果。它也是把道德戒律建立在恐惧上的一种尝试,一个可悲的和不光彩的尝试。但我认为犹太民族的坚强的道德传统已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这种恐惧。同样很明显,‘为上帝服务’也就等于‘为生命服务’。犹太人中的最优秀者,特别是先知们和耶稣,就曾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由此可见,犹太教决不是一种先验的宗教;它所涉及的是我们在过着的生活,并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掌握的生活,此外就没有别的。因此,我觉得,如果按照宗教这个词的公认意义,那就很难说它是一种宗教,特别是要求于犹太人的,不是‘信仰’,而是超越个人意义上的生命的神圣化。
“但是犹太人的传统也还包含着别的一些东西,这在《诗篇》中有许多很优美的描述,那就是对这个世界的美丽庄严感到一种兴高采烈的喜悦和惊奇,而对这种美丽庄严,人还只能形成模糊的观念。这种喜悦是真正的科学研究从中汲取精神食粮的那种感情,但它似乎也表现在鸟类的歌声中。把这种感情附加在上帝观念上,就未免幼稚可笑。
“我所描述的是否就是犹太教的突出标志呢?还是它以别的名称在别处出现呢?就它的纯粹形式来说,在无论什么地方都是找不到的,甚至在犹太教中,也由于太拘泥于经文而把纯粹的教义搞模糊了。但我认为犹太教还是它的最纯粹和最有生命力的表现之一。这特别适合于生命神圣化这个基本原则。
“具有特征的是,在过神圣的安息日时,连动物也明白地包括在戒律的范围内,这种要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理想地团结起来的感情多么强烈。至于坚持全人类的团结则表现得更加强烈了;社会主义的要求多半首先由犹太人提出来,这决不是偶然的。
“在犹太人当中,这种对生命的神圣感是发展得多么强烈,伐耳特·;腊特瑙一次同我谈话时说的一句话,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点。他说:‘当一个犹太人说他要去打猎取乐时,那是说谎’。这再简单不过地表明了犹太人对生命的神圣感。”1938年4月17日,在纽约市的康莫多旅馆,由美国“全国工人支援巴勒斯坦委员会”举办的“第三次塞德节”上,爱因斯坦发表了题为《我们对犹太复国主义的责任》的演讲。这篇演讲词充分体现出爱因斯坦与那些纯粹从政治上考虑犹太人问题的人的不同。一方面,在当时反犹风潮高涨的严峻情况下,爱因斯坦充分肯定了犹太复国主义的现实意义:
“由于我们关心巴勒斯坦的发展,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在这个时刻,有一件事必须首先予以重视:全体犹太人都该大大感谢犹太复国主义的恩义。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在犹太人中恢复了共同体意识。这种共同体意识所实现的生产事业超过任何人们能期待的。遍及全世界的自我牺牲的犹太人都作出了贡献的,在巴勒斯坦的这种生产事业,把我们很大一批兄弟从极其悲惨的困境中拯救出来。”
但另一方面,爱因斯坦对单一的政治复国活动提出了告诫。遗憾的是,这种告诫被人们忽视了,忽视的代价则是数十年的流血冲突。
爱因斯坦说:
“只是在分治问题上我还要讲一点个人的意见。我非常愿意看到同阿拉伯人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而不希望创立一个犹太国。除了实际的考虑以外,我所认识到的犹太民族的本性是同犹太国的思想相抵触的,而不管它的边界、军队和世俗权力多么有节制。我怕从内部损害犹太民族——特别是由我们自己的行列里发展起来的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所造成的损害——会持续下去,甚至没有犹太国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不得不同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进行坚决的斗争。……回到政治意义上的国家,就等于离开我们共同体的精神,这种精神应归功于我们先哲的天才。如果外界的需要竟然迫使我们背上这种‘国家’包袱,就只好让我们用机智和耐心去背上它罢。”
早在20年代初,当时“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非常委员会”的秘书长布卢门菲尔德和魏茨曼两人都很清楚了解爱因斯坦不是那种纯政治上的“犹太复国主义者”。所以两人针对爱因斯坦的策略是尽力利用爱因斯坦的名望去宣传犹太复国主义,但同时并不想“说服他加入我们的组织”。两人私下认为爱因斯坦既支持犹太复国主义又反对单一政治立国的设想是“令人讨厌的幼稚”。可当历史翻过几页后,爱因斯坦的担忧全变为血腥的事实。当年被犹太复国主义政治家们视为“幼稚”的思想今天看来是多么的深刻。
爱因斯坦的这种信念在晚年始终没变,在1949年11月27日为“犹太人团体呼吁”所作的广播中,爱因斯坦更明确地提出:犹太复国主义的实质是“创建一种共同体,使它尽可能密切遵守我们犹太人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道德理想。”
从现实的以色列国即将成立的局势下,爱因斯坦又一次提出:
“这些理想之一是和平,它建立在谅解和自我克制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如果我们怀着这种理想,我们的欢乐就会带上几分忧虑,因为我们现在同阿拉伯人的关系离这个理想还是相去甚远。要是没有别人干扰,允许我们制定出同我们邻人的关系,那么很可能我们就已经实现了这个理想。因为我们需要和平,而且我们认识到我们将来的发展有赖于和平。”
1952年11月,以色列第一任总统魏茨曼逝世后,以色列政府再三邀请爱因斯坦继任总统,但爱因斯坦断然拒绝。其中最重要的理由恐在于以色列国的立国方案并不符合爱因斯坦的信念,或许是对于以色列立国后艰难处境的体谅,爱因斯坦并没有公开解释拒绝就任总统的原因。1955年1月4日,就在爱因斯坦逝世前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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