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哲学》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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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土的共同点给威尼斯人和尼德兰人的眼睛受着相同的教育,风土的不同点又给他们的眼睛受着不同的教育。——尼德兰在威尼斯之北一千二百公里,气候更冷,雨水更多,浮云蔽日的时候也更多。由此产生的一组天然的色调,在画板上产生一组相应的人工的色调。晴天既然难得,物体就没有日光熏灼的痕迹。意大利的古迹常有一种金黄色和绚烂的火红色,这儿绝对看不见。海水不象威尼斯的浅海蓝中带绿。草原与树木跟我们在凡罗那和巴杜[意大利〕见到的不同,没有一种分明的强烈的色调。草质柔软,颜色浅淡;水是惨白的或者象煤灰颜色;人的皮肤育时带点儿粉红,好比一朵在阴暗中培养的花,有时受了风霜或者东西吃得大多,便红得刺眼,最多的是半黄不黄,软绵绵的没有弹性,荷兰的人有时脸色苍白,毫无生气。近于蜜蜡的色调。人,动物,植物,一切生物的纤维都水分大多,缺少阳光熏灼。——因此,我们把两派绘画比较之下,发觉总的色调不同。在美术馆中先看一遍威尼斯派的画,再看一遍法兰德斯派的画,从[威尼斯的〕卡那兰多和迎尔提到〔尼德兰的〕拉斯达尔,保尔·波忒,荷培玛,阿特利安·梵·特·未尔特,丹尼埃,梵·奥斯塔特;从〔威尼斯的〕铁相和凡罗纳士到〔尼德兰的〕卢本斯,梵·代克和伦勃朗,不妨体味一下你眼睛的感觉。从前一批作品到后一批作品,色彩失去一部分温暖。琥珀,火红和棕黄的色调不见了。威斯尼派画《圣母升天》一类的作品总是如火如荼,到尼德兰人手中火焰熄灭了;皮色白得象雪或牛奶;衣服布幔上的深红色变谈了。色调更浅的绸缎反光更冷。树叶上强烈的棕色,远处太阳底下强烈的红色,水面上夹着青的紫的纹缕的云石颜色,在此都变成黯淡,画面上只有雾气弥漫的不透明的白色,潮湿的薄暮时分的似蓝非蓝的日光,灰中带黄的海水的反光,河水溷浊的颜色,草原上的淡绿色,或是室内的灰不溜秋的气氛。
这些新的调子构成一种新的和谐。——有时大太阳直照在物体上面;物体不习惯这样的光线;于是绿的田野,红的屋顶,油漆的门面,血管隆起在表面上的光滑的肉,登时发出异乎寻常的光彩。那些景物一向在潮湿的北方习惯于半明半暗的光线,不象在威尼斯受太阳长期熏的而面目有所变化,所以一遇到灿烂的阳光,景物的色调就显得大强烈甚至于火暴,给人的刺激象号角的合奏,在心灵与感官上留下一个热闹快乐的印象。法兰德斯一批喜欢阳光的画家,用的色彩就是这样;最好的例子是卢本斯。倘若他在卢浮美术馆的作品经过重修以后不失本来面目; 那末我们可以肯定他不怕刺激人的眼睛;至少他的色彩没有威尼斯派那种温厚美满的和谐;他把最抵触的极端放在一起;雪白的肉,血红的布帛,光彩夺目的绸缎,每个色调都强烈到极点,而且不象威尼斯派用琥珀色的调子加以联络;中和,包裹,使对比不至于发生冲突,效果不至于生硬。——有时却完全相反,光线黯澹,或者几乎没有光线:这是最常见的画面,尤其在荷兰。物体勉强在阴影中浮现,几乎同周围的环境分辨不出:傍晚的酒库,灯下的房间,窗间溜进一道将尽的日光,东西都隐没下去,在普遍的黑暗中成为要浓厚的黑点。眼睛只能尽力辨别阴暗的层次,与黑暗交错的模糊的日色,留在家具上发亮部分的残余的光线,或是青耀耀的镜子上的反光,或是一块绣件,或是一颗珠子,或是嵌在项链上的金片。画家对这些细腻的景色非常敏感,他在阴暗到明亮的整套色调中自然不会把极端放在一起,而只采用低沉的调子;整幅画面,除了一个地方之外,都是黑沉沉的;他的音乐从头至尾是低声细语,只有偶尔响亮一下。他所发见的是一种新的和谐,阴暗之间的和谐,浓谈之间的和谐,表达内心的和谐,韵味无穷,沁人心脾的和谐。他常用酒糟色,不干不净的黄色,乌七八糟的灰色,模糊一片的黑色,黑色中间东一处西一处显出一块鲜明的颜色;这种涂抹的结果竟然能直扣我们的心弦。绘画史上最后一次重要的发明就在于这一点,绘画最能迎合现代人心灵的也在于这一点,伦勃朗在荷兰的天色中领会到的也是这一种色彩。
种子,植物,花朵,你们都看到了。天性与拉丁族截然相反的一个种族,在拉丁族的后面,也在拉丁族的旁边,在世界上取得他的地位。这个种族包括许多民族,但只有一个民族,靠着上地与特殊的气候,发展成一种特殊的性格,使他天生的擅长艺术,而且擅长某一种艺术,绘画在那个民族中诞生,存活,发育完全;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创立绘画的民族性,使这一派的绘画有它的题材,有它的典型,有它的色彩。以上叙述的长期的准备工作,深刻的原因; 一般的形势,就是培养树液,支配植物,直到开花结果的因素。现在只要揭出历史情况,考察历史的过程与变化,来说明这一派艺术的过程与变化。
第二章 历史时期

尼德兰绘画有四个面目分明的时期,每个时期相当于一个面目分明的历史时期,两者完全符合。艺术必然表现生活,这儿也不例外;画家的才能与嗜好,和群众的生活习惯与思想感情同时变化,并且朝同一方向变化。地质发生一次深刻的突变,必然有新的动植物出现,社会和时代精神发生一次大变化,也必然有新的理想形象出现。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美术馆等于博物馆,用想象力创作出来的东西,正如有生命的形体一样是环境的产物。也是环境的标识。
尼德兰艺术的第一个时期大概有一世纪半,从于倍·梵·埃克起到刚丹·玛赛斯为止。原因在于社会的复兴,就是说那时期的财富与民智都有极大的发展。象意大利一样,许多城市很早兴旺,而且差不多是自由的。我曾经告诉你们,十三世纪时法兰德斯已经废除农奴制度,为了制盐,“为了开垦沼泽地”而组织的行会,一直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从第七和第九世纪起,布鲁日,盎凡尔斯,根特,都是“商埠”或是享有特权的市场,为南北货物的集散地;商业繁盛,居民由此出海捕鲸。有钱的人备足了武器粮食,在团结与行动中训练出远见与创业的才具,比散处乡村的穷苦的农奴更能够自卫。他们的大城市人口密集,街道狭窄,田野饱和水分,河道纵横,都不是诸侯们的马队驰骋的地方。所以封建制度的网在全欧洲收得那么紧,压得那么重,对法兰德斯却不能不略为放松。当地的伯爵徒然有他的封建主——法国的国王——帮助,徒然用他全部勃艮第的骑兵进攻;法兰德斯的城邦尽管在蒙当一比埃尔,卡塞尔,罗斯贝克,奥堆,迎佛尔,布鲁斯丹,列日,打了许多败仗,仍旧能重整旗鼓,一次又一次的反抗,直到在奥地利王室统治之下还保存最重要的一部分自由。十四世纪是法兰德斯英勇抵抗与壮烈牺牲的时期。有一般啤酒商,有阿泰未尔德一流的人,既是演说家,又是独裁者,又是军事领袖,结果都战死疆场或者被人暗杀;国内战争与国外战争混在一处:城邦之间,行业之间,个人之间,厮杀不已;根特一年之内有一千四百件命案;充沛的精力经过多多少少的灾难也不曾消耗完,仍旧在各方面兴风作浪。他们在战争中一次死到两万人,成批的牺牲在敌人枪下,决不后退一步。根特的居民对腓利普·阿泰未尔德手下的五千义勇军说:“你们不打胜仗,不要希望回来;只要听到你们死了或是打败的消息,我们就放火烧城,跟它同归于尽。”一三八四年,四大行业的境内,俘虏都不愿意投降,说他们死后尸骨会站起来向法国人报仇。五十年后,根特城中的居民起义,四周的农民“宁死不愿讨饶,说他们是为了正义而死,象殉道者一样。”在这些骚动的蚁穴中,食物充足,单独行动成了习惯,所以勇气勃勃,敢于冒险,兴风作浪,甚至强凶霸道,让那股巨大和粗暴的力漫无节制的到处发泄。当地的纺织工人代表一批新兴的人,而有了这样的人,不久就会有艺术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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