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快与慢》第81章


售”健康的最重要因素。如果你在某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了疾病的症状并将在不久后死去,你就会觉得去当志愿者比起没买疫苗更会令你后悔。因为你本可以拒绝“出售”自己的健康的,甚至是能在完全不考虑可以得多少钱的情况下拒绝。你本来可以坚持自己的默认选择,什么都不做。现在,这种与事实相反的情况会让你的余生都不得安宁。
前面提到过的关于家长对有潜在危险的杀虫剂的反应也存在着是否愿意冒险的问题。受试者需回想自己正在使用的某种杀虫剂,且这10000瓶杀虫剂里有15瓶可能造成误吸和儿童中毒。另外,还有一种稍便宜的杀虫剂,但其导致中毒的风险也有所增加:10000瓶中有16瓶可使人中毒。实验者问家长,第二种杀虫剂(更不安全)要比第一种便宜多少时,他们才会去买?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试者回应,无论这种新的杀虫剂定价多少,他们都不会买。他们显然反对拿自己孩子的健康做交易。若第二种杀虫剂与第一种的价格差额足够大的话,也有少数人是愿意买的,但愿意接受较小的折扣而买第二种杀虫剂的少数人会要求得到一笔钱,这笔钱比他们愿意为提高产品安全而支付的钱更多。
任何人都明白也理解,为什么家长不愿为了钱而让孩子承担风险,哪怕只是增加一点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态度对于我们想保护的人的安全来说,是不合逻辑且有潜在危害的。即使是最慈爱的父母,他们用来保护自己孩子的时间和金钱也是有限的(保护孩子安全的心理账户预算有限),因此,使这些资源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似乎很合理。通过买稍差的杀虫剂可以节约一小笔钱,但会增加孩子中毒的风险。然而,节约的这笔钱却可以更好地用在消除其他威胁孩子健康的事情上,例如买一个更为安全的儿童汽车座椅或是插座罩。禁忌权衡反对任何增加风险的可能,但这并不是利用健康预算的有效方法。事实上,相较于想要保障孩子安全的愿望,这种抗拒可能更多的是出于害怕自己会后悔。任何在考虑后接受了这种交易的家长都会假设,想到杀虫剂带来危害时他们后悔和羞愧的画面。
人们极度厌恶为得到其他好处而以增加风险为代价的交易,监管风险的法律与规章充分体现了人们的这种厌恶。这种趋势在欧洲特别强劲。在欧洲,防止一切可能造成危害行为的预警原则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学说。在监管的体制下,预警原则将安全检测的全部目标都放在了可能会做出对他人和环境有害行为的人的身上。多个国际组织都已说明,潜在危害的科学证据的缺失并不是承担风险的充分理由。正如法学家卡斯·桑斯坦指出的那样,预警原则代价高,而且对它作严格解读的话,它是经不起考验的。他提到了一连串无法通过预警原则考验的创新发明,包括“飞机、空调、抗生素、汽车、氯气处理、麻疹疫苗、心脏手术、收音机、电冰箱、天花疫苗以及X射线”。强势的预警原则明显是站不住脚的,但加强的风险规避却根植于我们强烈且普遍的道德直觉中,它源于系统1。强烈的风险规避意识与有效的风险管理形成的两难问题,还没有一个简单而又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
我们花了很多时间预测,并尝试去回避由我们自身造成的情感创伤。我们该怎样对待那些难以捉摸的结果,以及当我们记录自己生活时的那些自我惩罚(或偶尔的奖励)?经济人不应有这些情绪,而这些情绪对于人类来说却代价沉重。这些情绪会导致人们做出损害个人财富、政策力度以及社会福利的行为。后悔情绪与道德责任是真实存在的,没有后悔情绪和道德责任的经济人也许与这样的行为并无关联。
因为害怕将来后悔而影响了你的选择,这样合理吗?对后悔的预感就像对自己快要昏厥的预感一样,是生活中的事实,并且需要在发现以后作出调整。如果你是位富有又谨慎的投资者,你也许可以支付某个昂贵的投资组合,这个组合即使不能够使你的财富收益达到最大,也可将你可能会感到的后悔程度降至最轻。
你还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以防止将来后悔。也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做到对可能会后悔的事心中有数。如果你能够在情况变糟糕时,先仔细考虑自己是否会后悔再作决定,那么你将来的遗憾也就可能会更少一些。你应该也知道,后悔总是伴随着后见之明的偏见而来,所以,任何你能做的、防止后见之明的措施都有可能是有益的。我个人躲避后见之明的方法是:在做有长远影响的决策之时,不要太过周密,但也不要完全凭偶然行事。如果你考虑到了一点点,你可能在事后说,“我本可以作出更好的选择”,这种后见之明就更会令你很不甘心。
丹尼尔·吉尔伯特与他的同事们说,人们预见的后悔感觉往往会比实际体验的程度深,因为他们会低估自己的心理防御能力,即“心理免疫系统”。对此,吉尔伯特和他同事们的建议是,不应该过于关注自己是否会后悔,即使你有些后悔,其令你痛心的程度也绝对会比你想象中的程度轻。
示例:心理账户
“他对现金支付和信用卡支付有不同的心理账户。我不断地提醒他,钱就是钱,并没有多大区别。”
“他一直保留着那只股票,只是因为不想在关闭心理账户时处于损失状态。这就是处置效应。”
“我们在那家餐馆里发现了一道极其美味的菜,因为害怕会后悔,所以我们就不愿意再尝试别的菜了。”
“售货员给我看了最贵的儿童汽车座椅,还说它是最安全的,我就不敢买比较便宜的了。这似乎是禁忌权衡在作祟。”
第33章 评估结果的逆转
假设,某人走进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里面恰巧发生了抢劫案,他不幸中弹。你认定他是因中弹而导致右臂残疾。你的任务就是给这起抢劫案中的受害者设定赔偿金额。
此人住所附近有两家商店,其中一家是这个人常去的。请思考以下两种情况:抢劫案发生在此人常去的那家商店。此人常去的那家商店的店主要去参加一个葬礼,商店不营业,这个人就去了另一家商店,而就在那家商店里,他中弹了。
此人中弹的那家商店是否会对此人的赔偿有影响?
你会通过联合评估对此作出判断,即将两种情况同时考虑在内并进行对比。你可以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如果你认为第二种情况会得到更高的赔偿,你就会给这种情况分配更高的美元价值。
大家都会认同这个答案,即在这两种情况下,赔偿金应该相同。赔偿针对的应该是受害者受到的重创伤害,而抢劫案发生的地点对赔偿会有何影响呢?对这两种情况的联合评估会使你对赔偿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产生同情。对于大多数情况来说,地点不是相关情况中的一个。在其他需要鲜明对比的情况中,思考较慢,且系统2也参与其中。
这两种情况最初是由心理学家戴尔·米勒(Dale Miller)和凯茜·麦克法兰(Cathy McFarland)设计的,他们将这两种情况展示给不同的人看,并请他们作出评估。在他们这一跨学科的实验中,每位受试者都只看到了一种情况,并用金钱来衡量这个人的受害程度。他们发现(你肯定也猜到了)如果受害者受伤的商店是他不常去的那家而不是他常去的那家,他得到的赔偿会更多。人们自然会想“要是他去的是常去的那家店就……”正是这种想法引起了心酸这种与事实相反的感觉。系统1的替代和强度匹配机制将用金钱来表达对某件事的情感反应强度,使得金钱价值有了很大的不同。
两项实验对比鲜明。几乎所有将两种情况放到一起来看(受试者包括在内)的人都同样认为悲痛不是合理的想法这一原则。不幸的是,只有在将两种情况放到一起看时,才能得出这个原则,而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情况不可能同时发生。我们通常用受试者组间模式体验生活,在这种模式中,可能会改变你的想法且有鲜明对比的方案并不存在,当然了眼见即为事实。因此,你的道德观不一定能支配你的情感反应,并且从内心角度看,在不同情况下大脑中生成的道德直觉都不是一致的。
抢劫案中单一评估和联合评估的不一致属于判断和抉择中的逆转。偏好逆转(preference reversals)是在19世纪70年代被首次提出来的,此后几年,其他方面的逆转也相继被提出来。
开启经济学与心理学的跨界交流
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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