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挣扎》第41章


在其他型态的心理症中。这种“控制”所表现的方式具有选择性。于是某些情感会安然地逃脱,甚至于被激励起来,譬如,具有强烈自谦倾向的人,便易于夸大爱情或悲惨的情感,此处的抑制作用最初可根植于敌对的情感内:嫌疑、愤怒、卑视与报复。
当然情感也会由许多其他因素(如脱离自我、形势险恶的自负、自我挫折),而被加以夸张或压抑住了。然而在较无法自制的情况下,“惊醒的控制系统”却会超乎这些因素而起作用,在很多情况下会表现出恐怖的反应──例如恐惧熟睡、恐惧麻醉、恐惧酒醉、恐惧躺在睡椅上自由联想、以及恐惧在下坡滑雪。贯穿着控制系统的那些情感,不管是怜悯的、恐惧的或凶猛的,都会引起惊慌;此种惊慌可能是因为个人恐惧与推却这些情感所引起的,因为这些情感使得心理症的人格结构中某些特有的成分濒于险境,然而也可能只因他了解了他的控制系统并未发生作用才会变得惊慌不已,如果对这情形加以分析,则恐慌自会消失,同时,特殊的情感以及病人对此种情感的态度也就会变得易于分析。
此地所要讨论的最后一项的普遍方法,就是心理症患者相信心智至上。情感──因为难以驾驭──就如该被管制的嫌疑犯一般,而心智──想像与理性──则伸展得有如神话中来自瓶内的神怪一般。于是确确实实地产生了另一种二元论,它不再是心智与情感,而是心智对情感;不是心智与肉体,而是心智对肉体;不再是心智与自我,而是心智对自我。然而,形如其他的碎裂作用一样,这也是用以解除紧张,用以隐藏冲突,用以建立“统一”外表的方法。达成此种目的方法有三种。
心智可变为自我的旁观者,就如Zuzuki所说的:“智力毕竟是旁观者,即使它有某些作为,好坏它都是个受吩咐的雇佣。”在心理症患者中,心智决不是个友善的或体贴的旁观者,它多少有些偏私,有些虐待狂,但它永远是超然孤立的──仿佛在注视着一位偶而与他凑合在一块的陌生人,有时这种对自我的观察显得相当的机械性,且相当肤浅。病人会稍微给予一些有关事件、活动与症状的正确报告,但其增减却未触及这些事件对他所代表的意义,或者他对这些事件的个人反应意义。在分析中,他也可能对于自己的精神过程感到相当有趣,但这种兴趣只是对表示他喜悦地观察到隐藏在些种情况之后的狡黠与狡黠技巧,形同一位昆虫学家会被一种昆虫的生理作用所迷惑一样。同样地,分析者亦会感到欣悦,而将病人的这种切望,误以为是病人真正对自己感到兴趣。而且不消多久,他就会发觉病人对他那一些有关病人生活的发现所具有的意义毫无兴趣。
这种超然孤立的兴趣,也可能是公然的吹毛求疵、兴高采烈或具虐待狂。在这些情况下,它通常会以主动的及被动的方式而被外移,他可能仿若不理他自己,而万分机敏地以同样超然、无关的方式去观察别人或别人的问题。或者他将会觉得,已置身在别人的憎恨及高兴的观察之下──一种在妄想狂情况下所产生的感觉,但这并非只限于妄想症才会发生。
不论做个自己的旁观者之性质为何,他已不再参与内心的奋斗与挣扎,他已将自己由内心的问题中移除出来。于是“他”变成“观察的心智”,因此他遂具有了统一感;他的头脑变成他所能觉得唯一活着的部分。心智也像是个协调者,我们对他的作用已很熟悉。我们已经了解想像的作用:创造理想化的影像,使自负不停地努力以遮掩此一影像,将需求转变为美德,将潜能转变为事实。同样的,理性在合理化的过程中会加强并顺服于自负:于是任何事情变得或被觉得是合理的、似真的、正当的──这就象心理症患者所依赖的潜意识前提,其所表现的结果一样。
协调作用亦可用以消除任何自疑,格外需要时,则整个构造便愈不稳固。于是有所谓(引用一位病人的话)“盲信的逻辑”,这种逻辑通常伴随着对“绝无谬误”之坚决信仰而生。我的逻辑占优势,因为它是唯一的逻辑……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就是白痴,在与他人相处中,此种态度表现出一种傲慢的“自以为是”的态度。关于内心的问题,此种表现摒弃了建设性的研究,但同时也藉着建立毫无结果的确实性,而减轻了紧张的程度,就如同在其他心理症的关系中此亦为真确一样,相反的极端──广泛自疑──会导致使紧张平静的同一结果。要是每一件事看来都不像是真的,那为什么会有烦恼呢?在很多病人中,这种怀疑论可被隐藏起来;表面上他们似乎很诚心地接受每一件事物,但事实上却将其原封不动地抛在一旁,因此他们自己的发现与分析者的暗示就会消失在不可靠的事物中。
最后,心智乃是个具有魔力的统治者,就如同上帝之万能一般。虽然对内在问题的认识不再是导致“变化”的步骤,但此种“认识”本身即是代表了“变化”,如果病人这么认为而不自知的话,那他们往往会因为任何障碍并未消失而感到困惑,因为病人对于障碍的动力变化过于了解。分析者也许会指出,一定还有许多他们不知道的重要因素(这的确是真的),但是即使病人了解了其他相关因素,事实上,情况仍会是一无所变。于是,病人会感到迷惑与沮丧。因此他们一定会无止境的探求,以便更“进一步认识”自己,这种作法本质上虽有其价值,但只要病人仍坚持不必去做实际行为的改变,“认识”之光应该能消除他生活中的每一疑云时,则此种“认识自己”的探求必定是徒劳无功的。
他愈用纯智力去处理他的生活,则愈无法承认存在于他自足的潜意识因素,如果这些因素无可避免地干扰他,则将引起不成比例的恐惧,或者这些因素就会被加以否定或被说服,这对于初次发觉本身存有心理症冲突的病人而言,尤其是重要。他在片刻间便会了解到,即使靠理性或想像力的力量,他也无法使矛盾变为和谐,他感到自己掉进了陷阱因而恐惧,于是他会鼓起一切精神力量以避免面对冲突,他如何能规避它呢?他如何能躲过它呢?他可能从陷阱的哪个漏洞逃出来呢?单纯与奸诈并不会在此共存──喔,那他能不在某些情况下表现得单纯,而在其他情况下表现得奸诈吗?或者,要是他被驱策去报复且以此自傲,而追求平静生活的观念也支配了他,则他会变得被追求沉著的报复、平静地过活以及希望能消减阻挠他自负的冒犯者──若他能排除荆棘似的……等这些意念所迷惑,此种“逃避”的需求等于是他真正所酷爱之物。一切被用以使冲突明显减除之良善作为,于是变得毫无效用,但内心的“安宁”却因此得以重建。
所有这些方法都以不同的方式减除了内心的紧张,我们可统称他们为“为求解决紧张之企图”,因为在他们当中统合力都在发生作用着。譬如,藉着“分隔化”,个人将冲突的倾向解离,因此不再觉得冲突就是冲突。要是一个人觉得他自己是自己的旁观者,则他会因此而建立起统一感,然而我们却不可能藉着“说他是他自己的旁观者”而满意地去描述一个人,那需依据他注视他自己时所得到的观察,以及他观察自己时的心境而定。同理,“外移作用”的过程也只关系着心理症结构的某一部分而已,尽管我们知道他把什么加以外移了或如何将其外移。换言之,所有这些方法只是部分的解决方法而已。我比较喜欢提到心理症的解决法,主要是因为他们具有第一章中我所提到过的特性,这些解决法也代表了整个心理症人格的发展形态与方向,它们还可决定心理症患者必需获得那一类的满足,该逃避那些因素,同时,也可因此而看出患者的价值层系以及他们的人际关系。它们也决定了患者大概使用了那种统合方法;简言之,它们乃是生活的方法。
第八章 夸张型的解决法──征服一切
当个人产生了基本焦虑,面对着基本冲突时,他可能采取攻击、逃避或亲近的行为以解决冲突、缓和焦虑。采取攻击步骤者深具征服、取胜、报复及凌驾他人之野心,此种解决心理症冲突的方法谓之为夸张型的解决法。
在一切心理症的发展中,脱离自我乃是核心问题;在那些发展中,我们可发现到荣誉的探求、应该、要求、自恨以及各种用以消除紧张的方法。但是我们仍未描述过,这些因素究竟如何在个别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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