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辞典》第133章


① 奥兰治的威廉(Guillaume d’rarlge),即英王威廉三世(WilliamⅢ,1672—702),生于海牙,原为奥
兰冶公爵,是英王詹姆士女儿玛丽的丈夫,任荷兰执政,1871 年英人迎他与玛丽入英,立为国王与女王,
——译者
兄一道去了。我们一下旅店,就遇到一个年轻人,他很沮丧。我问他有什么
不痛快的事。他回答说因为有一个哥哥。我便对他说:“有个哥哥又有什么
大不了的祸害呢?我这位弟兄就是我哥哥,可是我们一道生活得很好哇。”
他便对我说啦:“唉!先生,这里法律规定一切归长子所有,什么也不给做
弟弟的留一点。”我对他说:“您有理由生气;在我们哪里,我们平分一切。
可是有时候,兄弟们并不因而更和睦。”
这些小故事叫我对于法律很思考了一番,而我看到这些法律也跟我们的
服装一个样,在君士但丁堡,我必须穿件土耳其长袍,在巴黎却得穿一件齐
膝盖的紧身外衣。
我说,倘若人类一切法律都是约定俗成的东西,那么只有认真搞好契约
了。印度德里和亚格拉的市民说他们同帖木儿订了个很吃亏的契约,伦敦市
民却为与奥兰治的威廉①订了一个有所受益的契约而废幸。有一天一位伦敦公
民对我说:“法律是由需要造成的,权力使人遵守法律。”我便问他:“权
力是否有时候也产生法律, 而私生子和征服着威廉②有没有来经和他们约法
三章就给他们下令。”他说:“是呀,我们那个时候简直成了牛,威廉给我
们戴上了牛轭,用刺牛棒赶着我们走。后来我们变成了人,但是牛犄角依然
长在头顶上,谁要是叫我们为仙不是为我们自己耕地,我们就用犄角顶他。”

我有了这许多想怯,便乐于以为有一种自然法,不以人类一切约定俗成
的习惯为转移:我的劳动果实应该归我所有;我应该尊重我的父母;我对他
人的生活无权过问,他人也无权过问我的生活;以及诸如此类的情形。但是
我每一想到从基大老玛直到匈牙利骑兵上校门采尔①,这些人衣袋里揣着特许
证堂堂正正地杀人越货,心中便很悲伤。
有人对我说在盗贼之中也有法规,而战争据说也有战争法。我便问这些
战争法是什么,人家便对我说:“就是把一个在没有大炮的不利岗位上抵抗
一支王军的英勇军官处以绞刑;就是如果别人绞死我们一个战俘,我们也绞
死他们一个战俘;就是把那些没有遵照邻国和蔼可亲的君主的命令在指定日
期交出他们的衣食来的村子置于火和血里。”我便说:“好,这就是法律精
神喽。”
人家给我说明情形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有些贤明的法律,根据这些法律,
把一个用一点儿外国盐喂了他的羊的收人处以九年徒刑;我的邻居,由于在
自己林子里砍伐了自己有的两棵橡树,输了官司破了产,因为他没遵照他未
能知道的一种手续办事,从而他的老婆穷困而死,他的儿子过着一种更为不
幸的生活。我承认这些法律都是公正的,虽说执行起来有点儿严厉;但是我
对于那些许可十万人堂堂正正地去杀死邻国十万人的法律很不满意。我觉得
① 即英王成廉一世(WilliamI,1027—087),原为诺曼底公爵,1066 年借口英王爱德华曾许以继承王位,
率军渡海,战败英王哈罗德征服英国,在伦敦加冕称王。——译者
② 人们不会否认这一切话具有一种伟大革命气息。——乔冶?阿弗内尔
③ 基大老玛(Chodorlahomor)是以拦人(Elamites)国王,与亚伯拉罕同一时代;门采尔(Mcntzel)在1741
年战争中支持奥地利派的领袖,于1742 年2 月13 日使慕尼黑城投降。——1764 年袖珍版 基大老玛,圣
经人物,见《创世记》第14 章。——译者
① 请参阅《自然法》的诗篇,阿弗内尔先生宿出伏尔奉这些愿望大部分都见之于1789 年第三等级请愿书里,
不无理由。——Flammarion 袖珍版
大多数人都从自然获得相当多的常识来制订法律,但是大家却都缺少足够的
正义来制订好的法律。
请从世界一端到另一端把那些朴实而宁静的庄稼汉集合起来:他们不难
同意应该允许把余粮出售给邻居,而相反伪法律是不近人情的荒谬的;他们
会同意代表食物的货币不应该比地里的出产更会变质;同意家里的父亲应该
是一家之主;同意宗教应该把人聚集起来使他们团结一致而不是把他们培养
成狂热分子和迫害人民的人;劳动人民不应该节省他们劳动果实来搞迷信,
来过游手好闲的生活:这些庄稼汉可以在一小时内制可出三十条有益于人类
的法律来。
可是帖木儿来了,征服了印度。于是您就只见有一些专横的法律:一条
法律压榨一个省分来使帖木儿的一位税吏发财致富;另一条法律把说了非穆
斯林的侍卫长老板娘坏话的事定成亵渎君王罪;第三条规定可以抢走种田人
的一半收获,还要争夺余下的那一半;最后还有一些法律允许一个鞑靼执达
吏来抓走你摇篮里的婴儿,把身体结实的养成士兵,让身体脆弱的做宦宫,
叫孩子的父母无依无靠,无人安慰。
那么做帖木儿的一条家犬或当他的庶民那一样好呢?显然是他的家犬的
地位要好得多了。
LOIS CIVILESBTECCLESIASTIQUES 民法与教会法
有人在一位法学家的文件里发现这些笔记,或许值得研究一下。
笔记写道:
任何教会法朱经政府明文认可,便没有效力。雅典和罗马便是通过这种
办法,才始终未发生过宗教争论。
这类争论本是野蛮民族或变成野蛮的民族的禀性。
只有法官可以允许或禁止人们在节日劳动。因为教士无权禁止人们耕种
自己的田地。
关于婚姻一切事宜,全属法官的权限,教士职责只限于降福婚礼。
有息借贷纯属民法处理的问题,因为只有民法主管商业。
一切圣职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服从政府,因为他们都是一国的国民。
国民把一块田地头一年的产品所得付给一位本国教士,绝不会有人愚蠢
无耻去把这笔收入支付给一位外国教士。
任何教士绝不能借口一个国民是渔民便剥夺他的特权,因为一位渔民教
士应该为渔民祈祷,却不能断他们的案。
官员、农夫、教士都同样要负担国家的开支,因为他们全都同样是国家
的人。
应该只有一种度量衡、一种习惯法。
对于罪犯处的刑罚必须是有益的。绞死一个人毫无益处,而被处以公共
劳役的人对于国家还有点用处,而且也是一个活教训。
一切法律条文都应当明白易懂、一致和明确。对于这些法律条文加以解
释总是会歪曲它们的。
绝不可有下流无耻的缺点。
只应按比例课税。
法律绝不与习俗相矛盾,因为,习俗若是好,法律也就毫无用处了。①
① 大加图(Caton I’llcien 即MarcusPorclusCatoMajof,前234—49)古罗马政治家和作家,历任执政官监
察官等职,在监察官职内曾力图制止那种已经开始腐蚀罗马的奢侈风气。拉丁散文文学的创始人。——译

LUXE 奢侈,豪华
第一节
在一个人人都赤足走路的国度里,第一个为自己做了一双鞋的人是否有
奢侈之处呢?他岂不是一个见识出众又异常心灵手巧的人吗?
第一个有了衬衣的人,岂不也是这样识多见广颖慧非凡吗?我以为最初
那个懂得浆洗和熨平衬衣的人,的确是个本领高明的天才,是能够治国安民
的人。
然而不习惯穿白净衬衫的人却把这个人看成是个缺乏男子刚强气派败坏
风俗的阔佬。
大加图②对罗马人说,要谨防豪华奢侈,你们征服了法泽河③省,却绝不
可吃雉鸡;你们征服了产棉地,可是要睡在硬板床上;你们手持武器劫夺了
二十个国家的金银珠宝,但是切勿愚蠢到使用这些东西。夺取一切之后,却
要两袖清凤。江洋大盗应该是德高而自由的人。
吕居吕斯①答复他说:朋友,你还不如盼望克拉苏、宠培、凯撒和我,我
们这些人都在奢侈上多花些钱更好。大盗们必然为瓜分掠夺物而相互厮杀。
罗马应该被征服。但是如若我们能像你一样珍惜我们的金钱,就比我们任意
挥霍更能早日由我们当中一个人征服它。你要盼望着宠培和凯撒都穷得无力
供养军队吧。
不久以前,有一个挪威人责怪一个荷兰人追求奢侈。他说,在那个好年
头,有个批发商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到印度去,行前他在厨房里留下了一
块薰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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