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思想史》第9章


濉5谌绻鋈死媸谴戳⒎傻母荩敲矗鋈死嬉彩欠臃傻奈ㄒ欢挥纱说贸龅慕崧凼牵臃傻奶跫幌抻诜煞细鋈死妗5秸卟幌喾系那榭霰囟ㄊ怯械模蛭绻傻拇瓷杌诟髯缘睦妫砸恍┤擞欣姆桑粤硪恍┤嗽蚩赡苡泻Α7臃晌幢厥谷说靡妫郎系纳贫褚蚬3J堑叩沟模迫说貌坏胶帽ǎ袢巳椿裾S龅秸饫喾捎肜妫逵胄腋2幌嗯浜系那榭觯颐怯Ω靡谰莺沃衷蜃骱沃盅≡瘢?br />
(3)智者在这里提出了一个真正的社会学问题:行动的个人与社会秩序的关系。法律的要求并不总是与个人的要求
①柏拉图:《理想国》中译本,第18页。
②同上,第46页。
…… 41
43西方社会思想史
相一致,勿宁说经常是相悖的。既然已把独立的个人宣布为“万物的尺度”
,坚持每个人都有追求自身利益的同等权利,而法律又被认为常常出自狭隘的利益,那么,普遍有效的准则如何可能?社会团结如何可能?
对于第一个问题,智者提出自然法概念。自然法高于人为的法律,是一种不分民族、国家、时代,对任何人都有效的法律。后期智者安提丰(Antiphon)在其《论真理》的残篇中有一段对比自然法与正义概念的名言:常人眼中的正义不超出,或确切地说没有人认为其超出公民所在的城邦的法律范围。法律产生于契约,而非产生于自然,而自然法则具有必然而本源的性质。

自然法与人为法的对立是希腊启蒙时期最有代表性的概念结构,其要点是:第一,自然法具有本源性,而人为法只有派生意义;第二,自然法具有普遍必然的有效性,而人在历史过程中创造的东西只具历史的价值,只在那单一的情况下有价值;第三,自然法无欠无缺,具有价值估计的规范意义或标准意义,而社会的礼法总是有欠缺的,故必须依据自然法评判既成的法制规章,规范不合自然的礼法并使之有所改善。
那么,被智者如此铺张扬厉的“自然”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涉及如何解决上面提出的“社会团结如何可能”的问题,智者学派内对此并无统一的观点。普罗塔哥拉把神分配给一切人的同量的尊敬与正义视为“自然”
,“作为治理城邦
①转引自萨基《社会学思想史》,第5页。
…… 42
第二章 古希腊罗马时期社会思想53
的原则,作为友谊与和好的纽带“。
他是在人的原始道德感中找到了实践生活的这个自然,以解决在一个原子主义的世界中的社会团结问题。
普氏用神话的语言讲述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道理,但这如何与其感觉主义、主观主义及相对主义求得一致?
威柏尔说,智者“只有个人、特殊、个性,原子就是一切,没有国家、社会与普遍东西的余地。”
①普氏一旦想从普遍性方面解决社会秩序问题,势必与其原子主义的立场相冲突。
年轻一代智者的自然主义则较为一贯,他们径直把人的自然人性、个人的天性、冲动的素质宣布为自然律。从这一观点发展出两种不同的社会哲学。一种发展为对现实进行批评,直至对社会政治生活进行彻底的改造。
从自然的观点看,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只在于制度,是人为的法律使然。自然要求人人平等,因人人皆为圆颅方趾,人类种族没有贵贱之分,种族歧视及奴隶制均违反自然人性。阿尔基达马(Alcidamas)断言:“大神令人类全部自由,自然从来不曾强迫谁当奴隶。”
②法利亚(Phaleas)要求所有公民享有同量财产和同等教育。甚至男女政治上平等的思想也已经出现。对上述作者来说,主要的问题不是现存的秩序如何可能,而是根据自然,现存的秩序是否合理,合乎自然的秩序是怎样的。
另一种走向极端的感觉主义、唯我论和道德虚无主义。色拉西马库斯鼓吹聪明人不应让自己被法律引向歧途,他只应随
①转引自叶秀山:《前苏格拉底哲学研究》,第313页。
②转引自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译本,第11页,注释[1]
…… 43
63西方社会思想史
自己本性的冲动而行动。不依人为的法律而行动,而依更高的自然律而行动,这是正确的行为。弱者可能自愿受法律的约束,但他不过是一个蠢人而已,他这样作只会受他人利用。
①卡里克利斯断言,自然证明,在所有生物中,强者应该统治弱者,但法律是由弱者和多数人制定的,因为弱者总是占多数。
法律试图使人们平等,然而事实上人们根本不平等。
因此,强者不应约束自己的欲望,他应蔑视民众的惯例,抛弃非自然的法律的限制,这样,他实际上是在依自然法则行事。对这一派的智者来说,“遵照人为的法律,为人不义是耻辱;遵照自然的命令,遭受不义才是耻辱。”
②在这样一个强权即公理的世界中,社会团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一派坚持个人一极求取随心所欲的发展,这样非但不能调适行动的个人与社会秩序,市民的权利与城邦的需要这一对对矛盾,反而加剧了意见的对峙与混乱,导致公民团体的分裂,使自己成了肆无忌惮的、破坏公共生活秩序的不良倾向的喉舌。
苏格拉底在社会思想史上是一过渡性人物,介于智者和柏拉图之间。他的社会思考乃是作为智者学派的一个自觉的对立面提出的,并通过柏拉图的影响获得其重要性的。他同意智者学派的观点:沿袭旧俗的时代已经过去,个人的独立判断须代替权威。但在智者所标榜的感觉、意志和欲望中根本找不到对事物、对人及其行为的评价的客观标准。智者萦回于各人的“意见”
,最终证明不是囿于一己的偏见,就是陷
①参阅柏拉图:《理想国》,第27页。
②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上卷,第108页。
…… 44
第二章 古希腊罗马时期社会思想73
于各种私见的混战。就感觉而言,人同样是自然必然性的奴隶,是一个被动体,而非一个主体。苏格拉底证明:正是通过个人取得独立思考的过程,通过解放个人的感情,事情才变得清楚了,在各个领域中人的才能在于他的知识。这是因为,首先,知识不是“意见”
,而是对事物本质的一种公共的和客观的认识,知识使我们摆脱了私见的束缚,成为真正能行独立判断的主体,因此,人的本质及主体性在于理性(知识)而非感性(意见)
;其次,知识给我们带来效用和成功,在各行各业中,最成功、最有用的人乃是那些彻底熟悉业务并懂得其工作对象的人;因此,知识是使我们获得幸福或福利的东西;再次,知识不只具有认知的和功利的意义,还具有道德的和社会的意义。良善的行为基于对善的知识,人一旦有了这种知识,就会乐于行善而不会作恶。例如,公正和勇敢的美德就是知道在特定环境中如何行动,“知道如何行动”就是知道在那种情况下那样做是“最好的”
,故可以说美德乃是对善的知识,作恶是由于无知;此外,作为一个社会的成员,公民的美德在于学有所成,尽其本分而贡献于社会,正如上面所说,只有知识能使一个人成为有用的人,从而是有美德的人。一个蹩脚的匠人,一个屡战屡败的将军不能尽其本分,故亦无工匠或军人的美德,甚至不能称其为工匠或军人;而一个不能各献其能、各尽本职的社会必定是无法存在下去的。最后,正因为道德是知识,为恶是出于无知,致德之途就在于致知,要在“认识你自己”
,而“未经思考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
;这样,对人进行道德教育不仅可能而且必需,通过教育可使人知道什么是善,从而引导他到良善的道
…… 45
83西方社会思想史
路上来。
在政治生活中,知识也是最可信赖的。这一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苏格拉底所取的反对民主制的立场。他认为管理政府这个最难、最富有责任心的技术应该只由具有最充分的洞见的人来承担,因此,他坚决反对用抽签或民选的方法来确定政府官员,他主张贤能在位,实行知识分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