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2章


户的管署称万户府,有兵七千以上的为上万户府,五千人以上的为中万户府,三千以上的为下方户府。各路万户府设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千户均受万户府管辖。
万石
汉官秩的最高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谷。”万石以下各级为:*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三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三百石、百石、斗食、*佐史。佐史最下,月傣八斛。凡傣禄均一半发谷,一半发钱。又南朝梁武帝天监初定九品令,注一品秩为万石。
卫候直指都挥使司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以控鹤一百三十五人属徽政院府正司,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三十年,改属家令司,掌太子饮食供帐仓库。三十一年,增控鹤六十五人,立卫候司统领之,兼掌东宫仪从、金银器物,置卫候、副卫候及仪从库百户。武宗大德十一年(1307),又增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升都指挥使司。英宗至治年间(1321-1323),以控鹤六百三十人归中宫位下。泰定帝泰定四年(1327),复立都指挥使司。有达鲁花赤、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知事等官。所辖有六百户所及仪从库。
卫将军
官名。汉文帝以宋昌为卫将军。汉制,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车骑将军、卫将军位次上卿。魏、晋、南北朝均以骠骑、车骑、卫三将军列其他各号将军之前。隋无。
卫所制度
明建国后实行卫所兵制,几个府为一个防区,设卫。卫以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兵数大抵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百户所有总旗二,各辖五十人;小旗十,各辖五十人。兵士称“军”,世袭当兵,另编军籍。卫的主官为指挥使,所的主官为千户、百户。各卫所分属于省的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统辖。卫所的数目:洪武七年(1393)为都司十七、行都司三、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千户所六十五。永乐后增为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内外卫四百九十三,千户所三百五十九,总兵额二百七十余万人。明太祖初,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驻防,屯田所供以军饷。但不久,屯田多被军官侵蚀,军士破产逃亡。
卫尉
官名。秦置,掌率卫士守卫宫禁。汉沿置,秩中二千石,为九卿之一,有丞。景帝初改名为中大夫令。后元年(前143)复原名。东晋不置。南朝宋孝武帝复置。梁定名为卫尉卿。北魏亦置。北齐称卫尉寺卿。隋开皇三年(583),废卫尉寺,以其职并入太常与尚书省。十三年,复置,专掌军器仪仗帐幕等事,宫门屯兵归监门卫,与汉制不同,唐沿置,设卿、少卿、丞等官,卿秩从三品,领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宋初设判寺事一人,武库、武器归内库及军器库,守宫归仪鸾司,本寺无所掌。元丰改制,始仍掌仪卫、兵械、甲胄之政令,领弓箭、军器等库、仪鸾司、左右金吾衔司、六军仪仗司等。南宋并卫尉寺入工部。辽南面官有卫尉寺。金卫尉司所掌乃中宫事务。元一度设卫尉院,后改太仆寺。金、元所设,不仅异于两汉之卫尉,亦与隋、唐、北宋之卫尉不同,参见“卫尉司”、“卫尉院”、“左右监门卫”。
卫尉司
金官署名。有宫中卫尉、副尉总管中宫事务,左常侍与右常侍掌周护导从仪仗。常侍官有护卫、奉引、伞子、执旗等。所属有给事局与掖庭局。
卫尉院
元官署名。元至元十九年(1282),改尚牧监为太仆院。次年,改称卫尉院。二十四年,罢院,立太仆寺。此署名称屡改,所掌马政不变。
卫仙
唐妃嫔称号。离宗龙朔二年(662)置卫仙六人,正六品,以代妃嫔中的宝林。咸亨二年(671)复旧。
卫指挥使司
官署名。明初定兵制,采用卫所制度。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为二七都司(都指挥使司),行都司三,留守司一。都司之划分,一般以省为单位。都司辖各地的卫所,全国共三百三十九卫、六十五个千户所。后增至二十一都司、二留守司、四百九十三卫、三百五十九千户所。卫设卫指挥使司,有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等官,多系世官。每卫辖前、后、中、左、右五千户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一百户所。兵额总数二百七十余万,兵士称“军”,有军籍,世袭当兵,大部分屯田,小部分服役。中叶以后,屯田多被军官吞蚀,军士破产逃亡,徒存官署。
下班祗应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五十三阶为下班祗应。绍兴(1131-1162)时改为未入流,列第五十五阶。
下大夫
官名。周王室与诸侯国的大夫,有上、中、下之别。但古籍说法不一,《周礼》有中大夫、下大夫,中大夫之上为卿。《左传》有上大夫、下大夫,不说有中大夫。春秋时晋、郑、吴双称下大夫为嬖大夫,见《左传·昭公元年》。北周依《周礼设六官(天、地、春、夏、秋、冬)》以地官府为例,主官为大司徒卿,次为小巧玲珑司徒上大夫。其辅佐为地官府都上士。地官府所属各部门主官,以中大夫居多数,惟司门、司市、虞部为下大夫。以中大夫为主官者,多以下大夫次官。如载师中大夫的次官为小载师下大夫之类。下大夫秩为正四命。
下家人子
汉皇帝侍妾之号。在妃嫔中地位最低。详见“上家人子”。
下牧监
唐养马的牧场,因马数多寡分上中下三等,详见“上牧监”。
下卿
官名。周诸侯国有上、中、下卿。次国的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小国的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大夫,说见《左传·成公三年》。
下士
官名。周制,卿大夫以下为士,士分上、中、下。下士中士又可合称为官师。参见“上士”、“中士”。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各官府皆置下士。下士之秩为正一命。
下卸司
宋官署名。属司农寺。掌受纳纲船所运物品。
乡大夫
一、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乡大夫,掌“国”中(郊内)一乡的政教禁令,“国”中兵役、劳役征发,推荐贤能,年终对乡吏的考核。国家遇大事要征询意见,则率其乡人至外朝;遇急变,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春秋时各国皆设此类官职,齐国称为“乡良人”,见《国语·齐语》:宋国称为“乡正”,见《左传·襄公九年》。参见“乡师”。
二、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地官府所属有乡大夫,每乡一人,下大夫正四命,下有乡正上士,乡正中士。东周以后,乡遂对立的制度已不存在,北周附会古制,以王畿百里为乡,百里之外为遂。乡大夫等官即置于王畿百里以内地区。
乡官
《周礼·地官》自州长以下,有党正、族师、闾胥、比长;县正以下,有鄙师、酂长、里宰、邻长。此即乡官之制。汉因秦法,以三老、有秩、啬夫、游徼等为乡官,佐县之令长治一乡之事。其治事之处亦称乡官,《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乡官,乡所治处也”。汉以后尚有其制。北魏太和中,李冲请依古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均取乡人强谨者任之。北周亦有党、族、闾、里正长之职。隋文帝时始尽罢州郡乡官。顾炎武谓汉乡官多忠信老成之士,贤才往往出于其间,与后世以奸猾之徒充当官府差使者不同。
乡君
妇女封号。晋曾封羊祜夫人夏侯氏为万岁乡君。唐勋官四品有封者之母或妻封乡君。金五品文散官朝列大夫、武散官宣武将军以上之母或妻封乡君,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封县君。明郡王玄孙女封乡君。清入分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封乡君。
乡老
《周礼》谓每二乡以公一人为乡老。周王畿六乡,周王有六卿,公有三人,即以此三人兼乡老。老为尊称。乡老之职,据《周礼》记载,仅为与乡大夫共同参加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礼仪性活动。
乡善君
西域车师前国官名。“乡”即“嚮”。参见“通善君”。
乡师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乡师,设下大夫四人,所属有上士、中士、旅下士等人员。掌管所治之乡的教化,监督各级官吏的政绩,稽核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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