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路漫漫之我欲成仙》第185章


这一下段剑可是忍无可忍了,因为那个小子拿的酒瓶,正是他桌子上的那瓶路易十三,这瓶酒他刚刚倒出来两倍,里面还有大半瓶酒,浪费那么贵的酒,绝对是不可原谅的事,于是段剑左手快如闪电的夺下了酒瓶,右手则轻轻的在高个子的胃部一拍,那个高个子立刻瘫了下去。胃部即使是被一个普通人打中,也会疼上一阵子,何况段剑并不是普通人,所用的力道也比较特殊,虽然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实质的伤害,不过却会让他的胃痉挛上好一阵子,这足以让他在半个小时里没有任何战斗力。
段剑的手法非常快,对方那几个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虽然那个高个子倒了下去,另外两个人却依然继续绕过桌子往上冲,段剑自然对他们也每人赠送了一下子,虽然部位不同,不过结果都差不多,凡是被他击打的部位,肌肉都会不受控制的痉挛起来,这种疼痛很少有人能够忍受,更何况这些小混混都不是什么坚毅之人,所以他们除了倒地呻吟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举动了。
酒吧中的客人发生冲突,这是经常有的事,只要双方不动手,酒吧的保安是不会干涉的,不过要是动起手来,他们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一般时候,冲突的顾客在动手前总会有推搡的动作,这会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分开双方。可是这一次,那几个小混混动手的非常突然,而段剑的动作更快,在那些保安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几个小混混便已经躺在地上呻吟了。
在酒吧工作的保安,自然不会像那些小混混一样没眼光,只要看段剑桌子上摆放的那个酒瓶,他们就知道段剑属于那种不能得罪的客人,哪个酒吧都不是会经常遇到一个人要一瓶路易十三这种豪客的,所以很快,那几个小混混便被保安扔出了酒吧。
发生了这个小插曲后,段剑喝酒的兴致也被弄没了,于是他悻悻的离开了酒吧。时间还不算晚,所以他打算再在街上逛一会儿,这么早回去也是自己呆在家里,那种寂寞即使是段剑也会感觉难以忍受。不过走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发现,今天也许不会那么无聊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在段剑身后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鬼鬼祟祟的男人,或者叫他男孩可能更准确些,他一边努力的躲闪好不让段剑发现,同时还不时的和什么人通电话。
段剑叹了口气,虽然他很讨厌吸烟的人,不过要不是他心情不好,他也不会对那个女人说那番话,自然也就不会惹上这些麻烦。他可没想到那些小混混这么缠人,在被自己教训后,还要找场子。
他想了想,决定好好给那些小混混一个教训,让他们以后也能学乖点。于是他拐进了一条很偏僻的街道。这条街道一边是写字楼后院的围墙,另一侧则是一个大型农贸市场,而这个农贸市场在晚上八点左右便已停止营业了,此刻里面黑黢黢的连个鬼影都看不到。这条街道,是段剑所知的方圆几里内,最适合打架斗殴、杀人越货的地段。
只有在这条街道上,才能让人感觉到时间已经到了深夜,路不算宽,刚能让两辆车并排通过,路两边稀疏的亮着几盏路灯,投下的昏黄光线只能照亮很小的一个范围,反而让整条街道显得更加昏暗。
段剑在这条街道上慢慢的走着,不久便听到后面传来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两道雪亮的灯光将昏暗的街道照得一片通明,从灯光的位置上看,后面的汽车正在冲向段剑。
段剑头也不回的慢慢走着,丝毫不将后面的汽车放在心上,以他对那些街头混混的了解,让他们去吓唬人没问题,让他们真的去杀人,恐怕他们会比他们要杀的人先尿裤子。更何况以他的身手来说,后面的车速对他实在没什么威胁。
尖利的轮胎摩擦声伴随着一阵气浪掠过段剑的身边,接着一辆大奔打横的停在了他前面,而在他身后也有一辆面包车跟着停下来,然后从两辆车上跳下来十几个人,除了为首那个人的打扮还比较正常外,其他人都打扮得奇形怪状,而打扮最奇特的,应该算是为首那人身旁的女人,五颜六色的头发除外,身上的衣服也是乱七八糟的,脸上也抹的青一块黑一块,看起来倒是有三分像天堂鸟,七分像金刚鹦鹉,要是晚上在光线不好的地方,吓死几个胆小鬼也算正常的事。
看了这群人的打扮,段剑就失望了,这帮小子充其量是跟着二世祖混饭吃的,要说跑腿敲边鼓都没问题,要真是想让段剑活动开,他们还差得太远,不过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段剑也只能用他们凑合一下了,不管怎么说,打这些人总比和自己人切磋的时候要痛快些,最少他们会真的惨叫,而恰巧段剑最近总有一种想要破坏点什么的冲动。
比较起来,这些小混混还是比较嫩,如果是当初葛朗台手下那些人,一定是先冲上来暴打一顿,等对方失去反抗能力了,在开始谈论别的事,这样也更能让他们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不过这些二世祖带领的小混混,自然没这种头脑,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从电影中看到的那些场面,总是喜欢先大讲一番废话,似乎这样更能让他们占据道义上的制高点一样,可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也只不过是一群小混混而已。
“刚才是你打了我的兄弟吧?”为首的那个穿着规矩一点的青年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气问道。
段剑仿佛没有听到,也没有看到他们一样,依然毫不介意的往前慢慢的走着,而他的表情也无比的轻松自在,仿佛他并非被一群小混混包围着,而是在环境优美的公园中散步一样。
“你他妈的聋啊?没听到铭哥在和你说话吗?告诉你,铭哥要想收拾你,比掐死一只蚂蚁还容易。”站在那个二世祖旁边的一个小混混看段剑没有理他们,跟着叫了起来。
段剑用眼角扫了为首那个人一眼,只见他听了那个小混混的话后,显得极为受用,更加的趾高气昂起来。于是段剑嘲笑道:“就凭这个小白脸?”
这话立刻让那些小混混沸腾起来了,不管怎么说,这些小混混平时吃喝的都是他们嘴里的铭哥供给的,这个时候自然到了他们表忠心的时候。
“告诉你,铭哥他爸可是……”刚才叫嚣收拾段剑比掐死蚂蚁容易的那个小子刚喊了一半,便被段剑打断了话头。
“他老子无非是个暴发户而已,就不用说出来侮辱我的耳朵了。你们想干什么就快点,我还要回去喝酒呢!”段剑很不屑的说道。这几年里,他可是见过不少富豪家族的子弟,有的家族还是从破落中再次复兴的,可是他们的子弟即使再混蛋的,一个个也都显得知书达理,品味高贵,因为那些家庭都是很重视教育的家庭,也都有着良好的家教,这是世代富贵的家庭与暴发户家庭最大的区别。而那些横行不羁,像眼前这个小子的,问都不用问,一定是暴发户出来的,先穷后富的巨大反差,以及贫困时候缺乏良好的家教,往往会让这些人变得如同高俅父子一样,既想摆阔,又没品,除了仗势欺人,就再也没有让他们能够炫耀的东西了。
段剑这种无视他们的态度,终于让他们爆发了,虽然有三个榜样让他们知道段剑并不好惹,可是仗着人多,他们还是很勇敢的往上冲,因为他们坚信双拳难敌四手,好好虎难敌群狼这两句话。不过他们要是历史好点,就会知道技术上的差距,靠人力是很难弥补的,当年五十名西班牙警察带着两挺马克沁,就杀光了五千用着大刀长矛的祖鲁人。而现在段剑和他们的对比,就算不是宇航时代的军队去欺负类人猿,也绝对是飞机坦克去打原始人。
段剑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还手,只是依靠自己敏捷的身法闪来躲去,而那群人虽然也有打群架的经验,不过却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对手,因此彼此间根本没有任何配合,反而时不时的打到自己人身上,而且他们出手颇重,结果段剑还没还手,他们就已经倒下了两个人。
玩了没两分钟,段剑便厌烦了,最近他总是这样,什么事都会很快厌烦,不过他这一厌烦,剩下的那些人可就倒霉了,不用一分钟,他们便都尝到了先前那三个人的苦头。大多数人都应该经历过抽筋的痛苦,不过大部分都是胳膊或者大腿等地方抽筋,那些地方抽筋的痛苦还算可以忍受,但是像胃痉挛,还有一些和呼吸有关的肌肉如果痉挛起来,那就不是什么人都能忍受的了,尤其关于呼吸的肌肉一旦痉挛,还会导致呼吸困难,那就不是忍受的问题了,好在那些肌肉轻易不会痉挛,不过段剑对人体的了解和技巧,让那些肌肉痉挛也并不是什么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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