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王勾践》第14章


允常恍过神来却见勾践一脸疑惑地盯着自己,允常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放开禁锢着勾践下巴的手,缚手转身道,
“夫差喜欢你?”
“他喜欢我是他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勾践不以为然道。
“你不喜欢他?”
允常突然转过身,望着勾践。
“喜欢?呵……我巴不得他永远从我眼前消失。”
勾践坐下,斟了一杯酒,一饮而尽道。
“很好……那就让他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允常也对着勾践坐下,轻呷了一口杯中酒。
“哦?这就是你明天交给我的任务?”
对于允常的计划,勾践也不觉得惊讶,淡淡地说道。
“不愧是我越王允常一手养大的,够聪明。”
允常似赞赏一般地望了勾践一眼道。
“哼……”
勾践轻轻冷哼一声,饮了一口杯中酒道,
“夫差为人阴险狡诈,父王凭什么觉得我可以杀得了他?”
“就凭你这张让男人欲罢不能的脸。”
允常的目光直直盯着勾践的脸,灼热地视线让勾践感到有些不在,他别过头去,不再看允常,
“如果说样貌,姒汐殿下似乎比我更适合做这种事情。”
“汐儿不行。”
“呵,是啊,姒汐是王后所出,身份尊贵,而我只是冷宫贱婢所生,我可以死,而姒汐却不行……”
“说吧,要怎样你才可以答应?”
允常有些不耐烦打断勾践的话道。
“我要越国储君之位,你答应吗?”
“除了这个其他我都答应你,我可以封你母亲为夫人,并赏你封地三十里,尊为大夫。”
“如果我坚持要储君之位呢?”
“呵……我的好王儿,你没有资格跟我谈条件,除非你不想要你母亲昙华夫人的性命。”
允常站起身,再也不看勾践一眼,一边朝门口走去,一边道,
“明日,夫差会从勤政殿出发去合路之地欣赏中秋灯会,我会安排你随行。”
“哼……允常,我的父王,我不会一生都受制于你的。”
房里,勾践一拳重重砸于桌上,桌上的铜质杯盏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第12章 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正是人间三月,桃花烂漫的日子,却再也见不到桃花树下那两弯浅笑的梨涡。
“哥哥,今年的桃花开得真好。”
“哥哥,以后每年三月初三,我们都一起来看桃花,可好?”
耳边不由自主的响起那个如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她说过的,每年三月三都要和自己一起看桃花,可是今年,她却失约了。
明天,那个隽秀婉约温柔如水的女子,就要穿着火红的嫁衣,成为当今王上的夫人。
也许,在她的心目中自己只是“哥哥”而已吧。
是啊,自己不过是上大夫捡回来的野孩子,虽然她叫自己一声“哥哥”,可是自己始终不过是她家的一个下人而已,又怎能奢望得到她的垂青。
她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尊贵,只有当今的王上才有资格成为她的夫君。
“呵……”
男子仰头,“咕噜”几声,将壶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身子斜倒在桃花树下,满脸酡红,已是烂醉如泥。
“昙华,昙华……”
男子口中不断呢喃着这个令他痛彻心扉的名字,他就这样仰躺着,一动不动,仿佛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眼前的世界只剩下无尽的黑暗。
“哥哥……”
“哥哥……”
是谁,在一声声的呼唤自己,这个声音如此熟悉,却又如此令他心痛。男子双眼裂开一道缝隙,却见到一抹刺目的红色。是下雨了吗,为什么有水滴在自己的脸上,冷彻心扉。仿佛有一只手在自己的脸上温柔的抚摸。
“昙华,是你吗?你终于还是来了吗?”
男子没有多想,用力握住那只在自己脸上游移的手,猛地一个翻身,将一个柔软的身体压在身下。
桃花纷飞,女子嫁衣如火,仿佛欲将桃花树下两具抵死缠绵的身体烧成灰烬。
突然,纷飞的桃花瞬间枯萎了,年轻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半老的徐娘,她发钗凌乱,两鬓发白,一脸伤心地望着男子,女子的身体颤抖着,她的眼神如此无助,她就这样望着他,用只有男子才能听得到的音量哽咽道:
“哥哥,菼执死了,我的菼执死了……”
他在干什么,他抱着的是谁。
“昙华夫人!”
不,不是这样的,他是越国的上大夫文种,越王最忠心的臣子,他怎么可能对王的夫人做出如此禽兽不如之事。
“不,不会的……不会的……”
“文种大人……文种大人……你没事吧?”
耳旁有一个声音在关切地呼唤着。文种蓦地睁开眼睛,却见勾践坐在自己身旁,一脸关切地望着自己。
窗外已是日影西斜,原来自己竟在颠簸的马车内,一不留神打了个盹。
可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他总是重复地做这样的梦,自己竟在梦中对当今王上的夫人做出如此不齿之事,真是该死。
文种擦擦额角沁出的冷汗,定了定神,对着勾践淡淡一笑道,
“无妨,只是做了一个噩梦。”
“你先喝口水吧。”
勾践递了水壶给文种,然后自己却面对着马车内壁观察着什么。
文种心下好奇,走了过去,却见墙壁上赫然贴着一副地形图。
“这是合路的地图?”
“嗯……”
勾践点了点头,没有回头看文种,却用手指了指地图,缓缓开口道,
“其实占领合路之地并不一定需要动用武力。”
“哦,此话怎讲?”
合路之地,吴楚越三国交界处,地势易守难攻,乃军事重镇,故吴越楚三国世代皆不愿放弃对合路的主权,但谁也无法真正拥有合路,倒也不是这地方多难占领,只是一国若对合路有所觊觎,其余两国便会联合攻之。故虽历经数百年,无论三国如何争取,合路仍是一块无主之地。
吴越楚三国绞尽脑汁,历经数百年,仍然得不到的地方,一个因出身卑微而幽居冷宫的落魄王子居然出此惊人之语,不由让文种诧异非常。
“合路,北接吴国渚城,南邻我国御儿,西边逆郢水而上进入楚地。数代以来,三国皆对其虎视眈眈却始终未能独占。此地管辖混乱,地痞、流氓颇多,吴越楚逃犯亦多流亡至此。”
勾践指着壁上地图比划一阵,突然转过头望着文种道,
“不过据在下所知,此地似乎也有很多商贾往来。”
“是的,此地因主权混乱,律法不一,倒是让一些商贾看到了商机。合路夜市一派欣欣向荣,小摊小贩多不甚数,倒也吸引了一批三国良民于此定居。可是这又如何?”
勾践年纪轻轻,深居深宫,却对边境局势了如指掌,文种心下暗自叹服,不过文种却愈发疑惑,不知这个与占领合路又有何关联。
“此地如一国之咽喉,存亡之机会,因此,假使一国动用武力攻之,其余两国势必联合反击,结局必是三败俱伤。所以强攻不成,我们只能智取。”
勾践缓缓道。
“智取?”
“此地出入自由,来往人群品流复杂,且不受三国所限。若我们派一群可靠的武士,乔装成流民,驻守合路之地,则合路之地便可不战而得。”
“此计甚妙!”
听了勾践一席话,文种顿觉醍醐灌顶,恨不得拍案较好。没想到困扰了吴越楚三国数百年的合路之局竟被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轻而易举地解开了。
此时,阳光正透过窗棂照在勾践的身上,仿佛为他的白衣镶上了一道金边。眼前的少年黑发白裳,随风舞动,衬着那张俊美无俦的容颜越发尊贵神圣,恍若天神降世。
十六年了,因为昙华的缘故,文种从没有好好地看过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外甥。这是文种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勾践的脸,跟她母亲年轻时一样,都是生得风华绝代,这也是一直以来文种对这个外甥的唯一印象。可是那眼角眉梢流露出的睥睨天下的豪情,举手投足间指点江山的霸气,都不由自主地让人臣服。
“此子绝非池中之物,只是可惜了。“
文种突然一阵恍惚。往日为了避嫌,文种自是很少入宫探望昙华夫人,因此与外甥勾践也不常相见,更谈不上了解。可是这几日二人共乘一辆马车,虽然没有多少交流,但勾践所作的一切文种却看在眼里。他晚上挑灯夜读诸子百家,白天研习兵书谋略,虽然话不多,但是每一句话都颇有见地,深入文种心底。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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