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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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吾子特举学、问、思、辨以穷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专以学、问、思、辨为知,而谓穷理为无行也已。天下岂有不行而学者邪?岂有不行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明道云:“只穷理,便尽性至命。”故必仁极仁,而后谓之能穷仁之理;义极义,而后谓之能穷义之理。仁极仁,则尽仁之性矣;义极义,则尽义之性矣。学至于穷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宁有是邪?是故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
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吾子所谓‘气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犹目之不明者,不务服药调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外。明岂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此诚毫厘千里之谬者,不容于不辨。吾子毋谓其论之太刻也。
【译文】
你来信说:“人心的本体,原本是明白清澈的,然而由于气的拘束和物欲的蒙蔽,故很少有不昏暗的。如果不借助学习、询问、思考、辨析来明白万物之理,那么善恶的原因、真假的异同,就不能自觉约束自己,就会任情恣意,所产生的危害是说不尽道不完的。”
以上这段话我觉得大部分似是而非。大概是继承了朱熹学说的弊端,在这里我不能不提出来与您共同探讨。学习、询问、思考、辨析、实践都是学习的步骤,没有谁学习不是为了运用到实践上的。比如说学习孝顺,则必须能够任劳任怨地奉养双亲,身体力行合于孝顺之道,这才能说他没白学。难道只是夸夸其谈、空口说说,就说他孝道学得很好了?再比如说学射术吧,就必须亲自张弓拉箭,射中靶心;学书法,就必须备好笔墨纸砚,提笔书写。天底下的学问,没有不实践就可以说自己学会了的,因而学习的开始本身就是在实践。“笃行”的“笃”字含有切实认真的意思,说已经去行了,就是切实行连续的功夫。学习的过程中不可能没有疑惑,这就需要问,问与学互相印证,这也是行的表现。问了之后可能还有疑惑,那么就需要思考,思考的过程也是学的过程,当然也是行的表现。思考了可能还有疑问,那么就需要辨析,辨析也是学习,也是行。辨析明白了,思想就有了条理,疑惑也消失了,学问就存储于心了,从而达到了心思清明践行所学的最高境界,这才称之谓笃行,并非学、问、思、辨之后,才去笃行。所以就追求能做某事而言称做学,就追求能解除疑惑而言称做问,就理解所学融会贯通而言叫做思,就求得学问精确明白无误而言叫做辨,就具体履行实践而言叫做行。从以上分析可知,学的整个过程包含着五个方面,综合它们所干的事,唯有一件。这就是心理合一的道理所在,这也就是知行合一的功夫,所以我的学说和朱熹先生的观点的区别正在于此。
现在,你信中只举出学、问、思、辨来穷究天下之理,却不讲笃行,这是专门把学、问、思、辨作为知,认为穷理的过程不包括行罢了。天下哪有不笃行却学业有成的人呢?哪里有不践行就可以称做穷理的呢?程颢说:“只要穷尽事理,就可以充分发挥天性,从而知道天命。”所以必须在践行中达到仁爱的最高境界,才能称做穷尽仁爱的道理;在践行中达到义的最高境界后,才能说穷尽义的道理。达到仁爱的最高境界,则穷尽了仁的本源;达到义的最高境界,则穷尽了义的本源。学做到了穷尽事理的高境界就算完事了,但还没有去践行,天下有这样的学吗?所以知而不行就不能学习,知而不行就不能穷尽事物的道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知行必须合一并举的,而不能够把它们分成两件事。
万事万物的道理不存在于我们的心外,那种整日里说要穷尽天下万物之理的说法,恰好是说明了他的心中还没有足够的良知,而必须从外面的包罗万象之中来求取,以裨补增益自己的良知,这仍是把心与理一分为二了。学、问、思、辨、笃行的功夫,虽然天资比较困顿的人得比别人多付出百倍的努力,努力扩充到了极点,以至于充分发挥天性而知道天命,但说穿了终归不过是寻求本心的良知而已。良知之外,还有一丝其他东西吗?今日之学者动辄说要穷尽天下的事理,而不知道反过来向我们的本心寻求,那么凡是善恶的原因、真假的异同,舍弃我们心中的良知,又从哪儿能体察出来呢?你所说的“气拘物蔽”,正是受以上观点的拘束和蒙蔽。现在想要清除这一弊端,不明白致力于致知,却想从外在的格物去求取,就好像眼睛有毛病的人,不吃药调理治疗眼睛,而只是徒劳地去眼睛外面探寻光明,光明怎么能从眼睛之外求得呢?至于不能自觉约束自己、任情恣意的害处,也是因为不能从我们内心的良知上精细洞察天理的原因,这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呀,不能不详细分辨。你不要怪我的论断太尖刻了。
【解读】
这段宏论围绕着学、问、思、辨、行,反复比拟、论证,最终还是落实在一个“知行合一”上。尽管学、问、思、辨、行分属不同的功夫层面,但就圣学“日日新、又日新”的修养论而言毕竟仍是一事。推而广之,社会生活的实践是十分丰富、复杂、生动、具体的,但相应与本体都是生命意义实现的功夫——不能与本体分离的功夫。
第8章 格物致知说之意旨
【原典】
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试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唯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
“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是以“至”训得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如“格其非心”“大臣挌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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