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第83章


但他毕竟还是有点脑子,强忍着没有出卖自己的智商,他能够想到唐小凌的回答:“你是什么人,也配和端木比?”
只是,百里珍珠无论如何也觉得不爽,即使要走,他一定要给这个无知的小女孩一点刺激。
百里珍珠虽然自负为当代情圣,却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旦面临真正的感情,他就会暴露出自己极端不成熟的一面。
他上下打量了唐小凌一番,这个女孩子穿着青墨色的衣衫,头上扎着青色的发纱,浑身上下连一件装饰的物品也没有。
百里珍珠却咬准了唐小凌面子薄的弱点,厚颜道:“可你根本就没有别的东西。你给阿一他们每人五两银子,却只给我一片银屑,我不干。”
唐小凌的面色更加发窘,兄弟们已经散尽,没处伸手借银子,怎么办?
而且,很奇怪的是,明明是自己理亏,可感觉上又仿佛受了这个男人的嘲弄,这种感觉憋得难受,可偏偏又说不出来……
唐小凌一跺脚,目光清明地望着百里珍珠:“那你就别走,谁管你!”
百里珍珠又一次木然地望着唐小凌轻快远去的方向。
他不想走的时候,她要他走。现在他想走了,她又说,他可以不必走。
是他太把唐小凌说的话当真,还是唐小凌的话,本就可以不必当真?
他现在是走,还是不走?
若是真的想走,何必画蛇添足地向她要银子?
那么,其实他本就不想走?
百里珍珠的脑子已经成了一团浆糊,他忽然发现,他连自己的想法都搞不清了。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变故(一)
第八十一章 变故(一)
汗,貌似这个故事越写越长了。我本来只打算写百里珍珠对唐小凌的朦胧之爱,并皆乐薇之口对他进行开导,谁知一发不可收拾,百里珍珠,唐小凌,端木夕雾,甚至屈逍,都在我心中变得鲜活起来。
嗯,无论如何,我决定将这个故事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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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又是夜。
奔。百里珍珠又在奔。
空中飞奔。
清理自己漫无边的思绪,努力给自己一个答案。
这么些年来,他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却完全忽略了审视自己的内心。
这些年来,他自以为占有过无数的女人,现在想来,却没有一个女人为他真正拥有过。
从什么时候,他开始想这些问题,这些他本来觉得很无聊的问题?
以前他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首先就会想象出她脱光了衣服站在自己面前的样子,继而想象出她在自己身下呻吟着承欢的娇媚。
然后他就真的会设法让这个女人脱光了衣服站在自己面前,然后在自己身下婉转承欢。快乐尖叫或者低声呻吟,柔若无骨的手还会在自己身上留下深深浅浅的抓痕。
但是唐小凌打破了这种固定的程序。
她首先是光着身子出现在百里珍珠面前,尖叫,奋力地用双手掐他,掐得他狼狈不堪,然后再次出现的时候,她就穿上了严严实实的衣服,一点多余的肉都不让他看见。
而且更奇怪的是,对于唐小凌,百里珍珠根本无法完成在脑子里脱光她衣服的遐想。
百里珍珠之所以不明白,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听说过一种很牛的说法。
当你看到一个你所真爱着的人的时候,你想到的只有拥抱,而不是上床。
而眼下,他所能做的,只有借助漫无目的的“飞奔”,来达到清理,或者麻痹自己的脑子的目的。
因为漫无目的,所以没有拘泥在山寨内。围绕山寨的那道两人高的围墙,对他来说,根本不足以成为障碍。
夜很黑,夜也很静。
他几乎能听到自己和夜晚的空气摩擦出的霍霍声。
他忽然发现有件事不太对劲。
他对这座山头并不熟悉,但是却有一个常识。山匪所在的地方,是不会有人居住的。
但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却赫然出现了一个修葺得相当精致的木屋。
木屋里还点着灯,借着从窗子里往外透出的一点光,百里珍珠已能很清楚地看清这所木屋的情况。
百里珍珠见惯了奇珍异宝,当世已经很少能有东西能让他眼前一亮了。
但是现在他却瞪大了眼睛。眼前的这所木屋并非普通的木屋。它的四壁全是由坚硬无比的乌木制成,更让人吃惊的是,木屋的屋顶,竟赫然是由紫檀木修葺而成。
紫檀非千年不能成材,自古被世人称为木中极品,多被打造为传世家具或经典饰物,为皇室贵族所享用或收藏。寻常之人根本难得一见,怎么会这样离奇地出现在如此偏僻的山头?
而且,更让百里珍珠感到奇怪的是,这所木屋,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这个地方离两天前他被虏上山的地方并不远,甚至可以说非常近。当时这里还是葱茏一片,绝对还没有这所木屋的存在。
这太诡异了。
绿影山寨每天都有人定时下来巡山,如果在大白天修葺木屋的话,山寨上的人一定会有所察觉。
难道他们是天黑以后,在夜深人静之时,以神鬼不觉的动静,建好了这座木屋?
百里珍珠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是什么样的人,有这样骇人的能力?
这所木屋里燃着灯,里面想是已经住进了人。这个住在里面的人,一定不会是寻常之人。
他的身份必是尊贵,只有身份尊贵之人,才有这种拔地起豪宅的气概,也只有身份尊贵之人,才能有这份胆魄修建乌木为壁、紫檀为顶的房子。
百里珍珠屏住呼吸,以最为轻巧的手法,钻到了亮着灯光的窗子下面。
木屋里面已经陈设完毕,不知得十分精巧。屋内有床有桌,床上铺有雪白的银狐毯,桌是乌溜溜的四方檀木桌。墙上挂有镶嵌钻石琉璃的巨大羚羊首,乌木做成的弓箭,地上铺着猩红的波斯羊毛毯。
这是百里珍珠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为奢侈的狩猎者之屋。
屋内只有一个人,侧对着窗子,悠闲地喝茶,看起来相当惬意。
这人面目可称得上风流俊雅,头上戴着嵌着夜明珠的束发银环,长身如玉,穿着浅紫色的通身长袍,胸前绣有团龙图案。
百里珍珠又一次瞪大了眼珠子,他认得这个人,太认得了。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修建这么豪华的休憩之所,本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如果是眼前这个人的手笔,那么一切就显得理所当然了。
只是,百里珍珠宁可相信太阳从西边升起,也不愿相信这个人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他应该在百花盛开的御花园里漫着步,他应该在肃穆的御书房里读着圣贤书。他应该在皇家园林里追逐着麝鹿,他应该在雕龙刻凤的大床上打着呼噜。
可是现在,他竟然出现在这样一所匪夷所思的木屋里,一个人悠闲地喝着茶。
他自然要感到惊讶,而且惊讶得几乎要叫出声来。
但是屋内的那个人,已经热情地向他打起了招呼:“这位朋友,与其在外面受蚊虫叮咬之苦,不如进来陪我喝杯茶,如何?”
他刚说完这句话,已经有一道青影,如虹般地从窗外越了进来。
“想不到会在这种地方遇见尊贵的穆亲王,草民失礼了。”
百里珍珠嘴上谦卑地说着,唇边却淡淡挂着微笑,神色清淡如轻风浅月。
“客气,请坐。”被称作穆亲王的那个人,似乎并不惊讶自己的身份被旁人发现,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的脸看,似乎想就他的脸写一篇文章。
百里珍珠也不说话,任他观察,自己大剌剌地坐下,在桌上取了一个白玉杯,端起温热的茶壶,好整以暇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他之所以全然不惧。只是因为有那份自信,若是这位穆亲王忽然发难,他一定有办法能脱困。
“蝗虫,你是蝗虫——百里珍珠。”这位穆亲王忽然一拍手,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很为自己能认出这个人而高兴。
百里珍珠一口茶水刚咽到喉咙,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号,差点没被茶水呛死。
他奋力地咳嗽了半天,涨得脸红脖子粗地问道:“蝗虫?我竟然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个雅号。”
“百里珍珠专盗皇家宝物,非价值连城的绝不入眼;偷吃皇家御酒,非百年以上的陈酿绝不开封——这样的狠角色。不是皇虫是什么?”穆亲王的眼睛里,竟然全没有半点责备,只有促狭的乐趣。
百里珍珠只有苦笑,道:“王爷见了自家米缸里偷吃的米虫,不伸手捏死也就罢了,还和米虫谈笑起来,也真是奇了。”
穆亲王挥挥手,似是毫不在意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我一个人正在此间闲得无聊,好不容易看见一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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