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女书商》第12章


“不吃。”兼思大义凛然。
“为什么?”宝刀很困惑,把鼻子凑到肉上闻,“现在是冷了点,不过闻起来还是蛮好啊,吃起来应该也蛮好……”
“重点是,它是狗肉!”兼思强调,“狗是人的朋友!”
宝刀呆半天,举起一只手指:“牛!”又把其他手指也陆续竖起来,“鸡!羊!兔子!为什么它们不是朋友?还有……如果决定不是朋友就吃肉没关系……它们是不是太可怜?”真诚困惑。
“啊真噜嗦!”兼思被久违的肉香逗得心烦意乱,“总之就是不行!”
“那……獾肉没有问题?”宝刀小心翼翼问。
“嗯?”兼思很小心挑起一角眉毛,生怕跌进她的陷阱。
“这个是狗獾哦!有点像猪、有点像狗熊那种动物。这样就没问题了吧?还有这个,蜗——啊,我是说,是一种外地田螺,肉质不错哦!”宝刀把食物塞进兼思手里,笑容透明透亮。
多么低级的谎言。兼思瞪她片刻。他才不是贪馋乱吃东西的人!他彬彬有礼、进退中节,身世隐密、心情沉重,才没精力顾及口腹之欲,而且山乌槛最近风雨欲来,简老板却镇定得可疑,他要观察、思考的重大事件好多好多……糟糕,这也架不住肚子狂叫!呜,不管了,吃就吃吧!他张开嘴,狼吞虎咽。虽然冷了一点、虽然他不肯承认,这味道还真是见鬼的好!三口两口吃完了,他回头:“宝刀——”他本来想说,“你想笑就笑吧。”
但是宝刀已经歪在床边睡着了,仰着头,桃红色嘴唇还是很没形象的张开来一点,扯着小鼾,睡颜安然,两只脏兮兮小手摊在旁边。
兼思轻轻碰了碰她的脸,什么也没说。
'1'此处描写的是可食用蜗牛:光亮大蜗牛。实际中,它主要分布于土耳其、南斯拉夫等国家,系温带型种类,个体大,肉质鲜嫩,食用价值较高,为世界主要的人工养殖品种,也是法国及西欧其它国家群众食用的蜗牛之一。该蜗牛易饲养,适应性广。光亮大蜗牛喜阴暗潮湿的环境,习惯于昼伏夜出,为杂食性动物,较耐低温,生长活动所需温度为5℃~35℃,正常温度为15℃~30℃,最适宜温度为20℃~25℃,在5℃以下开始休眠,在0℃以下开始死亡,在35℃以上进下夏眠。其生长活动所需饲养土湿度为30%~40%,空气相对湿度为85%~95%,喜钻土栖息。休眠时停止吃食,并在缺乏水份时可存活100多天。光亮大蜗牛贝壳大型,壳质厚而坚实,不透明,具有光泽,呈圆球形。体重可达40~50克,壳高2。8~3。5厘米,壳宽4。5~6厘米,有5~5。5个螺层。螺旋部增长缓慢,呈低圆锥形,体螺层膨大,壳口不向下倾斜。壳面呈深黄褐色或黄褐色,并有多条黑褐色色带,在幼螺期尤明显,其上并有明显的螺纹、生长线和皱褶。壳口椭圆形,口缘锋利,口唇外折,壳顶成体的脐孔被轴唇所遮盖。
第八章 螳螂大佬捕金蝉
第二天,守墓人逮住了两只糟践蔬菜的田鼠。他把田鼠收拾了,毛皮晾在外头备冬天用,爪子剁去,细骨头认认真真全剔出来,只剩净肉,打开柜子,晃了晃油瓶,上次拿一张狼皮换了一身布衣裳、二角油,这油几乎没怎么动过。他很满意,又把整个瓶子放回去,摘了个大冬瓜,外头找人好说歹说换了半板豆腐,回来搁着,也不烧。
这天的夕食'1',他只啃了冷红薯,没有喝酒,精神仍然亢奋,像灌下了半坛子够劲儿的米酒,脑袋晕乎乎的,干什么都有兴头。太阳落下去了。安城的东边、南边有山,西侧、北侧都是平原,它每次落下去的地方都在山线和平原线的交接处,落得比山头更低一点时,艳红喷出光焰来,像一支火炬,金粉流丽的、照亮了从西边奔流而来的云晓河。守墓人到田里,掐了半篮子嫩南瓜藤、两根当龄莴笋、一把葱、半个蒜头,回来支起汤罐,烧开了水,豆腐扔进去滚着。他开春打的一只狼——就是狼皮已拿出去换东西的那只——当时吃了大半,剩下一只腿、半片背脊,制成了肉干,如今也在最肥美的部位拉下一条来,切细了,一并丢进罐子里慢慢炖着。
万家炊烟,还有工坊里熬纸浆、煮蚕丝的烟,融和在一起。
太阳下去了,云倒浓起来,好似暮烟趁夜凝成、弥漫了夜空。月亮露不出脸来,但天空并没有漆黑一团,仍然微微发亮。这微光不知从何而来,仿佛是白昼结束后的余光,完全靠着惯性维持在那里,比黑夜白一点、比白昼黑一点,是种难以捉摸的灰色。在这样的灰夜,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守墓人深埋着头。他在期待什么事呢?什么都好,他不敢说出来。他害怕什么事都不发生。
他换了那身新簇簇的布衣裳,卷起袖口,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毫不费力的把嫩南瓜藤上的绒毛、细刺全都揉掉,将藤叶上的筋也揉酥,和面一般捏成一团,在砧板上剁碎了。之后再干点什么?他很清楚。接下去应该烹调。但是,如果菜烧好了,她没来,怎么办呢?如果菜冷了,她还没来,怎么办呢?
他高大身躯呆呆对着小砧板站着,没了主意。
窗外窸窸窣窣的响声。也许是她?不,也许是耗子。他抬起头,不,不是耗子,是她。
宝刀怀中拎出两只死麻雀,高高举起,并歪了歪头。
守墓人紧张凝视她的脸,像读着一本他不懂的书。轻视、厌恶、畏惧、不屑?没有!都没有。那些全属于他自己的妄想。她只是个自带了食物、想来加入他的夜宵的客人。她举起食物,歪头向主人打招呼、请求进来呢!
听说彬彬有礼的吸血鬼要得到主人的同意,才能进屋。守墓人笑起来:他不在乎她是什么。他也不在乎她会把他变成什么。他是主人、她是客人,就这样。
狼肉煮浓、豆腐也滚老了。正要老豆腐才更入味呢!他支起油锅,把绿莴笋和葱蒜切进汤罐,给汤加点清味,油锅烧热了,里面汪汪的是他几乎所有存油。他毫不吝惜把田鼠肉放下去,炸得金黄酥脆,盛进洁白新香的葫芦瓢,剩下那点油,倒进半锅嫩南瓜藤,翻炒了,直炒到藤叶变得墨绿,散发出青菜、白菜都没有的丰厚异香。
宝刀已经跳窗进来,把麻雀拾掇了,依然串在筷子上烤着。
他们的丰盛晚宴,再一次开动。吃着吃着,宝刀从食物中抬起头:“伯伯,咱们养几只**?可以吃鸡蛋、还有鸡肉。”守墓人答道:“好。”
宝刀的夜游生涯就这样继续下去了。奇怪的是,她跟守墓人,谁都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就守墓人来说,他的世界很简单,只有“我、这一个、那一些”。他自己是“我”、宝刀是“这一个”、其他人全部都是“那一些”,这样就可以了。再说,他还有点迷信,怕多嘴问了太多问题,会把老天派下来的这个小伴侣吓跑呢!——就宝刀来说,她的世界也很简单。她希望日子过得很好玩、并且很好吃。如果没有,那么找也要找到。守墓人的小屋,就是她找到的好玩又好吃的地方,所以守墓人在她心里就是好人了。她管他叫“伯伯”,这位伯伯有没有其他名字呢?对她来说都一样,毫无关系。
大管家来方这阵子总不在山乌槛,在外头跑来跑去的,听说简竹派他去兜揽生意。宝刀也不太懂,只觉得少了一个“巡海夜叉”,她溜出去夜游更自由些。
宝刀根本没发现,就算简来方在,也不会扣住她。
简来方有时候投给她的,是怜悯的眼光,那么隐蔽,连朱兼思都没发现。他那点柔软,像深海底最内向的蚌,还没彻底吐露,就被浓密影子重重埋藏了。眼皮垂下,再抬起,又是沉默、含蓄、勤恳、能干的大管家。
简来方这几日办的是要紧事。只因山乌槛格局确实太小了。简竹远道而来,拉开长驻安城的架式,当然不会只为了得手一个小作坊。
山乌槛只是个垫脚石,简竹踏着它,想往哪里走?
山乌槛前生是纸商作坊不假,但慕华家大业大,不把它放在眼里,拿下它后,只把它当杂役作坊用。一年到头交给它的任务,除了替外面理蚕茧、顺便造赫蹄,就是作麻料的加工,都是辛苦而粗糙的活计,不涉及造纸的中心环节。山乌槛的这班伙计们,自己造不出纸来。
何况,安城最精美而负盛名的出产,是纺织品。丝绸、花缎、轻纱、细帛,挑、染、缂、织,异彩纷呈,几百年、几十代人的心血结在里头。那才是真正的艺术。纸张?只是附带而已。
简竹有野心,当然得往纺织业上走。山乌槛吞吐大批蚕丝,而蚕丝是绸缎不可或缺的原料。依桑邑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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