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千里寻夫记》第17章


“就今天中午的时候吧。”
难怪她出藏酒室会那么顺利,原来那时候丧尸都被面前这个人干掉了。她有点发怯,6只丧尸对他来说似乎不费吹灰之力,那她该怎么对付这个男人?
他扫了她一眼:“你在谋划怎么杀我?”
他有读心术吗?她别过头去,他笑起来:“也好。这么无聊的日子,有个人杀杀也不错。”
他云淡风轻的模样让她险些抓狂,他站起来,开门出去了,留下一句:“天晚了,我也累了。晚安,老板。”
老板?是了,刚刚她聘请了他当保镖。那晚他在外面,曾央求她收留他。她也只当是山民,结果今天他竟神不住鬼不觉进来了。还帮了她一个大忙,间接救了她,不仅如此,还给了她如此大的惊吓。
颜初回想方才发生的一切,事情太突然她都没来得及反应,好在这几天被丧尸吓破胆,也算练得了临危不惧的本事。过了一会都不见秦寿回来,她松了口气,看来今晚安全了,转头却发现地主不见了。
她叫了两声:“地主,地主?”下了床在屋里寻找一圈都没结果,正疑惑它是不是从阳台跳下去了的时候,门响了。
她被吓一跳,这个时候这屋里能敲门的只有那个禽兽了。她犹豫着站立了十几秒,外面的人不耐烦了,“咚咚咚!”声音大了几声,好像她再不开门外面的人就会一脚踹开门进来。
颜初咽了口唾沫,打起精神挺直腰板去开了门:“什么事?”
秦寿面目表情站在门外,提着一个东西,扔给她,她下意识接过,满手毛,低头一瞧,可不是她的地主。
秦寿低声道:“请老板看好自己的狗,不要再让他来打扰我。”
打扰?颜初喜上眉梢,她家地主什么时候会追着敌人的屁股咬人了?
秦寿见她笑得开颜,冷哼一声:“前几天不过就是看它可怜给了它几块骨头,现在粘我都粘成这样。你这主人当得也太失败。”
颜初一愣,这禽兽说的是哪跟哪。几块骨头?联想到消失了几天回来胖了的地主,她顿时觉得这货和地主有种说不清的孽缘。
秦寿没再看她转身回房。她在他身后说:“呵!我家地主粘你是你的福气。”但转回头进屋就对地主家法伺候。“老娘好吃好喝供着你,你呢,消失了几天回来就不认我了是吧?你对那家伙吼的时候我还挺感动你护主呢,搞了半天敢情是跟他热情打招呼是吧。老娘养了你三年啊,你呢,几块骨头就被拐跑了。蠢死了笨死了。”
第二天颜初顶着熊猫眼照镜子,镜子里的人形容憔悴,因最近睡眠不足,额头处已经冒痘痘。这个人十余天前还是光鲜亮丽的豪门太太,除了婚姻生活有点小曲折以外,她的生活一片光明。十余天后她什么都没了,还成了如今这幅样子。她心烦意乱,化了妆遮了痘痘,让气色看起来好一点,扎起头发下楼去了。
她记得客厅里有一个她昨天解决的丧尸男孩,但现在却不见踪影。外边阳光正好,斜着透过落地窗照射进来,让她生出张妈他们还在的错觉。
但她已经是从鬼门关里走过一遭的人了。沾着血迹的地毯也不见了,洗衣房里传来洗衣机工作的声音,她走过去,看见秦寿穿着黑色的毛衣,宽松的休闲裤,一脸没有睡醒的样子,撑在洗衣机前,抬头瞥了她一眼:“你来干甚?有什么东西要洗?”
不知怎的她有种不好的预感。她问:“你在洗什么?”
“还能洗什么?地毯啊。”
她嘴角抽搐:“在洗衣机里洗的?”
“不然还能怎样?手洗啊?”
她欲哭无泪,我的地毯,我的洗衣机。
“你那是什么表情,哭丧吗?”他脸沉下来,声音也冷下来。
她摇头赔笑:“你开心就好。”
这地毯虽不是贺家那个贺秉荣喜欢的那一张,但也极为贵重,如今就这么毁了。她心痛了三秒就释然了,相对于地毯,还是性命更重要。
颜初去厨房转了圈,厨房里干净整洁,可见张妈死前用过厨房后将这里打扫了个干净。冰箱里已经没什么吃的东西了。她看了一眼去庭院里晒地毯的秦寿,跑到藏酒室,打开储粮室,从里面搬了袋大米出来。这大米可真特么重,每走几步都要歇息一下,上台阶时,撞上了晒完东西回房的秦寿。
秦寿喜闻乐见又嘲讽她手无提米之力,一只手将那袋米捞起来进了屋。她从后面跟上,说:“那袋米是你的口粮。”
他问:“那你的呢?”
颜初说:“我是你老板,你的就是我的。记得做好饭叫我。”
秦寿挑眉,冷声道:“我记得我是保镖,不是保姆。”
颜初说:“可是这里只有你能做饭。”
他定定看她一眼:“你怎么知道我会做饭?”
这还用问?他给过地主骨头啊,难不成他生吃?他一个独来独往的大男人,不会做饭的话早饿死了。
秦寿把米搬到厨房,望了一眼,朝她说:“没菜了。”
颜初说:“你熬粥就好。”
秦寿又白了她一眼,转身出去了。颜初不知道他要去哪,跟了上去。他出了别墅门,反身将她锁在里面。她只觉得不可思议,拍着门吼道:“秦寿你干什么!”
但他没回答,她跑到窗前才知道,他已大步流星径直走到围墙大门,看样子是想出去。她双眼一眨不眨,唯恐错过他飞檐走壁的大戏。可他掏出一把钥匙,轻轻松松打开门出去了。
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她视线,她才警觉:钥匙?他怎么会有钥匙?
秦寿回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只山鸡还有一些白菜。颜初直着眼睛问:“你,这些东西怎么来的?”
秦寿回答说:“山里捉的,地里摘的。”
颜初看他云淡风轻的样子,只觉得不可思议。她继续问:“你怎么会有我家大门的钥匙?”
“在一个丧尸身上搜的。”
如果他的回答是真的,那个丧尸,想必是李叔吧。想到李叔和张妈两人她的心情就又不好起来。她嫁进贺家三年,他们也陪了她三年,转眼间,他们就死了。
颜初趁着吃饭前在庭院里转悠,果然在后面游泳池里发现了七具丧尸的尸体,除了被她用枪爆头的那个小的,其余六个都是被利器所击打断脖颈。
她不想再看,经过花园时,她透过葡萄架看天,湛蓝的天被分成无数块,恍惚间回到了出嫁给贺秉荣的第二天,也是这样的天气,她在床上醒来,床上用品都是妈妈新买的,红的特别喜庆,她恍若如梦,自己刚大学毕业就嫁人了。时间转眼到了中午,张妈过来对她说:“先生叫太太去吃饭。”这婚结的心不甘情不愿,她心里闹别扭,便没搭理她。张妈也不气馁,笑呵呵地说:“我家乡那里有说法,新婚第二天如果是晴天,那是个好兆头,夫妻生活肯定会一帆风顺,和和美美。”她说:“这是什么说法,我没听过。”
张妈说:“这是先生让我告诉你的。”颜初一愣,惊讶于张妈的老实,也明白了贺秉荣想好好过日子的诚心,于是乖乖起床洗漱完了去吃饭。他两也算过了段舒心日子。后来她无意中知道贺秉荣并没有说那话,才晓得那只是张妈善意的谎话。
☆、惊觉
秦寿在屋前叫她回去吃饭,她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收拾了下情绪跑回去后,见饭桌上一只烧鸡一盘醋溜白菜,还有一电饭锅白米饭。这简直是最近吃的最好的一顿。她回藏酒室拿了一瓶红酒,一路小跑回来,问他:“喝不?”
他看她因小跑而微微泛红的脸,调侃说:“你倒是有闲情雅致。”
她洗了两个杯子,给他倒了一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后回到桌前,举起杯子道:“来,干杯。”
秦寿说:“有什么值得干杯的?”
她兀自喝了小口,满足道:“我已经很久没吃肉了。”
“……”
颜初看他一眼:“你怎么不喝?”
秦寿拿起酒杯,闻了闻,说:“掺了药的酒,我可不敢喝。”
颜初脸一僵,笑道:“什么药?”
他将酒推到她面前:“那你喝了。”
她当然不可能去喝。她确实在酒里下了安眠药,但分量不大,只是为了试探他的本事。试探结果太出乎她意料,这人身体结构到底怎么长的,闻一闻就知道下药了,鼻子怎么那么灵,比地主还厉害。
他冷笑:“不喝?”
她依旧无反应,他将那只烧鸡往桌边推了推,她眼睁睁看他一点点把烧鸡推出去,放在桌下的拳头不自觉收紧,最后盘子摇摇欲坠,再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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