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错三生》第20章


不直接给我做记忆封闭?一了百了,免除后患,多好。”
穆远无奈的笑了笑,“你当记忆封闭是能随随便便做的?那些药剂都是会有后遗症的。何况是这么长的一段。”顿了顿,他柔柔的加上一句,“你若想做,现在也还来的及。”
“来不及了。”我冷冷的说,“我没米下锅的时候你们在哪?我三尺陋室透风漏雨的时候你们在哪?是啊!我动了不该动的人,那是因为我要活下去!”我暗暗后退,好让凌志更加靠近窗户。
“我那几天一直在找你!只是没有线索需要一些时间——”“是么。可是如果不是后来那场婚礼,天知道我还有没有命等到你们找到线索!”我飞起一脚踹开窗户,示意凌志让他先走,同时出手缠住老大。老大没想到我会与他动手,一边拆招一边呵斥道,“雨寒你赢不了我,别忘了你是我带出来的!”
他的每一招我都熟悉,我的每一手他也都了如指掌。我不求能赢只求拖延。可惜我还是没有他老练,只好寻了个空隙也跃身出去。屋外宽阔了许多,凌志并没有走,反而加入进来,形式便陡然逆转!我不曾见过凌志出手,没想到他打起架来竟这般好看!掌风所及之处,雪花凌乱,足尖一点一个倒翻,便如一直银灰色的大鸟一般,瞬间老大就落了下风。
我又不能看着老大受伤,慌乱中挡了凌志一下,很快便演变成了一场谁都没有胜算的混战!老大将匕首握在手上,凌志就多了几分顾及。我在中间仗着身份特殊,左拆右挡,一不小心衣袖划在刀刃上,臂上一疼,拉出一尺来长的口子。凌志一见不敢恋战,一手揽住我向后急跃几步,老大也住了手。“没事吧?”凌志问我,我趁机赶忙撩开袖子查看,还好只是一道血印,没什么打紧。
我舔了舔着伤口,气喘不止,老大也跟我一样。毕竟贴身搏斗不是我们平时训练的重点。“你不可能得手。”我对他说,“起码今天。”他点点头,平复了一会呼吸才开口,“不错,但你知道这任务是不可能撤销的。”我想起之前几个月他曾独自出过几次任务,回来却总是唉声叹气,看来上头早就下达了命令,而且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你走吧。”我寒声对穆远说,“既然一切起因在我,就轮不到你来了结。给我七天,我自会有个了断。”穆远复杂的看了我一会儿,大概觉得今夜也不会有什么更好的结果了,最终一言不发的走了,我望着他的背影,直到他淹没在漫天飞舞的雪里。
“你打算怎么办?”凌志问我。
我还不想回神,幽幽的说,“你没听见吗?杀了你啊。”他轻轻一笑,“杀我若是这么容易,就不用让你们如此煞费苦心。”说完拉着我回屋。
“奇怪,咱们闹了这么大动静,这家人莫非都没有听见?”“大约是吓得不敢出来吧。”他将窗户关好,重新点起蜡烛,扯了条干净点的布帮我包扎。我看着他一圈一圈的缠得仔细,忍不住轻轻的说,“凌志,你走吧。走得远远的。不要叫这个名字了,也不要再管朱雀堂的事。把自己当另外一个人活吧,兴许就能一世平安。”
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会儿,好看的嘴唇抿成一条线,“雨寒,如果是你祖辈留下的产业,你十六岁上手,二十三岁接手,苦心经营了将近二十年,看着它发展,看着它壮大,花的心血比自己的孩子还多,是可以说放手就放手的吗?”“那也得先留着一条命,再谈放手不放手。”我一针见血,成功的将他震住。我再接再厉,“是真的!凌志!朱雀堂的李凌志不能活着,但你可以!哪怕你将来回来继续暗中掌管生意,只要你不再是李凌志,说不定就没人再找你的麻烦!”
他若有所思的不说话,精光在眼底流转,我屏住呼吸,生怕害他换了心思。良久,他缓缓开口,“既然要做一场戏,那便把它做足。”他仰起头看向我,嘴角微微上扬,“就让我——彻彻底底的死一回吧。”
☆、第十九章
这世上有些人,事事都能比别人想得周全。跟凌志一比,我便常常忍不住怀疑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没过及格线。那场雪在后半夜寂静无声的停了。天亮后农户死也不肯多留我们,显然是听到了昨夜的动静。凌志一笑了之,说本来就是要换一个地方才稳妥。我被他发配去镇上买鸡,顺便买两身像样的袍子,终于不用再裹着我那薄薄的罩衫瑟瑟发抖。回来时他已经找好另外一个住处,比原来更远了些,是山里的猎户,一个光棍带着八十岁的老娘。我守着满满一筐活鸡远远躲着没有出面,好让凌志像是一个人逃难至此。是夜,待这家人睡下,凌志悄悄翻窗出来找我,我俩手脚麻利的拧断鸡的脖子,可怜它们死的无声无息。
凌志将鸡血撒的满屋都是,血点飞溅到桌上、墙上,又将被褥扔得凌乱。伪造好现场后我俩动手打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架,踹翻了桌椅,踢散了炉火,并在猎户穿上衣服赶来前成功骑马离开了这个地方,让人以为凌志惨遭追杀。我蜷缩在他怀里,倒提着死鸡,好让鲜血滴滴答答淌了一路。
跑了不知多久,凌志提住马,看了看四周跟我说,“就到这里吧!再远就不安全了。你顺着原路往东上大路,天亮后应该会有去幽州的人,我把马带走了。你一个人怕不怕?”我摇了摇头,下了马,想到过了今夜他就要彻底消失,这个从年少起就名动洛阳城的翩翩公子,朱雀堂的主人,曾让我绝处逢生并庇护过我的人,总觉得眷眷不舍。“凌志,让你这样的人死去真是浪费。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把你打包带走。”他挑眉,我真诚的解释,“离开大唐,成为我的同伴。”
雪地上他的轮廓朦朦胧胧,睫毛垂下的阴影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是与我此时相通的,才会令我在那个荒野的深夜一个人步行丝毫感觉不到恐惧。他一笑,那样好看,“雨涵,你应该带走的是凌云。他的心思都在你身上。而我已经有卿卿了。”
分手前他要走了我的簪子。我想他接下去应该会需要不少盘缠,二话没说掏出来给了他。“还有一事,”他从怀里抽出一张纸条交给我,“卿卿性子烈,劳烦你盯着点她,别让她出事。我过一阵会回来找她。”我让他放心,他就骑上马走了,一步也没有回头。
后来我听说,城南三十里郭旺村西南的林子里,发现一具被野狼啃得难以辨认的尸体,依稀可辨银灰锦缎滚着毛边的棉袍,腰里别着凌志的玉佩,胸口插着朱雀金簪,入骨三分。即使肯定不会是他,我还是禁不住打了个冷战。装死这件事,恐怕不会有人比他更到位了。
还有一天才是跟老大的约定之日,我乔装去之前幽州凌志的住处。院门口已经挂上了白藩,院子里停着厚重的黑漆棺材。分号的掌柜在里面张罗,听说凌云也来了,要把棺椁运回洛阳祖坟。我把凌志的字条交给那哑婆子,让她一定交给李夫人,然后迅速转到院后墙趴在上头往里看。卿卿面容煞白,一身缟素恰似隆冬里凝霜的垂柳,打着晃儿却怎么都不肯倒。看过字条后,终于哇的一声扑在棺材上,哭得不成样子。那字条我看过,上面只有两个字:儿女。
终是得难为他们一阵子。我从墙上跳下,拍拍手,去与老大会合。他见到我没有细问,只说,“你跟我回去么?”我摇摇头,表示还要去见一个人,他了然。那天晚上,老大掏钱请我喝酒。我们俩又像从前那样围着炉火东拉西扯。我心里还有凌云的影子,便叹气,“你说,爱情是个多么艰难的事儿啊!你喜欢他,他也得喜欢你,这一切得发生在同一时间,然后天时、地利,差一分一毫都不行。”他灌下一大口酒,絮絮叨叨的说要给我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姑娘叫做可儿,“有一双特别、特别、特别明亮的眼睛。”他掀起眼皮撇了我一眼,“嗯,比你可美多了!”说完穆远闭上眼,被酒醺红的脸上荡漾着一种迷醉的神情,好似那姑娘就在眼前一样。“然后呢?”我也灌了一口酒。“然后啊——死了。”我嗤笑一声,“这算什么故事。”他却没有睁眼,“我想着,既然她今生已尽,不如我要了吧!就把她救活带了回去。为了她还签了生死状,把自己卖给了组织。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痛苦的摇摇头,再灌下一口酒,“医生也救不了她。还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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