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相也祸国》第31章


为脏了那个大官的衣服,被活活打死。那个时候,我恨死了朝廷的官,可是后来你看,我却还是成为了丞相,多么讽刺。”
“没了爷爷,我依旧过着乞丐般的生活,我去和其他乞丐抢东西,被打,后来我开始伪装自己,跟自己厌恶的人套关系,示好,从他们手上骗食物填腹。直到被沈家的人找回,告诉我,从今以后,我便是沈家的大小姐。后来我才知,沈家人将我找回,只是因为曾经沈家唯一的女儿,我的妹妹病逝了,又因我的娘亲没法生育了,爹爹又不愿意纳妾,怕沈家无后,才找回我这个被抛弃了七年,沦为乞丐的女儿。兴许是因为曾经乞丐的身份,我的爹娘,连跟我多说会儿话的时间都没有,可是也不能说对我不好,吃穿住行,没有一样不照顾得周到。我知道,他们除了父爱和母爱,什么都愿意补偿我。我还有个哥哥,据说是爹爹的养子,他对我很好,我犯错了他替我承担,还带我逃课去买冰糖葫芦,还为了亲手制作了一个秋千。也是他,让我感受到了唯一的亲情。”
“后来,爹娘也开始对我嘘寒问暖了,那时,我就在想,往后呢,要跟着爹娘学习医术,然后也开一个医馆,悬壶济世。可是,世事难料,十岁那年,仇家找上门,将我全家害死,哥哥本来可以有逃脱的机会,却折回来救我,最终无路可走,抱着我跳崖,最终摔得粉身碎骨。我怀着仇恨,无时无刻不想着为家人报仇,可是,那时的我,哪里有这个本事呢?”
“算是巧合,也算是幸运吧,我遇见了当时还是太子的宁锡,或许是看上他的权势,或许是想找一个庇护。我求他收留我,或许是看我可怜,也或许是觉得我太烦,他收留了我,让我在他的太子府当一个奴婢。之后的每天,除了做我应该做的事,我在偷偷的观察宁锡,了解他的喜好,投其所好,做一切我不喜欢却能迎合他,讨好他的事。后来,我终于吸引到了他的目光,他的注意。用了三年的时间,他当上了皇帝,然后,我既是依靠跟他的关系,也是用了一些手段坐上了丞相的位置。”
说到这,沈荼蹭了蹭慕隐的后背,似乎想把鼻涕眼泪什么的都蹭到了慕隐的身上。
“现在,我最引以为傲的,便是身居丞相的高位,可是,我最厌恶的,也正是这个丞相的身份。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既然已经做到了这一步,不走下去,便会被人踢下悬崖,粉身碎骨。”
慕隐听着,一直都不曾说话,却反握住了沈荼的手,握得沈荼生疼,却不愿意抽出手,这样的疼最真实,手上的疼告诉着她,慕隐此刻就在她身边。
她忽然听见慕隐说,“沈荼,往后的岁月,由我来保护你。”
往后会发生什么,谁也预料不了,或许惺惺相惜,或许天隔一方。
慕隐的话,仿佛凌晨寺庙里的钟声,虔诚地传到两人的耳朵里,如同一座大山沉沉地放在心底,如同一把烧红的烙铁深深地印刻在骨头上,割舍不去。
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那已成为过去,无论岁月如何变迁,沧海桑田,无论将来山河如何四分五裂,天下归谁?
往后的岁月,由我来保护你。
第二十八章 宴会赐婚
更新时间:2014…05…06 20:23:01 字数 3586字
不久之后便到了宁锡的生辰,普天同庆,百官畅饮。这一天不用处理公文,只需进宫陪皇帝过生辰畅饮,对于沈荼来说比过春节还舒坦。
沈荼带着梓檀坐上马车往皇宫里去,下了车,遇见了一位故人。
曹疏疏也是刚刚下车,在沈荼看见她的时候她也刚好看见了沈荼,脸上露出了一个端庄优雅的笑容说:“沈相,若不嫌弃便一起走吧。”
“好久不见,疏疏,不,宋夫人。”
几乎半年未见,曹疏疏比以前更漂亮了,兴许当初是因为稚气未脱所以不觉得,此刻一看,还真是一个美人。圆润的脸颊,瘦小的下巴,雪白的肤色。在侍女的搀扶下,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的端庄尔雅,婉约如水。
当初的曹疏疏,其实话很多呢,每天在她和慕隐面前说得没完没了,如同一只小鹦鹉,不懂事的叽叽喳喳的叫。
两人走了一段路,曹疏疏竟是一字不言,当初的她,怎么可能忍得住这么久不说话?有一件事沈荼怎么也想不明白,曹疏疏这样一个倔强而又仗义,敢爱敢恨的人,怎么会忽然去当花魁,忽然将自己嫁出去,她似乎说过,要嫁也是小荼先嫁。
“其实,我根本就不爱我的夫君。”曹疏疏忽然回头对着沈荼说,沈荼顿了顿,随即又迅速跟上。
“不管他对我再怎么好,给了我多大的感动,可是我终究没有动心的感觉,不喜欢,更别说爱。正如我对那个人,不管我为他做得再多,我再喜欢他,他终究是不喜欢我的。”沈荼知道曹疏疏说的那个人是慕隐,除了慕隐又能是谁呢?
永远脸上挂着天真笑容的曹疏疏,第一次目光中露出了悲伤,随即又用一抹笑容掩盖住,她偏头问沈荼:“小荼,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到一想到他就心就很疼,喜欢到可以为了他生,为了他死?”
很喜欢的人?慕隐的模样顿时浮现在沈荼的脑海里,他的笑,他的皱眉,他作画时的认真,弹琴时的风雅……原来不知不觉中,慕隐竟已经深深刻在了脑子里,她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算有吧,我只要想到他,心中就很安心,很开心,想起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觉得很幸福,但是绝对不是你说的那种一想到他就很心疼。”
“小荼,那是你没有尝过爱情的苦,你现在只知道爱情的甜蜜,等有一天你们不得已而分离,你嫁给了别人,而他娶了别人的时候,或许你就会懂了。”
沈荼没有说话,她放慢了脚步,走在青石路上,阳光洒了一地的光辉,刺得她眼睛生疼。
她用手帕擦了擦眼睛,手帕湿了一片。
有一天,他们不得已而分离,他娶了别人,而她嫁了别人。两人再次相见时,除了问候一声过的好不好再无其他的话可说,而那回答还是心口不一的说“过得好”。也或者,他身旁有如花似玉的娘子,她连走上前问声好的勇气都没有。
曾经最熟识的人,到了那一步连话都说不上,那样的话,她每每想到他,除了心疼,应该还会有止不住的悲伤吧。
“你听过飞蛾扑火的故事吧?”
沈荼呆呆地点头。
“飞蛾用自己的灰飞烟灭成全了那簇火苗的明亮,可是火苗怎么会记得这一只傻傻的小飞蛾呢?相比飞蛾,我算是好的了,至少,我学飞蛾扑火的时候有另一只飞蛾在身旁保护着我。可是怎么办呢,我不想连累想保护我的那只飞蛾,却也不想违背自己的心去追逐那团火苗。”曹疏疏越讲越激动,几乎要哭出来,而那个飞蛾扑火的故事被她篡改得不成形。
沈荼摇摇头,握住了曹疏疏的手,安慰道:“别想那么多,或许,求不得,就放弃吧。”
曹疏疏反手狠狠抓住沈荼的手,停下了脚步,她眼中有些血丝,有意无意的露出憔悴,嘴上不饶人:“那如果是你呢?你舍得放弃那个你很喜欢的人吗?假如他不喜欢你,假如他早就有喜欢的人了。”
这一问又把沈荼问住了,她呆呆地望着曹疏疏眼底的赤红,嘴唇有些颤抖。
假如慕隐不喜欢她,不愿意跟她在一起,假如慕隐已经有喜欢的人,假如……
摸着良心问,她舍得放弃吗?
自然舍不得。
“我当初在曹家受尽姨娘的欺凌,那一天,太阳很大,比今天还炎热。我被几个哥哥吊在树上,他们抓很多毛毛虫放到我衣服上,让毛毛虫一路爬,爬到我脸上,小荼你知不知道我最怕毛毛虫,我连蛇都不怕,我就是怕毛毛虫,他们还偏偏用毛毛虫。我怕得几乎要咬舌自尽,可是有人救了我,他比我大两岁,却如同天神一般,那么好看,那么高洁不可侵犯。”
“她问我,是否愿意跟着他,我当然愿意。他就像是我的哥哥,很照顾我,可是,我知道我对他的感情绝对不是妹妹喜欢哥哥那样,我也知道,他对我,只有哥哥对妹妹的感情。后来,他帮我夺回家产,用了一招美人计,让当时的郎中令为了得到我灭了曹家一百六十口。我知道即使我在他身边,他也不会喜欢我,那时我知道他在费力对付礼部尚书宋怀景,所以我利用花魁这一身份,嫁入礼部尚书府,为他传递情报。这一切都只是我自愿的,我唯一的愿望,只是希望他能记住我,纵使不是一辈子,也莫要忘了我。”
听到这沈荼恍然大悟,原来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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