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天都》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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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王妈路过了炸油条刘叔的店铺前,刘叔的大油锅刚刚点着火,锅里的油都还是凉的。刘叔头上缠着块儿毛巾,带着大大的黑框眼镜,大冷天里流着汗在使劲地和面。王妈心里琢磨这个刘叔以前一定是个陕北的知识分子,不幸沦落到天都市便开始从事炸油条工作。这时刘叔看到王妈,伸手把额头汗珠一抹,冲她道:“哎,妹子,今天怎么这么早啊!”王妈冲刘叔笑呵呵:“老刘,你的眼镜一会别掉锅里油炸了!”刘叔推推眼镜说:“好,一会你回来炸给你吃!”
王妈笑呵呵地走了,她穿着大棉鞋走在雪地上,咯吱咯吱。
这时,一辆风驰电掣的摩托车在王妈身边呼啸而过,扬起一片雪花。
王妈并没有被吓到,她依然边走边甩着膀子,她冲着远去的摩托微笑,可她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她想既然是出来锻炼为什么不和李老头一起练太极呢?一会她觉得冷了,把头巾罩在头上。王妈的头巾是儿子王玉不久前买来给她的。儿子平时说话不正经,也没什么正经工作,整天和帮混子混一起不知道干什么,但是儿子知冷知热让王妈很感动。天一冷儿子马上买了头巾给妈戴上。然后王妈就突然想起儿子递给她头巾的时候还念叨自己:“以后别和这些老不正经的眉来眼去,你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不让我省心?”想起这些她就想笑,儿子这语气和自己当时教育他时简直就是如出一辙。
1。王妈(2)
王妈来自一个遥远的山村,那时候王妈十三岁。那个山村遥远到连王妈自己都不知道它具体在什么位置,王妈只记得当时自己在山上挎着一个竹篮子,不过是在捡干牛粪。“捡干牛粪干嘛?”王玉问。王妈说:“那时候穷啊。”王玉很诧异的看着自己的亲娘说:“难道穷到要吃牛粪啊?”王妈笑呵呵,笑完冷不丁抽了儿子一耳刮:“笨,我怎么会有你这蠢儿子?牛粪干啊!”王玉捂着脑袋说:“和牛肉干一个味是吧?”王妈又伸出了巴掌,王玉说完跳到一边,王妈笑着说:“牛粪干当柴火烧!”王玉很不理解当时的人为什么不烧木头而烧牛粪,山村嘛,木头应该多的。王玉那时候觉得牛粪烧出来的饭可能会比较香。
而王妈的解释是,那时候树皮都被吃光了马上轮到要吃木头,总不能去吃牛粪吧。
王玉听到这话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从那以后他非常敬畏这个吃木头的怪兽母亲。
王妈就在山里挎着竹篮捡牛粪,和一些碎柴干草。一个冬天的早上,天才刚亮她就被爹赶出门去捡柴火,她甚至忘了自己爹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熊脸,甚至没有丝毫印象。寒风刺骨,王妈小脸冻得通红,小手早已龟裂,而她早上还没有饭吃。王妈当时就想,我总有一天要逃出爹的魔掌,天天都吃大馒头。
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山上找牛粪,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块,刚伸手要抓却被另一只手拿了去。
王妈抬起头,那时候太阳刚刚升起,手拿牛粪的是一个头戴五角星黄帽子的大高个叔叔。叔叔把牛粪递给王妈,说:“小同志,这个是你的吧?”
王妈双手接过牛粪,眼睛一眨一眨,她看到了太阳,看到了五角星。王妈说:“你就是传说中的解放军叔叔吧?”
王玉听自己亲娘说到这一段的时候已经是个辍学的不良少年了,王妈当时本想拿这段悲惨经历教育自己的儿子时,王玉却插话道:“你不会当时就爱上了解放军叔叔,后来就有了我吧?”
王妈马上又给了儿子一耳刮子,并订正王玉他的父亲不是解放军而是修自行车的。
那时王妈只是个十三岁儿童,只是觉得叔叔形象英武。这时叔叔拿出了一个馒头,一个真正的白面馒头,说:“你饿了吧,给你。”
王妈慢慢接过它,凝视了好久,因为她不相信这是真的。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口,即使那个馒头硬得像石头,即使上面有少许干牛粪末。王妈抱着馒头慢慢咬,她怕一下都吃了以后就没得吃了。
解放军叔叔说:“如果你想以后天天吃白面大馒头,就跟我去大食堂吧。那里有你一辈子吃不完的饭菜。”
王妈当时想的是,自己和解放军叔叔远走高飞,十年以后开来一辆大卡车,把货都卸到自己家,接着一车馒头滚出来把她爹活活淹死。
叔叔牵着王妈的小手,王妈另一只手拿着馒头。他们慢慢消失在山间的小路上,后来王妈高兴地坐上了驴车,后来她又坐上一个传说中很威风的拖拉机,不过最后当王妈坐上那个最拉风的小公共汽车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
王妈走了以后就再没回过家。
2。青岛路(1)
王妈是从儿子辍学以后才开始晨练的。
孩子的辍学对当时王妈的打击并不是很大,她觉得自己的儿子一直是个出色的孩子。托儿所的时候就已经称霸,小学二年级就开始顶撞老师,四年级打群架,初一打老师不过没打过,初三终于打过了。
打过老师以后王玉就辍了学。并不是学校开除他,而一帮老师让他自己亲手填写退学申请,如果不填的话就叫家长。小小的王玉权衡了一下利弊,觉得还是叫家长比较恐怖,于是就填了退学申请,还按了手印。
但是王妈并没有过分责怪自己的儿子,她觉得这是人生必经的苦难。社会是残酷的,儿子从小的经历就是在适应社会的发展。而王妈自己小时候连学也没上过几天就被拐卖了,但是如果自己没被拐卖又是一番什么景象呢?说不定自己现在还生活在穷山沟沟里,所以王妈对这事看得比较开。不过她还是狠狠得打了王玉一顿,因为她知道如果自己丈夫活着的话肯定也会这么打儿子,这是程序。她想念自己的丈夫,即使丈夫对自己也执行这样的程序。王妈打完王玉之后就让小王玉一个人出去找工作。
但是工厂不收童工,只有混混收小弟。
王妈经常回忆起自己刚来天都市那会儿,那会儿她只是个小丫头片子。那时候自己的住所在一个深巷子里,她平时没机会出门,和一帮孩子一同关在一个大屋子,生活无忧无虑,但是空间狭小。不过这些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因为她不用早起干活,不用天天挨打,最重要的是还有馒头吃。住了几个月以后王妈便被一个老太太带走了,老太太孤身一人住在一个军区宿舍。老太太经常抱着一只猫,老太太经常穿上自己的老军装照镜子。而王妈那个时候才知道给她馒头的叔叔其实并不是正真的解放军叔叔,那人当时戴了一顶红军的帽子,穿了身破旧的警察上衣,裤子是国民党穿过的,鞋子是3520鞋厂出的千层底。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也可以是个人贩子。
后来王妈想起了自己的爹,想对老太太要求回家看看他,但是突然又否定了自己。她怕自己的爹缠着她也要来天都市吃馒头,然后赖着不走。她很恨自己的爹,爹没有一天不打她,没有一天不饿她。
王妈一共被过转两次手,不过一直在吃食堂,生活滋润。后来她嫁给了一个修自行车的,一直吃馒头至今。
王玉了解母亲所有的遭遇,他一直同情自己的母亲,觉得自己和母亲同病相怜。母亲从小没有母亲,被卖了都不想念父亲。而自己从小没有父亲,卖了别人也不会丢掉母亲。
王妈想这些的时候正甩着膀子大步流星地走,她老了,但是仍然壮实,她身后的雪地上留下的一串长长的脚印就可以说明。她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出门前吆喝一声,路上遇见两个异性,冲他们笑了之后在青岛路走一趟再回来。回家路上顺便在刘叔的油条铺子上买几根油条,刘叔每次都想多送给王妈几根,王妈就笑笑说:“老刘,我是有原则的人。”
天都市的一月份虽不比北方的冷,但也是会下雪。天还没亮,路被雪映得亮堂堂,偶尔有搜搜的风爽快地吹过青岛路也不会让人觉得刺骨。青岛路白茫茫一片,也许只有王妈一个人,王妈觉得这时候的世界最清爽,她觉得在白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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