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情谜》第9章


多年以来,这是她首次感到某种美好、积极的力量在体内孳生。「谢谢,」她说着舒展一下四肢。「当你要求我解释案情那时候,如果我回答不出来,那要怎么办?」
「噢,我一眼就看出妳知道答案。妳看起来血脉贲张,彷佛就要飞了起来。没错,妳的确做得好极了。」
「你是否可以找个时间告诉我关于你的第一次成功记录?还有第二次?」
她以为他睡着了。突然一阵低沈的声音传来。「她的名字是韩娇艾。当时她十七岁,我十五岁。在那之前我从没见过真正的胸部,她真是个尤物。所有同学都把我看成是小种马,至少在那三天里是这样。」
她大笑起来。「现在娇艾呢?」
「在纽约担任税务会计师。我们仍然会寄圣诞卡给对方。」他喃喃说,两人随即沉沉睡去。
一周之后,蕾琪搬进乔治城一间相当雅致的两房公寓里,就位于柯南弗和麦迪逊街口。她有四只玻璃杯、两只茶杯、一张床、一组白色床单。三条毛巾、一台微波炉和半打衣架。这就是她从加州的家带来的全部家当,其余的都捐给旧金山的流浪中途之家了。上次她告诉桑迪伦她没有多少行李,可是一点都不夸张的。
搬家后第一件事是换掉门锁,装上固定门栓和锁链。然后她逐一将两件裙装、两件牛仔裤和两件布袋裤用衣架挂起。她轻吹起口哨,边想念着好友小麦。他就住在五楼,分派单位是国家安全局。对付恐怖组织一直是他的志愿所在,因为在八○年代后期,他的一位挚友搭乘一班遭恐怖份子装置炸弹的泛美班机,从此走向不归途。他刚刚接获第一次任务,将前往沙特阿拉伯处理上周夺走至少十五美国士兵性命的恐怖爆炸事件。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记得那天他热情拥抱她。「他们给了我机会,就像桑迪伦给妳机会一样。嘿,妳在芝加哥真的表现得太好了。」
「烤面包机。」
「是啊,好个绰号。媒体真擅长让凶杀案变得生动亲民。之后有什么新的发展吗?」
「没有,才一周不到呢!桑迪伦给了我三天假去找新公寓。听着,别激动,好吗?只管好好照顾自己,小麦。可别因为你是联邦探员就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
「这只不过是一种训练罢了,薛妞。没别的。嘿,妳真是我的好妹妹。」
「我们的年纪不相上下。」
「才不呢,瞧妳那两条手臂又细又瘦的,妳是我的妹妹。」
他急着想出发,瞧他那两条长腿不安地左右磨蹭。她最后一次拥抱他。「记得寄卡片给我,里面要装很多沙子。」
他朝她行了个礼,边吹着口哨走了。出了公寓前门,他突然又回头喊道:「听说桑迪伦是个乡村音乐迷,而且非常爱唱,几乎每一首歌的歌词他都熟悉。」
老天,她想,西部乡村音乐?她知道那是什么,就是那种鼻音浓重的歌曲,令人一听就马上关掉收音机的。那种音乐从来就不在她的曲目上。她住在水门的时候曾经在酒吧里弹奏钢琴,那只不过是一周半之前的事。那些酒客爱死她了。她弹奏了乔治盖希文的曲子,但旋即放弃,因为忘了后面的旋律。
此刻她站在空荡的房间中央,两手插在臀上。正想着该上哪里去购买家具,门铃响了。
没人知道她住在这里。
她僵直站着,一颗心开始鼓动。在匡提科她从未担心过自己的安全,可是如今她只身在华盛顿特区。她那把袖珍柯尔特手枪放在卧房里。不,她没必要冲进房间里去拿枪。她深吸了口气。一定是报童,或者上门来劝募慈善捐款的人。
在本地她认识的唯一一批人是刑案侦查小组的八个人和桑迪伦,但是她还没有将新地址告诉他们。只有人事部门知道。难道他们会透露给外人?
门铃又响起。她迅速走向门口,躲在门板一侧。真傻气,没人会从门外开枪击中她的。「是谁?」
短暂的沉默之后。「是我,道格。蕾琪。」
她长吁了口气。原来是马道格。她已经四个月,将近五个月不曾见到他了。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她启程前往匡提科的前夕,在父亲位于海兹的住宅里。那晚他显得十分冷漠疏离。母亲伤心哭泣,指责她是个不知感恩的女孩。他的话不多,只静静坐在父亲书房的厚绒布沙发上,大口啜饮着昂贵的白兰地。对她来说那不是个值得回忆的夜晚。
「蕾琪?妳在家吗,甜心?」
前一天她曾经打电话给父亲。道格一定是从他那里得知她的住处的。她慢慢松开那两道门锁炼,拉开门栓,打开了门。
「我带了瓶香槟,就咱们两个。」他举起酒瓶在她面前晃了晃。
「我没有银器。」
「无所谓,反正我也不常用银器喝酒。妳见了我似乎有些紧张。来,甜心,只要喝个一、两杯就会没事的。」
「抱歉,我的脑子还有些混乱。我没想到你会来,道格。我有几只便宜的杯子。快进来!」
他跟随她走进空无一物的厨房。她从碗橱里取出两只玻璃杯。他轻轻旋扭着香槟瓶塞,边说:「我在报上发现妳的消息。妳已经从学院毕业,而且立刻就侦破一桩连续杀人案。」
她想起那个可怜的东西,班罗塞。但愿他死在监狱里。他谋杀了十二条人命,其中包括六个小孩,而狱中兄弟们向来最痛恨凌虐、杀害儿童的人。她耸耸肩。「我只不过是搭了便车罢了,道格。我的老板早在我们行动之前就已经知道凶嫌是谁了。桑迪伦处理案情的方式非常独特——低调,坚决不走漏风声。他让地方警察对他信服得五体投地。他说这是在替调查局作宣传。事实上,我很惊讶我的名字竟会上报。」
她忆起破案的次日,副局长毛吉米特地亲自向每个人道贺。庆功宴热闹极了。「桑迪伦对我说,我来得正是时候。之前小组的每个人都忙翻了,而他的副手正好在医院里陪妻子待产,由我取代了他的位置。桑迪伦说得没错,我只是在一旁观望、聆听,什么都没做。」
「芝加哥有个柏队长在电视上感谢调查局的协助。他提到你们两人的名字。」
「噢,老天,桑迪伦一定会不高兴的。我记得他曾经要求柏队长什么都别提。不过,这样也算替调查局作了一次漂亮的媒体宣传。现在所有民众都知道他的小组有多杰出了。」
「为什么不该提你们两个的功劳?你们逮住了一个连续杀人犯呢,真是的。」
「你不了解。调查局是集体作战的组织,个人不该居功。我们是对局里效忠,而不是对个人。」
「看来妳被洗脑了。敬妳,蕾琪。希望这一切都如妳所愿。」
道格举起酒杯。她只微微点头,然后啜了一小口。美味极了。「谢谢你带香槟来。」
「不客气。」
「他的妻子在午夜生下了宝宝。」
「谁的妻子?噢,妳是说那个位置被妳取代的副手。」
「是啊!我猜他一定非常懊悔错过了好戏,尤其他付出了那么多心血。你为什么到这里来呢,道格?昨天我才在电话里将我的新住址告诉我父亲的。」
他又倒了杯香槟,啜了几口,才耸耸肩笑着说:「时机凑巧。我到华盛顿来探访一个客户,顺便将妳列入我的行程计划当中。我喜欢妳的客厅,充满午后阳光,而且大小适宜。为什么没有家具?」
「我那些旧家具不值得大老远运到这里来。我打算买些新的。」
两人在空空的客厅里站着面面相觑。马道格喝光了香槟,将空杯子放在橡木地板上。然后他接过她的杯子,放在一旁。「蕾琪,」他拥住她的臂膀。「我想念妳。原本我以为妳会回家一趟,可是妳没有。妳没有打电话或写信给我,妳让我的生活有了缺口。妳真美,妳知道吗?我敢打赌一定有不少男人这么对妳说,即使是妳披头散发、身穿绉牛仔裤和运动衫。妳背后写的是什么?狄奇丹披萨?那是什么玩意儿?」
「没什么,道格,只是个普通的店名。从来没有人留意过我深藏的美丽,你这么说真是仁慈。」事实上,自从她进入学校直到现在加入总部这段期间,她一直尽可能穿得朴素,甚至严肃。至于头发,也总是向后梳,用发夹扎在颈后。但今天是周六,她穿着牛仔裤和运动衫,头发松垂在脸颊两旁。
「你还是那么英俊,道格。你似乎永远不会变。」的确如此。马道格拥有六呎高、运动员般的健硕身材,脸庞瘦长,棕色的眼莲炯炯有神。女人们都爱他,一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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