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第10章


随手将东西放在桌子上,胡不适对史密斯笑了笑,「饿了的话先吃点,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他又拉著推车下楼了。
史密斯先生面无表情的将视线移向摆满圣诞大餐的桌子,然後伸出了手……
胡不适干什麽去了呢?
答案:他去装饰圣诞树了。
圣诞树的原材料……自然是花园里孤零零秃头站著的元帅阁下。
去超市前胡不适就看好了,楼下那棵树虽然大了点,但是枝条坚硬、便於悬挂物体,正是个圣诞树代替品的好材料!
刚刚修剪树枝的时候,他还特别注意留出了挂装饰品的枝条。
从推车里不断掏出灯饰,胡不适爬上爬下很快将灯泡什麽的挂了元帅一身,然後乐颠颠回去了。
「早就想这麽做一次了,看!我们也有圣诞树了!好大一棵圣诞──呃!?」看到史密斯先生手里拿著的东西时,胡不适噎住了。
呃──他是叫史密斯先生自便先吃点,可是他没想到史密斯先生自便的结果就是:他把胡不适买给老乔治的狗的七个不同口味罐头都吃掉了。
那是狗罐头呀囧!虽然那罐头瓶上画著狗,可那不是狗肉罐头而是给狗吃的罐头啊啊啊啊!
「哈──吃饭!我们吃饭!」再度无语的胡不适於是开始倒酒。
是夜,两个人酒足饭饱,吃得相当惬意,虽然史密斯先生一句话没说,不过电视机里传来的各种声音弥补了室内太过安静这个缺陷。
「谢谢招待,罐头很好吃。」临行前,史密斯先生终於对胡不适说话了。
长久以来,胡不适几乎以为史密斯先生不会说话,忽然一句话让胡不适哽住了,然後等到大门关上,胡不适这才琢磨过来那句话内容的意思──
罐头很好吃……
喂!那是今天唯一不是我做的菜啊!史密斯先生你真的是在感谢我吗?还有……那是狗罐头吧?喂──
有史以来最失败的宴请以及客人出炉了。
虽然史密斯先生对自己的招待评价很微妙,虽然史密斯先生整个晚上只和自己说了一句话,但是他还是给了自己「陪伴」的感觉。
对方的眼神变得温和,透露出来他其实也有点开心,不知道为什麽,胡不适觉得自己看懂了对方的眼神。
史密斯先生的眼神有点像自己小时候养过的一只狗,其实也不算养,只是每天放学的时候固定到巷子里给它喂食而已。每天一个人放学的时候,那只狗总会跟在他身边,静静的陪著他,它从来不叫,但是却给了胡不适被「陪伴」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好。
没有立刻收拾桌子,胡不适倒了一杯红酒,怎麽会将人比成狗呢?史密斯先生知道了可能会不太高兴吧?
拉开窗户,胡不适静静的看向窗外的圣诞树。
外面下雪了,他出去装饰圣诞树的时候就开始零星小雪,现在则是鹅毛大雪,最浪漫的白色圣诞。
光秃秃的树干被灯泡装点得华丽,夜色和灯光的掩映下,完全看不出它是棵光脖子树,胡不适有点骄傲的想自己这棵应该是这附近最大的圣诞树了,不过可惜这个社区太偏僻了,这麽漂亮的圣诞树除了自己,却无人欣赏。
他想大概莲不会过来了,已经这麽晚了。
胡不适低下头,为自己再添一杯酒,冬日里的凉风吹在他因为酒意而灼热的双颊上,一股香味莹然鼻端。
一开始他以为那是酒的味道,不过很快的、越来越浓的味道让他不容错认:那是一种……非常好闻、非常让人迷醉的味道,让人……
面红心跳,胡不适忍不住向味道来源的地方望去,他愣住了。
我想开一树最美的鲜花,盛放在你面前。
看到窗外情景的一刹那,胡不适感觉自己脑海里只剩下了这一句话。
他终於想起这棵树为什麽眼熟了!
莲!一定是莲!他过来陪自己过圣诞了!
第四章 元帅阁下把Bush压倒了
……其实我很想你,如果可以一起XX和OO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
忽略生僻词汇,这句话的主句莲却是第一时间理解完毕的,貌似遮罩了一切资讯的莲心里还是给自己留了希望,偷偷的将胡不适的信号接入列为最高许可权,于是,第一时间接到胡不适的资讯之后,莲立刻醒了过来!(醒得够慢的,不过毕竟是植物人嘛)。
迅速的阅读完,然后,元帅阁下激动了。
这一激动,就开花了!
像是把过去漫长岁月里积攒下来的激动全部释放出来似的,莲感觉自己在生长,他几乎听到自己枝条快速生长的声音,层层叠叠的红色花朵从枝条见拔起,一朵一朵。
怦!怦!像极了传说中心跳的声音。
我很想你很想你很想你——
巨大的喜悦感充满了莲的内心,他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他睁开心眼,看到一个人正从远方飞奔而来,那张脸……正是照片中胡不适的模样!
蠢蠢欲动的爱意再也无法遮掩,莲阁下向胡不适的方向飞奔——飞奔——
奔——
奔——怎么奔不出去?!
忘了自己还是树形腿,还没从土里拔出来的倒霉莲阁下,向着胡不适的方向倒了下去。
货真价实的,泰山压顶般的……倒了下去……
哐当一声,元帅阁下终于把胡不适压倒了。
提问,树形的元帅阁下把人形的胡不适压倒,受伤最重的是谁?
A。元帅阁下。
B。胡不适先生。
答案是C:里昂·杰克逊。
里昂·杰克逊谨慎的醒来了。
「你终于醒了!」
一个带着外国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里昂皱了皱眉头,视线移向自己的右腿,此刻,那里正裹着层层绷带。
「你的腿骨折了,医生已经帮你处理好了。」
那个声音解释着,他这才将视线移向说话人,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的是一名亚裔男子,看起来有点眼熟。等等——
这不正是自己晕倒前大叫自己的名字朝自己跑来的那个人吗?
该死的——这个家伙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拧起眉头,里昂的表情变得有点狰狞,就在这时候,那名男子冲他微笑了。
「太好了!我这就去告诉警察先生你醒了!」
听到「警察」二字,里昂僵住了。
里昂·杰克逊,性别男,年龄三十五,职业银行抢劫犯。
自从十年前辈银行解雇后,他就开始抢银行。每次抢劫就是血战片拍片现场,十步杀一人,从来无活口,他被称为世上最恶抢劫犯。
据说很多美国大片导演都会在他抢劫后的地方取景提取灵感,从《侏O纪》到《CSI犯罪现场》,从《绝O终结站》到《夺O锯》,处处可见里昂·杰克逊式犯罪只会的闪光。不过真是因为他这种杀光抢光的作法,警方至今仍然无法确定他的身份,而他的通缉令上的照片仍然是一片空白。
直到今天,在他进行第七次抢劫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昨天是个普通的日子,他像往常一样进行了抢劫,像往常一样抢劫完银行灭掉所有在场人员并且仔细布置好现场之后,里昂·杰克逊带着自己的战果——一个装有大约一千万欧元现金的行李箱离开了所在地。
然而他离开得并不像往常那样顺利,行进中,他发现塞车了,前方似乎出了什么事件,员警开始对每辆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而此刻,他的车子已经到了进退不能的地步。
弃车逃跑是很不明智的选择,如果这时候留一辆空车在这里,警方早晚会查到他头上来,所以里昂使用了另一套方案:下车,将抢来的赃款和作案工具暂时藏在别的地方,然后事后另行领取。
他很快就确定了藏匿地点:不远处的一个社区此刻正门户大开,而有人正在里面种树,还有比这更好的掩埋地点吗?
眼前一亮,里昂很顺利的进入了那个社区,在栽种人员离开后将自己的旅行袋埋了进去,然后重新回到车上,回来的路上还在路边的超商买了一瓶水,这很平常,很多被堵在路上等待临检的车主都在这么做,于是他很顺利的通过了临检。
有惊无险,平安顺利。
夜幕降临,傍晚的时候,里昂重新来到了这个社区,这次的目的自然是将下午埋在这里的东西取出来,然后,他刚刚站在那棵树下边听到有人大叫自己的名字,心里大吃一惊,刚刚转过身就——
就晕过去了!
「……我们都被砸晕了,幸好警察先生们路过及时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之前的亚裔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又进来了,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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