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蚁贼》第14章


两三点火光乍隐乍现,冻夜之中,让人眼中一暖,心中一跳。由两三点而二三十点,由二三十点而一团一团,由一团一团而成火龙蜿蜒。
邓三叫喊一声,派了一人立刻给郑百户送信。领着其他的人,快马加鞭,冲回队伍里。
“哥哥?”看见邓三这般仓急,文华国顿知大事不好。
“你大爷的,鞑子来了。最多二十里外。”邓三大声咒骂,指派众人,“文老四,带着郑百户发给咱们的铁蒺藜,给老子统统洒下。”他掉头四望,身处平原之地,远近不见山丘障碍,兵无可伏,人无可掩。
关世容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无奈地一一从自己族人脸上看过:“又到拼命时候,狭路相逢勇者胜,是死是活,就看兄弟们的胆色和运气了。”
这么一息功夫,报讯的骑兵拐将回来:“千户大人,郑百户要咱们留截断后,用死阻挡。他说,咱们要是挡不住,不但王夫人要完,前边探路的小邓百户,怕也逃命不得。他还说,只要挡住鞑子,见得王元帅之后,定不会忘了千户大人的功劳。”
邓三阴晴不定,郑百户讲的不错,若不能阻得鞑子一程,叫鞑子一冲,这支临时拼凑的军队,立时就得土崩瓦解。他的义子邓舍,即使身在最前边,队伍一散,也真是没活命处。
“你大爷的,难怪叫老子断后,让你老子的儿子前行!”
又一骑从马车奔来:“郑百户令:邓三部有守无退。”二次下达严命之后,这个骑士放缓声调,“郑百户请邓千户放心,他已经严令两翼黄、李二位将军,拉开距离以作奇兵支援。小邓百户旗语显示,前方三十里外,有树林一座,郑百户将亲自带火铳队,埋伏其中,做为接应。”
最后,鼓励似的,他说道:“鞑子追了我们一天一夜,远来疲惫。邓千户部休养几天,正是锐蓄精满,只要肯下死战,必然得胜。”
传完命令,骑士没走,监军般的留了下来。
事到如今,罢了,罢了。邓三恶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关老二!你带人赶紧的凿几个小坑,雪后土软,好凿,记住,横着挖!鞑子到来,你的人就赶快后退,老子先冲一阵,你接着来。”大呼大喊,“文老四!文老四!”
忙着布置铁蒺藜的文华国,闻声而回,手上还提着一串铁蒺藜。
“抓紧时间,待会儿你跟着老子一起冲锋!”
邓三本部五十人,加上文、关二部,总共二百五十人上下。人马不多,按道理讲,是不适合再分兵的。可他手下的这些人,互相不熟,面对强敌,一窝蜂地上,反而更容易出现失控局面。干脆分之为二,专冲敌人前队。希望反复冲击、加上黄、李配合,可以暂时打乱一下元军的阵型,从而阻滞他们的行动。
佛家奴得到游骑报告,十几里外,见着了红巾逆贼的踪影。看情形,他们也发现了探马赤军,在布阵,准备拦截。
他微微一笑,口里低声嘟哝一句:“自不量力。”他正要下令全军列开进攻阵型,又忽然想到困兽之斗这个词。兵法云:围三缺一,自己若是逼得太紧,会不会反而激起红贼拼命?毕竟,他们也有八百人。
想到这里,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考虑是不是暂缓追击,等另外两支千人队赶来,再做打算。
但很快,他放弃了这个无聊的想法,他谨慎,可他绝不胆小:“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他盘算,“抓着马车里的那个人物之后,这一趟,也就功成圆满了。希望是个大人物,不至围攻丰州这一趟白跑。”
调到第一列,成为整个作战阵型箭头的,是两个汉人组成的百人队。说起来惭愧,蒙古五部为核心组建的探马赤军,入主中原区区百年,控弦之士,反而在很多军队里,汉人强过了蒙古、色目人。
不能否认,这种现象让忠君忧国的佛家奴很是中心忧虑;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冲锋的是汉人,死了也就死了,一则连年天灾,可以省点粮食,二则还能减轻国人的伤亡。”这么一想,就舒服多了。
佛家奴布的阵型,乃是蒙古人常用的野战阵型。游射在前,两翼展开,大队包围,不胜,则仗着马速,撤退设伏。从狼群狩猎中学来的阵法,简单实用。
邓三踞坐马上,检查兵器,略舞动下狼牙棒。远处元军火把的光芒越来越盛,大战在即,他紧盯着元军队形,猜测他们可能会摆出的阵型。以此及时调整他的队伍。大战在即,所有的思虑想法,烟消云散;大战在即,他想到的,只有如何战胜敌人。
他看清了敌人的阵型,正如他所料。他决定,不再更改己方阵型,举起狼牙棒,召回挖坑布铁蒺藜的关、文二人。准备列阵迎敌。
阵者,战车依山,按照地形来布置作战力量,以求最大发挥己方优势,战胜敌人,是谓阵。
※※※
注:
1、《元典章》:河南等路探马赤军人内执把弓箭之人多系汉儿人。
2、有元一代,蒙古人被称为“国人”,蒙古姓被称为“国姓”,蒙古语被称为“国语”。
第十二章 千里(三)
佛家奴前队冲到,看到静静等候的一队红巾。进入一箭之地,双方互射弓箭,红巾且战且退,探马赤军鼓勇向前。
佛家奴处在中军,眺望战情。随着他不断地命令,中军和后队渐渐展开阵型。两翼慢慢括开,只待时机一到,就加快马速,要将敌人包围。这时,他看到前队冲在最前边的骑兵,有几个忽然减缓了速度,手忙脚乱地丢掉弓箭,改而控制马匹。
“不过是些铁蒺藜。”闭上眼睛,他也能猜出前队遇到了什么情况。仓促之间,他不认为敌人有足够的时间来施放出足够的铁蒺藜,来破坏他进攻的流畅性。
二十几个第一线的骑兵,只有四五个中了暗算,从这也可以看出,癣疥之疾而已。马匹不受控制的士兵,第一时间被集中指挥的红巾弓箭手射落下马,倒霉的又被闪避不及的后边骑兵踏在马下。
佛家奴无动于衷,几个汉儿罢了。
冲过铁蒺藜的骑兵再次乱了阵脚,不多,仍然只有四五个。他们的马蹄踩入了小小的陷马坑中。这一次,不用红巾再去射他们,他们直接跟着摔倒的马匹摔落地上。
佛家奴注意到了前线冲刺的探马赤军,因了这两次陷阱,速度缓慢下来。并随着倒地马匹和摔落骑兵的增多,阵型开始混乱。他又细心地注意到了,阵前的红巾急射出几波箭雨之后,有明显加速后退的企图。
“癣疥之疾。”他嘴里无意识地低声重复着,大脑急速运转。情况不对,敌人毕竟有八百人!若是他们破釜沉舟,……数年来,大江南北,元军铁骑屡战屡败、多少同僚名将惨死战场的种种,走马灯一样闪过他的脑中。谨慎的天性占了上风,他抓住传令兵:“传令!前队暂停。”
晚了。
好像旋风,从红巾弓箭手后侧,撞出两队骑兵。当先一条大汉,狼牙棒密不透风;其后又一条大汉,两柄大锤呼呼作响。利刃一般,这两队骑兵直直插入了两百个探马赤军先锋之中。
正是邓三、文华国。
累年厮杀,在邓三身上留了很多的伤。左脚被投石机砸的石头挂住过,少了几个脚趾,到现在他走路都还有点深浅;右臂中过火铳,下雨阴天,总隐隐做疼。其他的刀箭之伤就不说了,更多。
他绝对称得上是百战余生。
他从没在意这些伤患,相反,他以自己身上遍布各处,密密麻麻的伤疤而自豪。大丈夫生快意恩仇,当鼎食,死当鼎烹。可问题的关键是,他才四十三岁,正壮年时候,从年前起,他竟然渐渐觉得力气不是很够用了。
尤其这几日,连日厮杀、奔走,使得他这会儿舞起三十斤重的狼牙棒来都嫌吃力。
大概这几年失血过多,伤了元气。他暗自寻思。按照这个趋势下去,早晚有一天,他会再也舞不动狼牙棒,再也上不了战场。也就是说,在这个乱世之中,他就再也没了用,要成为一个废人了。
每当想起这些,他这个粗汉也会感伤、忧虑。他感伤自己,忧虑邓舍。邓舍才十六岁,太小,小时候读书读得又有点傻。他不敢想象,在这个人吃人的世道,没了自己在身边,邓舍会成为什么样。
他得继续挺着,就算上不了战场,也得等邓舍成人之后。他还记得结义兄弟、邓舍亲爹主动断后前的最后嘱托,更何况,他自己也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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