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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习。”她递给我那张叫做《丁薇&开始》的唱片,封面是她在行走。两侧是砖墙,塑料,铁栏……粗糙坚硬的世界。她不言不笑,光从四面八方来,照在她脸上。
当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在这个“可以穷,可以普通地活着的城市”,四处搬家,几乎没有工作。但作曲系的经验是可以帮助一个人一天写10首歌来谋生。
“所以我要学着忘记这个,干脆不写。等。”
灵感?我好奇极了。
“是那些上天放在你脑子里,放给你听的,你听到了,就记录下来。”她放下睫毛液抬起眼,坦白地看着我,大眼在夜里晶光闪烁。
我“嘎?”一声,想了想自己,心里叹口气,才继续往下问。
“是的,”她说,“音乐是很神秘的,我在这个世界上行走,有时候可能什么也看不到。但在我想要发现的,什么都看得到。所以为什么我的专辑有特别北京冬天的感觉,因为我的确在那个季节写作。不管走在哪里,你都躲不过那样的冬天。像风声……还有,下雪的时候……人要在窗前站很久,在那里沉浸下去。想起可能是内心里最痛苦的事。”
然后在一本日记里,用支离破碎的字句,写下一个人的疼和孤单。然后变成歌。“雪渐渐停了/安静了。路灯熄灭了/天亮了。”
她的歌大多有冥想的气息。很女性,但毫无脂粉气。
“我强调女性的角度,以前我总在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上绕弯子,想不通,很较真。为什么他会这么想,为什么他会那么做。长大之后,发现并不是这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两性世界的矛盾就很强烈。男人和女人就是不一样。有些东西就是沟通不了的。甚至有时两个人在一起像是一场战争。我会明白这个,接受这个。因为有些事情不是我的力量能够改变的。”
所以这自省的女子,歌中充满如蛭附骨的孤独与疏离感。
“开始/怀疑自己……开始/嘲笑自己的扭曲。”
那样凉的歌词。几乎碰不到精神的热度。可是,音乐却带着兵气,用低鸣的弦乐编排和强劲的House节拍交合来衬出异样的绝望与狂乱,甚至妖异。
“在音乐上我比我的人更放肆,更张扬。”她用指尖蘸一点蓝染在眼角,睫毛的阴影盖下来,像只小手掌。“我真正喜欢的生活……是很懒散的。在百无聊赖中看看书,写写东西,然后90%的生命给音乐。”
朋友也都是幕后的音乐人,金武林,刘效松……大家聊天,吵架,吃饭,做音乐,把每个人的东西,一点一点加进来。
“结果像化学反应一样奇妙,每一步都知道是自己做的,可是最后那一瞬间,都怔住了——是吗,这是我们创造的吗?怎么会鬼使神差地变成这样了呢?”
她侧过脸去和助理商量用哪种唇彩时,我把唱片放进随身听,戴上耳机。
她声音清越,“树叶黄了,就要掉了,被风吹了,找不到了……”
背景却是北京首席合唱团的和声。啊,她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那样苍茫的人声里,像青春,不自觉地沉浮于万人之海。而弦乐翻卷,如有另一个人在对岸注视这女子,悲悯拍打着心。
编曲是金武林。
“他在我的音乐里放进了自己。”她说。
于是这样重的力与这样轻的美。这样的男子与这样的女人。如逝如流的人生也有了庄严。
他处处都在。《你的独舞》中,他,化作一架钢琴,体贴地和着年青女子沉静寂寥的声线。如同无言的赞美——赞美她在雪的光与线条中旁若无人地沉溺。赞美只有女性才做得到的哀伤无邪。
“我需要他的力量,”她说,“加入女性毫无侵略性的美感中。”
那曾是令很多人怀恋的她在青春期时洁净清浅的情调。
“他们停留在那个年代的气氛里,但我已经来到这里”,她的话清坚决绝,有金石声。
我问她这些年在她身上最大的变化。
“在音乐上更自信,更主动。”她什么都做,写歌,编曲,制作助理,包括钱怎么报销和分配。
“我明白了什么是流行音乐,明白了我要做一个什么样的歌手。”
她要做Richie lee Jones和比约克,不见得有年度奖和唱片销量,只是一直存在下去,“无可替代,无法划分。”
她咬住下唇,有一丝出神,面容明净,没有一丝尘土气。像禅语中说“银碗里盛雪”。
“我希望一直跟上这个时代,和另一些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随着岁月增长,走在一起。”
是吧,应该是这样。一群人,浑然不觉地爱了,忘了,笑了,吵了,累了,病了,老了……但是应该有那样的时刻吧,“音乐响了/让我哭了。”
是了解,也是安慰。
她解开发夹,长发散落两颊,她揽镜自照,“唱堂会去”,自嘲地笑一下。
我们站起身,握一下手。
然后她穿过藏蓝色的夜,穿过了很多灯,走进声色喧哗的人群里去了。
我转过身,走到街角,耳机里她正唱到“冬天来了,觉得凉了/水不流了,你也走了……”
弦乐骤起,漫山遍野都是。头顶是巨大的星,巨大的月。
我的心遗落在1989
那天下午,上海的雨正下得巧,若有若无。
一架钢琴,背景是满天的金色碎星。一场人,穿西装的中年男子,结伴来的成年女人,大学女生和染金黄头发的少年。500多人,密密地坐着,低声私语。
他穿酒红色衬衣,大步从甬道来。人声与灯光立刻铺天盖地而来。
他站在话筒面前,一挥手,声与光俱灭。
然后《一场大雨》的电子乐轰然而起。他在台上,与冶艳女郎以舞姿周旋,戴墨镜的造型像极詹姆士邦。
事隔10年,费翔开始他在内地的第一场新专辑的歌友会。
场边有人手持一张1980年的《流连》,有他极年青时照片,头带花环走在海边,宛若希腊传说中的美少年,淡蓝眼眸和扑朔迷离的眼睫毛,当年曾俘惑众生。《流连》在那年的排行榜上是第一位,第二位是罗大佑《恋曲1980》。呵呀时光。
他唱完第一支歌,我们坐在场心的吧椅上做访问,这样近地看他,确是像异族人。
我问他哪一首是他心爱。
“嗯,那一首,”他轻唱,“再见了关于你和我的对与错,我站在屋顶望着遥远闪烁的灯火……我第一次在唱片公司听到时,愣在那里,这是写给我的歌,怎么会在这里和它相逢?”
那一瞬,看到这人骨子里属于中国男子的那一点酸楚与怅惘。
“你能觉得你和这片土地之间神秘的联系吗?”
“1986年我回到北京,第一次见到我姥姥,一个戴老花镜,穿对襟袄的老太太,她张开手拥抱我。几十年过去了,她居然没有诧异她有一个这样高大的外孙,而且有一半外国人的血统。她只是用怀抱接受了我。”
场上大多数人笑了,都还记得1987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那个坐在台下的著名的姥姥。
“她已经过世了。”他忽然低下头,下巴微微颤抖。全场悄无声息,像潮水落下去的一瞬间。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向我召唤……”他缓缓唱。
这是当年曾使他一夜声名翻卷的歌,当时年青的他每在人群中唱这一句,立即尖叫四起。他为这骤然的红,深觉人生安排令人茫然无措。此时唱来,只是一名男子,仰面向天,寻求生命来处的感怀。
1989年,他走遍国内,最后一场演唱会,在长城。我看过照片,狂热的人群,举着长长的标幅,上面只有反反复复的三个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他还是走了,去过“虽然不知道未来,但一定朴素的生活。”
初到纽约时,一年时间没有事做。与一只弃猫,在异乡夜里相互取暖。
然后是歌舞剧……百老汇的《西贡小姐》……世界巡演。
这40岁的男子,世路如今已惯,一只笔记本电脑,三只手机,行李寄存在各座城市的酒店,随时起脚去往天涯。
台湾《超级星期天》的主持陶子是他的拥趸,为了这个女子的心愿,节目组辗转在纽约找到他。得以重回故地。竟由此勾连起旧日的歌手生涯,人生传奇如是。十几年前已离散的人群,凭据他的歌声,得以重聚:
当年的青涩少女在大雪中的别离时听《我怎么哭了》,一群莽撞少年在夏日的某个下午合唱《牵引》……一时间,大家对他诉说,仿似他便是一去不回的青春。
送花的人,与他拥抱的人,上台对唱的人,都哭了。他温煦微笑,轻拍他们背以示安慰。
——可是过去的,不也有他的岁月吗?
他缓步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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