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社会》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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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出“大楼”,不出“大师”?为什么出“官府”,不出“学府”?论及中国大学的解决方案,相信许多人早已心知肚明,比如让学术与行政分开,让大学回归教授治校的传统,重拾“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等等。决策者若真有抱负建好中国大学,不必劳民伤财到哈佛、牛津去取什么经,其实只要买张去昆明的火车票,到西南联大的废墟上走一走,想一想,相信在那儿你什么答案都有了。
【两种社会资本】
既然重建社会资本的本质是重建社会关系,那么首先就要知道需要建立怎样一种社会关系,以适合民众创造力的发挥,适合一个开放社会的成长。显然,在政治全能主义社会里,在只有一个中央连接点的星状体结构中,并无真正的社会可言。因为在这里,一切纽带都需要通过位居中央的权力而不是权利来进行连接。其危险在于,当权力失灵,整个结构立即土崩瓦解。
社会学家倾向于将社会资本的组织形式分为垂直式与平面式。前者为柱状,后者为网状;前者是等级制的,而后者则贯穿着一种平等精神。
如帕特南指出,任何社会,现代的或传统的,专制的或民主的,封建主义的或资本主义的,都是由一系列人际沟通和交换网络构成的,这些网络既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其中一些以“横向”为主,把具有相同地位和诉求的行为者联系在一起。还有一些则以“垂直”为主,将不平等的行为者结合到不对称的等级与依附关系之中。
显然,这种柱状的等级式的结构所代表的仍是一种封闭的、断裂的社会结构。这种密集但是彼此分离的垂直网络虽然可以勉强维持每一个集团内部的合作,但是不会使全社会进入一种信任与合作的状态。
从本质上说,中国转型就是中国社会的转型。由于过去社会一直处于被压抑或者没收的状态,社会首先必须寻到并赎回自己应有的边界。而开放社会的好处就在于,国家有义务承认公民个体的价值优先于国家的价值,而公民能够遵照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政治或权力设定的纽带来缔结自己的关系,或者说开拓自己的社会资本,并在此基础上使一个国家的社会资本达到最大值。
被缚的“蜘蛛侠”
谈到什么是慈善,被引用最多的莫过于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创始人安德鲁·卡耐基的一段佳话。1889年,卡耐基指出富人使用剩余财富的方式有三种:(一)传给家族和子孙;(二)死后捐给公益事业;(三)生前就作出安排,用于造福社会的公众事业。在卡耐基看来,死时仍然拥有巨额财富是一种耻辱,只有第三种选择才称得上明智。
有人批评中国人没有慈善精神,这种苛责显然有悖于历史与现实。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无论是纵向关系的“慈”,还是横向关系的“善”,此二种品格在中国人身上并不少见。2008年汶川大地震所掀起的救济浪潮,感天动地,更表明中国人之所缺不是慈善之心。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权力下的道德摊派】
中国需要慈善家,更需要生长慈善家的制度环境与社会心理之养成。不得不承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社会组织的发育不良和社会力量的缺席,由政府―单位主导的“中国式慈善”容易演变为一种权力背景下的“道德摊派”,在客观上激起公众一定程度上的抵制或者消极应对,从而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一个引人关注的消息是“网易中止与红十字会合作”,对于双方解除合作,外界的猜测更多是放在红十字会总会捐赠渠道不透明上,并由此引发网民“声讨”。尽管红十字会此后对此做了相关澄清,但是类似担心并非空穴来风。金融界网站的相关调查显示,只有的人相信善款应该不存在挪用的问题,能够安全完整地送到灾民手中。与此同时,的人认为慈善机构可以提取善款的10%作为管理费不合理。
人性变动不居,更不会完美。历史与现实一次次表明,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人性中高贵与善的萌发,也不要低估人性中的恶与丑陋的蔓延。前者,曾几何时,许多人批评当代中国人信了“拜物教”,没有公共精神,然而,汶川地震却让这个社会看到了久违的团结与人性的光辉;后者,就在人们积极募捐的同时,也有新闻曝出一些丧尽天良的不法分子已经开始通过短信或者网络平台,试图冒用慈善组织的官方账号以达到骗取善款的目的。若是承认人性不分体制内外,透过这一细节就不难发现,假使没有有效监管,善款在其流转过程中,就随时有可能会因为某些漏洞而减损与变质。
【100家VS100万家】
现代慈善的主体是全民,它关乎每个人的良心、责任、自由与权利。然而,在当下中国,在许多场合,慈善更像是一种关系,一种模仿与竞技,而且不时被行政暴力或者道德暴力裹挟。
“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企业各界纷纷慷慨捐款。港台在震灾面前踊跃捐款,表现极为出色,包揽赈灾英雄榜前三名。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称为地产龙头的万科只捐助了200万元人民币。这笔捐款数额以及万科董事长王石之后的表态,给万科带来了近年来最大的公共信任危机。随后,万科宣布以1亿元资金参与灾后重建,王石公开致歉。尽管人们标榜捐一元钱和捐一个亿性质一样,但在具体慈善行为中还是会被比较,使公民慈善让位于“熟人慈善”,以至于有人感慨捐款像是“随份子”,有钱却随得少,就会遭人鄙视。
一份慈善公益调查显示,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这意味着有99%的企业从未参与捐赠。由此,工薪阶层时常抱怨自己成了当前慈善捐款的主要来源,而掌握巨大社会财富的富人阶层在慈善事业中却屡屡缺位。但如果对比中美两国的慈善基础,就会发现,中国公民只有10%捐过款物,而美国则高达85%。当然,这一切并不能表明中国人的人心不如美国人慈善。关于这一点,或许我们可以从另一组统计数据中找到答案:目前中国有一百多家慈善组织,而且多具有官方色彩,而美国有100万家。显然,中国慈善事业没有大的发展,更多是在于体制原因。除了公民的自由联合、自我组织在中国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压抑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迄今为止中国没有专门的慈善事业促进法。
2008年4月发表的《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指出,中国慈善事业大多停留在“政府主导”的形态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国慈善事业的缩影,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事业。显而易见的是,尽管即时行善的观念渐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但和许多先进国家相比,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尚缺少一种鼓励人们行善的“制度性力量”。
举例说,美国为慈善减免税收的历史将近百年。在联邦政府首次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4年后,美国国会在1917年通过一项鼓励人们捐赠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捐款或实物捐助可以用来抵税。所得税可抵税部分最高可达15%。1935年,政府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但同时允许公司用捐款来抵税。到1952年,收入最高可抵税比例增加到20%。目前,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可抵税比例维持在50%,公司企业的标准则是10%。
这种促进是立竿见影的。随着收入增加和税收水平提高,越来越多不愿让收入落入税务部门的人选择了慈善,水涨船高的是非营利慈善机构也得到迅猛发展。半个世纪间,美国慈善组织数量激增20倍。事实上,富人也愿意通过行善来重新分配自己的财富,与纳税相比,他们不仅收获了一个好名声,而且获得了政府一样的主动权,变纳税为“执政”。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中国社会望穿秋水,时时期待“公益领袖”的出现,在一些会议上,也经常会见到“寻找中国的卡耐基”这样的口号。在卡耐基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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