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为知己(云上)》第41章


似诩湔偕舷拢馗瓷肽料麓卧俦鄙希兔荒敲慈菀琢恕?br /> 营帐里又热闹了起来。殷子夜从来不喜与人争执不休,该说的话说完了,便静静地看着齐牧。
齐牧感受到了那执着的目光。
齐牧霍地站起,抬手示意大家安静。
“我意已决。”齐牧道。
众人都望向他。
“退兵,南下,进军象州!”
齐牧说退就退了。计划是班师先返回盈州城,再往东南入象州。
又是一段漫漫长路,所幸并不赶。齐牧心中,情感上的倾向是想要勇往直前,速战速决的,他考虑到,一队大军这么一来一回地折腾,少说又是数个月,他这等习惯军旅之人还好,对殷子夜,却是极大的负担。
然他的理智告诉他,殷子夜的计策,的确有事半功倍之效。齐牧深知,作为一个明智的君主,他不可能以个人好恶为军事抉择的标准。殷子夜于他而言,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不论他们有着怎样不为俗世所容的牵绊,殷子夜首先是一个谋臣,一个军师,他的智慧,他的才能,才是他身上最大的价值体现。齐牧倘因着别的原因,去作出次一等的决策,对自己,以及对这位卓尔不群的军师,都会是一种侮辱。
都说忠孝两难全,其实两难全的,何止是忠与孝呢?
我选了天下,便负了你。
我选了你,便负了天下。
营帐里,齐牧看着身旁的殷子夜熟睡的面容,下意识地将他搂得更紧。
殷子夜仿佛有所感应般,往他怀里缩了缩,彼此近乎互相贴着。
齐牧感受着怀中之人那匀称而平稳的呼吸,不自觉地生出一种错觉,他想要的,也许就是这样而已。
每日睡前,醒来,看到的,都是最为牵挂的那张面孔。
这种拥有的感觉,很踏实,却不知为何,又隐含着一种恍惚。
真的怕,有一天,这样踏实的拥有会一去不返。
他一直认为,争霸天下,没有比这更难的事了。
一旦得到无上的权力,还有什么可阻挡他的脚步?
还有什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齐军刚刚回到盈州城,还没朝象州迈出脚步,渝州便传来了叶军生变的消息。一如殷子夜所料,叶昭长子叶尚率兵向三弟叶逑发难,双方展开了你死我活的厮杀。
这也太快了。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齐牧哪管这个,时机已然成熟,他毫不迟疑地领军回头北上,长驱直入,直捣黄龙,攻入渝州滑城。
相比起之前与叶昭的鸣都之战,这回齐军真的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轻松得史书都懒得多记载几笔,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值得推敲的亮点。
☆、无冕之王
当然,史书上那寥寥几笔,往往缩减了太多太多的内容。平定叶氏残余势力的这场战争,前后大大小小打了几次,叶昭长子叶尚战死,三子叶逑与二子叶明逃亡,齐牧在两年间陆续平定了原叶昭统管下的渝州、万州、合州、佑州,成为了北方大地的无冕之王。
齐牧的雄心霸业,正一步步地走向最为辉煌的巅峰。
尔后,迎来了短暂的和平与宁静。
除了连年征战后要让士卒与百姓休养生息,囤积粮草等原因外,还有一点,极少人知道的,那便是齐牧的头风越发地厉害了。
也不知是何时落下的顽疾,还年轻些的时候,发作得还少些,不甚碍事,齐牧隐约忆起,大约是鸣都之战后,才疼得愈加频繁的。
战争,可是个体力活啊。
“侯爷总说我,却不注意自己。”殷子夜蹙了蹙眉,起身走到他背后,伸出双手,纤白细长的手指轻轻触上他两边的侧额,“我来试试。”
“嗯?你会推拿?”齐牧惊讶。
“不会。”
“……”
“所以说我试试。”
“好,”齐牧无奈地笑笑,闭上眼睛,“能当你第一个病人,本侯荣幸之极啊。”
“侯爷。”
“嗯?”
“方今北境大体已平,侯爷下一步有何打算?”
“佑州以北的胡人时常入塞为害,始终是个隐患,不得不除。”
“的确如此。”
“子夜可是有话要说?”
殷子夜顿了顿,“侯爷虽已征服北境,然北有夷狄,南面更盘踞着象州杜植、阳州方氏一族的势力,一统中原之路,还很漫长。”
齐牧微微颔首。
今年,他已四十有四,人生过了大半,才历尽艰难荡平北方,齐牧不敢断言,他能否在有生之年里,亲手将四海之地揽入囊中?
“不过,”殷子夜又道,“杜植暂且不足为惧,阳州的当家人方华之死对方氏一族打击颇为沉重,何况,方华的继承人,他弟弟方景虽年纪尚轻,为人却老成持重,作风稳健,与张扬的方华截然不同。如不出所料,方氏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当会据守东南,养精蓄锐,窥伺争锋之机。”
“嗯。”齐牧沉吟道,“此言在理。”
“方氏在阳州根基已深,不易撼动。反观侯爷,初平渝州、万州、合州、佑州,政策未行,人心未定,子夜建议,可多方招募重用四州之名士贤达,收附民心,巩固统治,则北境之彻底安定,指日可待。届时,侯爷北上南下,都省却了后顾之忧。”
“好,正合本侯之意。”
“当中有一人,子夜愿着力举荐。”
“哦?”齐牧睁开眼睛,回头好奇地盯着他,“此人难不成以美酒贿赂于你了?”
这自然是句戏语。主要是,殷子夜一贯少与他人来往,罕有特意向齐牧为谁美言之事,否则,以他与齐牧关系之密切,早有许多人欲借他之便利在齐牧麾下出人头地,平步青云,只殷子夜均毫不留情地一概拒绝,便免不了将人情处得僵滞些。
“那侯爷听不听?”殷子夜不答反问。
“听,”齐牧乐呵笑道,“能让你上心的,我当然得瞧瞧是何方神圣。”
“林尘。”
“林尘?”齐牧一愣。
“侯爷还记得此人否?”
“怎能不记得?”齐牧道,“当初骂我那兔崽子嘛。”
殷子夜噗嗤一笑。
“笑啥,我说得不对?”齐牧瞅他。
“对极了。”殷子夜正色道。
林尘,有名的大才子、大文学家,正是当年为叶昭攥写那讨齐牧之檄文的作者。本来,那篇字句铿锵、大义凛然的檄文气得齐牧怒不可遏,况且,叶昭还将之昭告天下,企图令齐牧遭受天下唾骂,将来更是极有可能会载入史册、万世相传,抹灭不去、亘久长存的不仅是林尘才华横溢之美名,还有他齐牧狼心贼子的骂名。但凡想成就千秋霸业之人,有几人能全然不在乎生前身后名?
“那兔崽子,一点没有笔下留人啊。”齐牧感慨。
“可侯爷不还是留下了他?”殷子夜笑道。
攻入渝州滑城之时,叶氏麾下那一干投降的部属中,林尘乃其中之一。
“林尘才华盖世,杀了着实可惜。”
齐牧留了他一命,如今担任一介无足轻重的小官。
“侯爷生性爱才,此容人之度,实为明主之典范。”殷子夜道。
齐牧又闭上眼睛,不知是否错觉,经殷子夜的双手揉弄俄顷后,胀痛的脑袋似稍有舒缓。良久,他缓缓道,“子夜之意,本侯明白了。”
多年征战,齐牧前前后后接纳了不少敌方的降将,他全然不在乎别人易主而后归附于他。齐牧的用人标准,只有两点,其一,或是有才,或是有德,若才德兼备,自为上佳,其二,忠诚。从前,各为其主,齐牧可以理解,可一旦归降,便只能认他这一个主公,倘身在曹营心在汉,不愿一心一意辅佐于他,便是他绝对无法容忍的,没有商量,杀无赦。
该做的工作,齐牧倒也会做到位,比如不株连,不羞辱,甚至将一些他特别惋惜的人才斩首之后,还会命人好生照料其家小。不过,真有人特别招惹到他的,下场也会很惨烈。像当初的阳州太守杨卞,竟出兵袭击跋山涉水从老家前往盈州城的齐氏族人,抢了齐家万千家财事小,令齐牧无法释怀的是,他的老父亲、亲弟弟及一众姬妾随从均命丧于杨卞军队的刀下,几乎可以说是被全家灭门。后来,齐牧擒了杨卞,杀了之后还不痛快,将他悬尸于城门示众。
杨卞也属当世名士,齐牧此举,颇引了一些唏嘘。得知详情之人都比较清楚,劫杀齐牧的父亲并非杨卞本意,而是他属下的一位将领见财起意,临时生出歹心而行下此举,事后,这位将领投奔了当地的土匪山贼,杨卞情知糟糕,当即举兵剿灭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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