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有你,一世欢喜》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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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玲可狠狠地痛哭,攥着那位丢下来的钱,越握越紧。
9月,贾玲可拿暑假打工的钱交了学费,开始了勤工俭学的生涯。她以前还算活泼的女孩,到了大学,大学同学对她的印象大概是“冰美人”吧,可远观不可亵玩。她一直没谈恋爱,大四那年去医院实习,遇见了宋子墨。
那年,宋子墨十四岁,她二十二岁,两人相差八岁。在她眼里,宋子墨还是个孩子。他妈妈有轻微尿毒症,每次都是发作才来医院。十四岁的孩子,还不够强壮,可每次都是他背着妈妈到医院,挂号,排队,就诊,住院。
她注意他的时候,是在医院的食堂里。他会打两份饭,一份荤菜。他有个干净的两层饭盒,下面放饭,上面放菜。每次他都要师傅给他多点菜汤,他就把多的菜汤拌在饭里尽快地吃完,然后细心地把饭装在饭盒里,打的菜一点也没吃,装在上一层的饭盒里,盖上盖子,送给他妈妈吃。
那时,贾玲可对宋子墨的印象——孝顺的孩子。
下班后,她习惯去自己买菜做饭吃。她在菜市场又遇见了她印象中的孝顺孩子。他在宰鱼,沉默地蹲在鱼摊的一角,刀法利索,仿佛与这喧嚣的菜市场隔离般。她刚开始以为鱼摊卖鱼的是他爸爸。直到有一天,她因为下班太晚,去菜市场的时候已接近尾声,许多摊主都在收拾摊位。她看见卖鱼的摊主递给他几十块钱,笑呵呵地说:“今天生意好,多劳多得。”
“谢谢老板。”他把钱塞在兜里,提起旁边的书包离开。
贾玲可看着他的背影,仿佛看见了自己……
也许就是这样,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小小年纪,不苟言笑,却努力地生活着。他现在是长个子的时候,每次看他拌着菜汤吃饭,贾玲可都觉得不舒服。终于有一天,她控制不住,点了很多菜坐在狂扒饭的他的身边,她说:“我主意你很久了,长身体的身子呢,怎么只吃这些?”
不由他的拒绝,贾玲可把一堆的菜倒在他的盘里。他愣愣地看着热心的她,皱着好看的眉,一句话不说。
贾玲可知道她这样的陌生人这么做,会让他讨厌,可她控制不住。她知道这样生活的心酸,她知道这样日子的难熬。
他看着盘里的菜,用蚊子般的声音,说了声:“谢谢”。
贾玲可愣了愣,笑了起来。
以后,贾玲可总会打很多菜,他刚开始还会不好意思,后来也大方接受了。贾玲可见势,愈发“得寸进尺”给他买牛奶,买钙片,实习的工资,除了的生活,多余的钱,都贡献给了他。
宋子墨也不负贾玲可的投资,一年下来,原先小小又瘦瘦的小男孩,竟一下子窜到了将近一米七,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贾玲可也在这一年内,与他混熟了,也成功进军到他母亲那儿,他母亲知道她的“事迹”,很是感恩。贾玲可知道她做的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但也理解他母亲和宋子墨为什么把她看得这么重,逆境中肯伸出援手的恩情,真的会刻骨铭心。那时,要是有人肯帮她,她也不会选择当小姐,更甚至被……这是贾玲可的伤疤,且永远不会治愈。
贾玲可毕业后,留在实习的医院继续工作,跟宋子墨的妈妈的主治医生学习。这或许就是缘分吧,她的生活彻底浸泡在宋子墨的世界里。她知道宋子墨的爸妈离了婚,妈妈因为以前是全职太太,离了老公,生活比较拮据。爸爸有了新欢重新组了个家庭,后妈不待见他,后来后妈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觉得自己分外多余。他妈妈看他可怜,就带到自己身边,母子两相依为命。
贾玲可其实并不是爱同情心泛滥的人,可能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情怀,让她忍不住多关心这对母子。她的工资不高,刚开始只是买点营养的东西给宋子墨补身子,后来她就给宋子墨买衣服,买学习书,甚至偷偷帮他交了学费。
她从未想过要什么回报。只是知道,他们需要帮助,而她正好能出这份力。
宋子墨的户口因在A市,不能在H市考试,初三那年,他回到了A市,住在他爸爸家里。那时候不是人手一个电话,两人联系也少了,只是偶尔从宋妈妈口中得知他的一些状况。
中考结束,他依然没选择继续留在A市,跑到H市的私立学校读书。他和宋妈妈的生活也不再艰苦了,良心发现的爸爸每个月给他们一笔不菲的生活费,不仅能吃好穿好,还能有足够的钱给宋妈妈治病。
她似乎可以圆满地退场了。
可她哪想,一年没见的男孩个子一下子窜到一米八几,人长大了,某些东西似乎也开窍了?
他说:“玲可姐,我长大娶你吧。”
她当时除了吃惊外,更多的是想笑,笑他的可爱,笑他的天真。十几岁的小男孩,懂什么叫做结婚吗?她不想让他伤心,只是反问一句,“为什么要娶我?”
“你对我好,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她笑了,笑得前俯后仰,“你喜欢我吗?”
“喜欢。”
“你这种喜欢不叫爱情,傻瓜。”
那时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双无比懵懂的眼睛看着她,然后说:“我就喜欢你,我要以身相许。”
她迷茫他的坚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岁,她有过惨痛的经历,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欢,不是爱情,是依赖?是感激?亦或者是最简单的知恩图报。
她没有把他的喜欢当回事,无论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绝。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坚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妈妈其实很早知道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说,其实总会旁敲侧击地告诫她,宋子墨只是年纪小,错把感激当感情。叫她别当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许久未见的爸爸忽然出现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有一定的资产,是个华裔的小老板,而他的身边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许在那一刻,她彻底对所谓的情爱失望了。当年她妈妈指望把他们带出贫困的男人,早就另寻新欢了。他这次回来是因为美国那边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读书了。因没和她妈妈离婚,所以没和那边的妻子结婚,孩子没有户口,没办法读书。他回来是离婚的,谁知,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还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说让她去美国发展,她可以轻松获得美国绿卡,成为美国公民。若她有骨气的话,肯定会愤然拒绝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与绝望之中,把许多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给磨灭了。她选择了去美国。因为她知道美国最富有的职业,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在国内,她永远平凡永远只生活在温饱与小康之间。
她只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些,仅此而已。
告别的时候,宋子墨抿着嘴一句话不说。当她要进入检验口的时候,宋子墨才问她,“什么是喜欢?”
她其实也不知道,只是凭感觉地说:“就是不想分开。”
就像她现在一样,一个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这个她看着长大的俊朗男孩分开。生活所迫,无从选择。
“所以,你不喜欢我。”这是她临走前听到宋子墨最后的话。
美国的生活,既紧张又枯燥。生活节奏很快,上班、吃饭、睡觉。后来随着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说不上糜烂,只是为了调剂生活。偶尔接到宋子墨的电话,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妈妈身体状况。
关系俨然是病人家属与医生的关系。这种关系让她烦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诉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欢。因为没有不想分开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过这个女孩一次,以后就没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觉得他们该分手了吧。
宋妈妈的病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要换肾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讲电话的时候,总是低沉着,没什么力气。她也担心,自己远在美国,不知根底。于是建议他把宋妈妈送到美国治疗,医疗费便宜,而且美国医疗系统比国内完善。不过前提是,必须是美国公民。移民对于宋子墨而言不现实,光是办个移民,所需要的费用就让人望尘莫及。
于是她又建议,和美国公民结婚,就可以无条件的成为美国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认识美国的公民?除了贾玲可。
贾玲可事后也在怀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还是出于私心?想来想去,参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乱投医,欣然答应了。
为此,她回了国,也在那里见到了身为宋子墨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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