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女孩走天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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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人心的拍卖在一声响锤之后开始了,不过;真正的大买主并没有出现在现场;他们只是通过电话摇控或经纪人代理来参加拍卖。游牧歌对收藏艺术品不是很热衷,一个到处流浪的人无法保管这些珍品,但是她耳濡目染略有心得。这批拍卖品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远远超过了她的估计,这其中有印象派大师雷诺、皮萨罗、莫耐、高耿、德加斯的作品;超现实主义大家达利、马格力特、恩斯特;还有当代画家沃赫尔和里奇特尔等人的作品。买家们在拍卖过程中竞相加价;竞争十分激烈。安迪•;沃赫尔的《自画像》卖到了150万英镑;涂鸦艺术家邦克斯基的绘画《气球女孩》也大受追捧。维廉•;伦布鲁克的《步行女人的躯体》拍得了100万英镑的高价。
游牧歌有些泄气,人群中根本看不见那张脸,那个人好像只对古玩和珠宝有兴趣,来的可能性不大。她失望的起身准备离去。一只手轻轻拍在她肩上,游牧歌一震,转过头,古董商英俊邪气的面庞赫然入目。她刚要开口,古董商竖起一根手指在她的唇前,“找个安静的地方再聊,好不好?”
来到街角一间古老的咖啡店,店里只有一两个客人,两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不约而同的要了一杯卡布其诺,游牧歌对这种默契有点不悦,微微撇了撇嘴。她的动作落在对方的眼里,男人不以为然。
两人搅着咖啡,有片刻的沉默,男人轻轻一笑,戏瘧的开口,“你从未问过我的名字呢,叫我约翰吧。”游牧歌冷冷的不置可否,“若不是你使了手段成功的见到我第二次,我根本不需要知道。”她迟疑了一下,“你到底想要什么?”约翰直直的看向她,阴冷的眸子带着一丝笑意,“你很聪明。”“可惜遇人不淑。”游牧歌解下项上宝石放在桌上,淡淡的说,“还给你之前,你最好告诉我原因。”约翰摇摇头,“我拿回它没什么用,跟着我,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这样的宝石我又何止千百。”他喝了一口咖啡,“只有遇到有缘人,它才会有神奇的功效,当然我也不是好心送你去免费旅行,我的确想要一件东西,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他的眼里闪出狂热的光芒,“尽管只是传说,但我从来就没放弃过,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这个传说有可能变成现实。”游牧歌一语不发,静候下文。约翰耸耸肩,“当然这件事不能强求,一切其实都是你自己的机缘,我根本没有把握你会不会回来,但我还是要赌一赌。”他压低声音,略带焦灼,“你带回来了对吗?玲珑血玉!在你身上吧?”
游牧歌打了一个冷战,不由自主的往椅背里一缩,握住手中的咖啡,戒备的开口,“你不怕我报警?”约翰阴沉的蘖笑,“音乐神童发疯的消息一定很有趣。放心,我不会抢的,你一定会亲手给我。”他胸有成竹的轻敲桌面。
怎么可能,她的爱人唯一的信物,上面留有他的气息,她怎么可能拱手相送?游牧歌慌乱的摇着头。约翰平静的问道,“你不想救他?他说不定会因你而死。”游牧歌浑身一震,美丽的大眼睛透露出绝望的惊恐,她喃喃的低语,“不可能,他是神呢,他不会死的。”
“为情所困的他和普通男人没什么区别,一样也会做蠢事。”约翰的声音冰冷刺人。
游牧歌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她面无表情的看着对方,“好了,别绕弯子了,告诉我事情的全部,我怎样才能救他。”
约翰满意的点头,缓缓开口,“玲珑血玉是上古神物,生成一对,分男玉和女玉,据说只有神的儿子和他挚爱的女子才能佩戴,否则会被灼烧至死。佩戴者可以青春永驻,百病不侵,更神奇的是它可以预告灾难,明示宝藏,它在我们家族的藏书里只是一个传说,但是其中有一句话让我很费解,‘红宝石的有缘人可得之’多年来我一直在找寻这块红宝石,我花了大笔的钱去购买各式各样的红宝石,你带的这块是我在纽约蒂芬妮买的第五百块。拿在我手上并无任何异样,我以为又白费心机了,没想到第二天在洛杉矶遇到你,这块石头就一直发光发热,我几乎是狂喜了,你这样的女子任何人都会一见倾心吧?我几乎舍不得让你去冒险了,但我的本质是贪婪的,不可能为了女人放弃多年的梦想。”约翰停下来,眼光有些迷离的看着游牧歌。游牧歌冷冷一笑,睫毛低垂,唇色苍白。
约翰收回目光,回复冷漠,“我说过,玲珑血玉是一对,它们可以互相感应,但是动用男玉寻找女玉,玉的主人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顿了一下,面无表情的说,“你能阻止这一切,我可以送你回去,条件是把你手上的玉给我!”
情血祭
游牧歌攥紧面前的红宝石,仿佛下一刻就准备逃离。约翰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懒懒的开口,“红宝石的确可以送你回去,但不一定是同一个时空,你想冒险吗?况且他的日子恐怕不多了……”
“你什么意思,他到底要做什么?”游牧歌焦急的低喊。
“你的玲珑血玉这几天颜色是不是越来越深?”约翰问。
游牧歌一惊,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约翰微微一笑,把头凑近,“因为男玉每天都有血喝。”
游牧歌一声低呼,脸色煞白,浑身开始颤抖,她的眼里浮上一层泪光,声调哀痛,“是……是他的血吗?”
“只有主人的血才有用。”约翰几乎有些恶意的肯定,看见这个女人居然爱上一个人,他很不舒服,得到她的心应该很幸运吧。
游牧歌心里疼的要命,脑子一片空白,他怎么那么傻,怎么那么傻,一国太子,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又是那样神仙般的人物,多少女子会倾心相许,他何必为了一丝游魂这样折磨自己?
约翰冷冷的看着游牧歌苍白的脸,接着说,“你的情人正在准备一场叫做血祭的仪式,如果你和他在同一个时空,以他的鲜血染玉即可找到你,但如果九九八十一天以后,还是没有踪影,他只有用最后的办法-血祭:以剑刺胸,在靠近心脏的地方放血浸玉,稍有偏差,后果你自然知道。”他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想他死,你最好快点做决定,每天他都要用三滴血来试玉直到血祭的那一天,你回来多久了?”他漫不经心的问。
游牧歌痛的快支持不住了,她努力集中思绪,一天相当于三天,从她回来到今天已经二十三天,那就是六十九天,还来得及,她一秒钟也不想多等了。她颤抖的取出那块玉,血玉烫的几乎握不住,约翰蓦然睁大双眼,兴奋的站起来,他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又缓缓坐下,紧盯着那块耀眼的血玉,声音有些干涩,“收好红宝石和血玉,我不能在此送你走,公众场合,我脱不了嫌疑,你最好安排一下,你是个名人,我不想有麻烦,今晚你到我伦敦的寓所来,最好别让人看见。”说完他递上一张纸条,临走前,他突然又诡秘的一笑,“别忘了,剪下你的一缕青丝,一来系住血玉不会灼伤我,二来我也想留个纪念,毕竟让我心动的女人寥寥无几。”说罢扬长而去。
游牧歌失神的握住手中的玉,内疚而痛恨。内疚不能守住定情的信物,痛恨对方拿爱人的性命相要挟,从不受制于人,自由随性的她再也不能潇洒的一走了之,这一刻,她终于深切的意识到,她真的很在乎,爱情面前,她无法继续骄傲。
不知道该如何通知林姐,巡回演出要提前终止了,又要留下她面对一切的纠纷,游牧歌心里无比愧疚,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不能再一次丢下爱的人,不忍心再让他心痛。这二十几年,辉煌过,享受过,无论多么舒适的生活方式,就当是一场梦吧。游牧歌在房间里机械的收拾着东西,带了点换洗的衣物,箱子快塞满了才发觉,大多都是衬衫长裤,这些习惯恐怕以后都要改了吧?林姐不在饭店,出去联系演出事宜了,游牧歌坐下来给她写了一封短信,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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