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离去,后会无期》第6章


“恩。我刚在你家社区不远处碰到成渝,我还和他打招呼,不过他最近似乎很憔悴,你们俩怎么了?”
“我们分手了。我比小翠晚一天失恋。”
成渝的公寓离我的并不是很远,但是也不算近,那个地方是我陪他一起挑的,我陪他办理的手续,布置的房间,添置的家居用品。
因为曾经我以为我做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她叹气,然后不说话了。我放下茶杯,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
“你就住这间客房,我帮你把东西搬进去。”我将她的行李箱放进房间的柜子里:
“对了,等小翠回来了,我们一起约出来搞个聚会吧。难得你来这,都好久没见你了。”
“好,我也是好久没见你们了。我可能会在这待一阵子。”
我没问原因,他们结婚才两年,后来我才知道有一些人会有所谓的婚姻倦怠期。
宁丹是典型的气质娴雅的女性,她是我们四人中最小的,但是也是最早结婚的。
她几乎就是所有南方女性的最典型的代表,温柔体贴,恬静而且善良。她的生活一如她的人,都是这样按部就班,有规划的进行着。
我想没有人不会喜欢宁丹这样的女人,倘若我是男人,我都会爱上她,因为我喜欢南方女人的精致小巧。
在我的观念中:北方女人端庄大气,而南方女人则精致玲珑,她应该似水柔情,仿佛古时候的大家闺秀,脚踩莲步,体态轻盈,说话柔声细语。
我,小翠和韩珠都不是这样的女人。
小翠有一些浪漫的不切实际,整日里仿佛活在虚幻的世界一样;而韩珠一看就知道是北方人,一米七四,骨架大,同龄看上去却比我们成熟很多,一直我都不知道她的体重,即使读书那会,她也从没有透露过。她似乎遵循着体重是女人的秘密的原则。
第八章 森林里的兔子(上)
第八章 森林里的兔子(上)
我和张启帆的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在三七的酒吧。
那晚我喝了很多酒,尤其贪杯一种叫做天堂鸟的调酒,三七推荐给我的。
小巧的高脚杯,各色的液体隔着水晶酒杯在酒吧的灯光下流光溢彩。
我一边醉着听着他说着一些很体面的幽默笑话,一边享受着灯光,音乐和美酒。
来酒吧是我提议的,我已经厌倦了咖啡厅和那些琳琅满目的餐厅,更厌倦了举止优雅和所谓的不得大声喧哗。
我看着旁边的男人,以前成渝对我说:
“有时间我们一起去酒吧坐坐。”
可是似乎我们一直没时间,我们宁愿每天相对无言的在一起假装自己忙自己的事也一直不想两个人处在这么喧闹的地方。
我一直以为那是因为我们两人的性格使然,现在看来好象不是的。
他现在和莫彦婷应该在一起了,没有了良心上的谴责,他们可能生活的非常美满;但是也不排除没有了我的存在,他们失去了一种刺激感,也许他们现在会发现他们在一起也不过如此。
我苦笑,后面的一种假设是在安慰自己吗?
原来酒是一种非常好的催化剂,可以在你痛苦的时候让你更痛苦,但是这种痛苦在此时已经与别人无关了,变成了一种自我的极致享受。
雪克杯中响动着的酒像一首动听的音符串,在暧昧的空气中流转。
“我爱你。”
“你醉了,我送你回家。”
“回你家还是我家?”
“回你家。”
“你跟我一起回家?”
“我送你回家。”
他扶着我,我的头靠在他的厚实的肩膀上,一种淡淡香味萦绕着我。好闻的男人香。
他奇怪的问我:
“笑什么?”
“男人香。”
“胡说八道,醉的不轻。”
他说这八个字的时候我的眼睛是闭着的,像在倾听情人的低语一样。
他为我系好安全带,关上车门。
靠在副驾驶座上半醉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
我总以为在这样的夜晚应该发生点什么事,一个喝醉了的女人和一个成熟而有魅力的男人。
可是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
半夜我因为宿醉的头疼醒来,去厨房喝水,他合衣躺在沙发上。
这样的情景,似乎很熟悉,脑海里有一些很模糊的片段一闪而逝。
我走回卧室拿了毯子轻轻的披在他身上。
黑暗中,听见他的鼾声,可是不觉得厌恶。成渝是没有这样的习惯的。他和成渝完全不同。
我扭开一盏台灯,昏黄的灯光下,他睡的很沉,微皱的眉头,我尝试着想伸手抚平,可是最终在离仅有5毫米的距离停了下来。
这个近四十岁的男人,一脸的沧桑和饱经世事。眼角细长的皱纹仿佛刀刻的一般,见证着他的岁月和生活。
“也许我真的会爱上你。”
我自嘲的起身去厨房用我的私人水杯狠狠的喝了一大口,然后回到卧室,可是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灯。
和成渝分手已经多少天了?我以前喜欢算着这些日子并且以为别有一翻趣味,可是在不知何时何日起,我竟已经没有了这样的习惯。
宁丹前天去另外一个同学那去了,我没办法联系她,她的手机来这从来不开机,让她重新办理个号码,她也不愿意。
我越来越不明白她了,也许当一个女人有秘密的时候,她却会比什么时候都镇静。
我似乎让自己处于了一个无限等待的状态下,我等着宁丹联络我,等着小翠回来,等着韩珠结婚,等着听到成渝和莫彦婷并不幸福的消息,等着看上帝究竟会给我和张启帆安排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等着宿醉过后,疼痛消失,等着天什么时候亮……
橙子说,上午有人来找过我。
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人。
“他有留下联络方式吗?”
“有,这里有一个他酒店的电话。我找找。”橙子在吧台一个专门放一些小东西和发票的抽屉里弯腰捣鼓着:
“对了,舒姐,今天那位姓张的先生早上来过一次。”
“他来买花?”我不经意的问道。
“我看他应该是来看你,不好意思才顺便来买花的。”
“你贫嘴的功夫越来越厉害了啊。”
“哎呀!被你敲笨了啊,大姐。真的,舒姐,我觉得那个姓张的对你好象有点意思。”
我看着门口,张启帆推开玻璃门走了进来。
我看了一眼橙子,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又来买花吗?”不由自主的微笑。
分不清楚这是职业习惯还是因为是他,原因是我不想直面的那一个。
“不是,在隔壁的酒店开会,所以顺道来看看你,好久不见了。”
“因为你一直没有联络我。”我微笑的请他在咖啡厅坐会:
“喝什么?”
“不喝了,我等会就要走的,你最近还好吗?”
“还和以前一样,你呢?上次在一个展销会上看到你了。看上去很不象你。”
“是不是很严肃?”他的眼睛直视着我:“工作的时候我有些不近人情。”
我不自然的躲避着他紧迫的视线:“你现在也很严肃。”
喝口花茶,谈话似乎陷入了某种暧昧的氛围。
店里放着查理德克莱德曼的《西雅图夜未眠》,我们彼此都陷入这样轻灵的钢琴曲中。
然后他去开会,我则继续留在那张靠窗的原木桌上喝着剩下的花茶。
从不知道,两个人彼此视线相对,沉默的时候会有一种舒适的感觉。
我有时依然会幻想着成渝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然后对我说,他错了,他说这个世界上唯一爱的仍然是我,而不是别的任何女人。
可是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想象,男人即使错了也永不会向女人说他错了。到现在,我究竟是仍然爱着他,还是恨他,或者我只是纯粹的缅怀和不甘?
也许我只是一直在等一个可以救赎我对他这几年感情的借口,只需要一个理由,即使是谎言,我也会甘心的从过去的故事里退出,而让自己重新去拥抱世界。
橙子找了一个下午总算把那张字条找出来了,没有留下名字,只有一个电话号码,可能是匆促中忘了。我将那张字条揣进手提包里。
常常有客人问我,为什么花店要叫“桃夭”。其实花店的名字是取自《诗经》里的“桃夭”二字,表示这里的花宜室宜人。
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橙子在那边喊我,说有一个女人找我,订购一大批鲜花和花篮,我打量着眼前的女人,然后笑着请她坐下。
今天来找我的人还真不少,我暗咐。
“你好,我是华瑞酒店的,我姓高,高兴的高,单名一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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